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鑑定存在嚴重不符要如何解決呢?
1樓:
摘要。親,老闆好,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鑑定存在嚴重不符解決方法發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的工程,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包人取得相應審批手續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發包人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施工合同的效力。
親,老闆豎扒好,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鑑定存在嚴重不符解決方法發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的工程,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包人取得局悄相應桐纖渣審批手續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發包人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施工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即「掛靠」)具有燃團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解釋》規定的「掛靠」行為:(1)不具有從事建築襪好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夥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築活動資格的建築施工企告段鉛業的名義承攬工程;(2)資質等級低的建築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3)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4)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本案中關於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如何認定
2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以下糾紛屬於建設工程合同糾紛:(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2)建築工程設計合同糾紛;(3)施工合同糾紛;(4)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五)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6)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7)裝修合同糾紛;(8)鐵路建設合同糾紛;(9)農村建房合同糾紛。
民事案由規定》第一百條。
3樓:曹小燕鴿子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獎罰條件違法公平、有償的基本原則,顯示公平的,應予撤銷。 2.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建築工程造價條款,合法有效。 3.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建設方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4樓:古七
你想說的是不是工程鑑定中心,在訴訟中,作工程鑑定的情況時有發生。
建設工程糾紛涉及到什麼問題一般要求進行鑑定
5樓:鄭新滿
法律分析:只有專門性問題才能向法院申請鑑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在建設工程領域,所謂專門性問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建工解釋(二)》」第十四條,是指工程造價、質量、修復費用等問題。《建設工程司法鑑定程式規範》中把鑑定型別分為:建設工程質量類鑑定(施工階段質量鑑定、既有質量鑑定、災損鑑定、其他專項質量)和建設工程造價類鑑定(造價鑑定,工期鑑定,暫停施工、合同的終止、不可抗力相關費用鑑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裝置的安裝活動。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仲裁由什麼仲裁
由合同上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如果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只能由法院管轄了。仲裁不分地域限制,由合同當事人進行約定。由你們簽訂的仲裁協議上約定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請採納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由誰來仲裁?是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還是雙方協商選定的仲裁委員會?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沒有約定的,去法院起訴。仲裁...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否規定不計取規費
工程規費可以不計取嗎 法律分析 衝備規費的計取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是要計取的,當然承包方式不一樣,要求也不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第六十五條 發包單位將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定為無效的,訴訟時效從何時開始
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二款中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所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為無效的,與此相關權利 義務訴訟的訴訟時效,應當從時開始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計算。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的 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為無效的原因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