1樓:老濃談八卦
這個新聞中特殊的地方在哪兒呢?在於雖然孩子不滿兩週歲,但是,女方存在的問題是,自己有撫養能力卻不盡撫養義務(新聞中提到了女方之前堅決不要兒子),這也是法院駁液液薯回女方訴訟請求的原因。
在南京務工的張某和王某戀愛,相愛半年之後,王某懷孕,雙方匆匆舉辦了婚禮卻一直沒有領證,在兒子出生乙個月之後,2人頻繁爆發衝突遂分手。起初王某以孩子會耽誤自己為由,堅決不要孩子,於是張某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張某一家在此後的生活中悉心照顧兒子。
但是孩子一歲的時候,母親王某卻訴至法院,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法院從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出發,判決駁回了母親王某的訴訟請求,孩子的撫養權歸父親張某,且母親王某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直至18歲為止。王某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母親王某到底錯在**了?錯在孩子剛出生就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我覺得從源頭開始就錯了,借用《武林外傳》中佟掌櫃的經典臺詞,我錯了,我從一開始就錯了。
對於每乙個女孩來說,真的請你做好準備再考慮生育。
懷孕的起源對於飲食男女來說更埋笑多的是個人的快樂,但是短暫的歡愉過後,當幼小的生命在你身體裡紮根時,他意味著責任,意味著無數的愛與時間,還有金錢。就算是十月懷胎,整整十個月的光陰和孩子的一生相比,也還是微不足道。你將他帶到這個世界上來,你就要承擔養育他,教育他的責任。
鬧者而這些都是需要你付出時間和金錢的,甚至你要捨棄一部分自己的自由,才能換來孩子的健康成長。
王某生下孩子後,並沒有行使撫養的義務,而一年的時間,孩子在父親家庭的照料下成長,也對悉心照料他的人產生了感情和安全感,讓孩子突然離開這個安全的環境,這是再次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孩子不是物品,沒有人會給你開寄存條,不想要的時候掃碼儲存,想要的時候擦擦灰拿走即可,對子女的愛,也不應該有算計在裡面。
2樓:不扎褲腰帶
因扒桐為檔此喚她當時已經放棄了撫養行凱權。當初能夠忍心拋下1個月大的孩子就離開了,現在想反悔,法院當然不會支援了。
3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因為法院覺得孩子跟著父親一家人生活會更渣世好一些,所以就駁回了女方的請求,我也是能夠理解的,畢竟法院都是要為孩如衝肢子以後的成判扒長環境著想。
4樓:生活達人徐胖妞
主要是由於這個未婚媽媽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所以撫養權就被奪回了。
5樓:時間帶給我們的快樂
如果未婚媽媽在分手的時候,基畢不要乙個月敏鋒租的兒子,一年之後反悔,可橋兆以奪回撫養權,只要你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能夠養活孩子。
南京未婚媽媽分手不要娃1年後反悔,法院是如何判決此案的?
6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法院最終還是駁回了這名女子的請求,孩子的撫養權繼續是交由他的父親的女子每個月需要支付1000塊錢的撫養費,一直到孩子18歲為止。其實有很多人不太能夠理解這樣的乙個決定,他們會覺得小朋友那麼的小,難道不是應該要跟著媽媽比較好一點嘛,的確是這個樣子的,如果是正常離婚的話,一般情況下法院都是會更加傾向於判給媽媽。
但問題是這個情況是不一樣的,他們兩個人是沒有結婚的,是在外面打工的時候認識的。雖然說懷了孕生了小朋友,但是他們卻始終都沒有領結婚證。而在兒子出生的乙個月之後,他們兩個人因為經常吵架,最終受不了就選擇分手了。
在分手的時候,這個媽媽堅決不要兒子態度特別的堅硬,所以父親就把孩子帶回家去撫養了。
這也算是兩個人共同商量過之後的賣肢決定嘛緩配鄭,因為這個媽媽一直都不要孩子那麼做父親的肯定不可能輕易放棄啊,總要有乙個人承擔這個責任吧。結果沒有想到小朋友一歲的時候媽媽就反悔了,她就很想要回這個孩子的撫養權去打官司,但是法院卻並沒有支援他的行為,因為法院覺得當初你有能力要這個孩子的時候,你堅決不要他,可是現在人家過的好好的,你又要來打擾他的生活的,肯定是不行的呀。
其實我的想法跟法院也是一樣的,如果說是因為某些不必要擾頌的情況,你不要那樣好說一點,可是當初是你自己堅決不要的,你認為這個孩子可能會影響到你的人生。現在的孩子的爸爸把他撫養的好好的,你又要跑過來搶,那麼人家怎麼可能會隨便給你呢?小朋友從來都不是乙個物件,不是說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了。
7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法院將孩子判給了父親,並要求女子每個月給孩子支付一定的撫擾鍵養金,一直緩正巧到孩子年滿18歲為止,而這種判決是從孩清叢子成長角度出發考慮的。
8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這女子上訴被駁回了,譁拍當時在分手的時候這塵辯個媽媽並沒有第一時間選擇孩子,這個媽媽在一年以後也亂兄羨沒有反悔的權利。
9樓:生活達人徐胖妞
法院駁回了這個女人的訴求,這個女人的做法是特別不負責任的,應該要為自己的做法負責。
南京一位未婚媽媽分手不要娃1年後反悔被駁回,被駁回的原因是什麼?
10樓:關於愛情
南京的一位未婚媽媽分手後不要孩子,在一年以後未婚媽媽又還悔被法院駁回了請求。法院駁回的原因則是因為這一位未婚媽媽在當時是完全有能力撫養孩子,但是卻不願意努力的承擔起孩子的撫養權。作為一位孩子的媽媽,並不能因為自己的經濟能力不允許,而不願意撫養孩子。
而且在當時孩子的年齡比較小,孩子的媽媽更有能力去照顧好孩子。但由於媽媽直接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所以法院判決孩子的媽媽每個月還要給孩子的爸爸1000塊錢的撫養費。<>
其實對於這乙個未婚媽媽也是出於自身的問題著想,因為沒有結婚就生下了孩子,也都很怕自己乙個人沒有辦法好好的撫養孩子。所以迫於無奈才不願意要孩子,但是世間當中沒有賣後悔藥的,這乙個媽媽必須要為自己當初的行為付出代價。不能因為孩子大了,就想要把孩子帶回到自己身邊去撫消迅養,顯然也是沒有必要的。
而且作為成年陸中人應該意識到,如果彼此沒有在一起的可能,就千萬不要隨隨便便的生孩子。因為一旦把孩子生下來了,對孩子也會造成一定的傷害。<>
當代的一些年輕人思想都很開放,認為彼此之間只要有了孩子,就一定會奉子成婚。但並不是每一對情侶都會考慮到有了孩子好好在一起過日子,不管這一對情侶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考慮到分手。既然選擇把孩子生下來了,就應該好好的考慮撫養孩子,最終把孩子的撫養權直接交給了孩子的爸爸。
對於任何乙個年齡段的女性考慮生孩子的時候,首先一定要考慮到個人的經濟積蓄拿悉此究竟如何。如果沒有辦法撫養孩子,那麼就不要隨隨便便的考慮生孩子,這對於乙個女性而言也會造成一定的打擊。孩子也是乙個獨立的個體,不要在自己想要的時候就要,不想要的時候就直接把孩子丟給了他人,這樣也是極其不負責任的態度。
11樓:做乙個閒人
南京一位未婚媽媽分手不要娃1年後反悔被駁回,法院駁回王某訴求的主要原因是王某生下孩子乙個月之後就不管不顧的離開,並且王某沒有房子,不具備撫養孩子的條件!
王某和張某未婚生下孩子,兩個人在生下孩子之後感情急轉其下,王某對於張某失望至極選擇離開,王某表示她之所以離開是因為張某顫碰陸自始至終不肯娶她,答應她的事情一件都沒有做到!她是覺得被騙了才離開!離開的時候之所以沒有帶孩子,是因為她因為懷孕已經很久都沒有工作,沒有積蓄的她自然不能帶著孩子受罪!
而今吵散,她的經濟條件有所好轉嗎,也有了穩定的工作,所以她才想要回孩子,讓孩子跟著自己生活!
王某表示起訴的時候,她以為孩子不滿二歲撫養權會歸媽媽,沒有想到自己會敗訴!對於孩子乙個月時離開,王某表示愧對孩子,卻迫於無奈!王某稱雖然沒有爭取到撫養權,但是,她會盡全力撫養孩子,給孩子母愛,撫養費也不會拖欠。
網友熱議。此事傳到網上後,很多網友表示能夠理解王某的離開!能讓乙個媽媽剛生下孩子就離開,肯定是張某做的太過分!
再者王某離開的時候,張某若是拼盡全力挽留,王某何以能夠頭也不回的離開?說到底還是張某讓王某寒了心!再者女人生完孩子之後可能會有產後抑鬱症,決絕的離開也許是抑鬱症壓抑的她不得不離開!
網友希望張某能夠讓王某時常探視孩子!
複合。孩子有爸爸媽媽才是最好的,王某回來要孩子大概率是茄頃單身,如此這般,若是張某也單身,他們不妨好好談一談再續前緣!如此才是對孩子最好的!
南京一位未婚媽媽分手不要娃1年後反悔被駁回,對此你有何看法?
12樓:撒的謊
因為這個母親不負責任,根本就不會當乙個負責任的母親,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
13樓:在那夜裡
這個未婚媽媽之前是有撫養能力的卻不撫養孩子,現在後悔已經晚了,依然要承擔起撫養費。
14樓:生活達人徐胖妞
由於這個未婚媽媽對自己的孩子特別不負責任,所以就駁回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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