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塵基亮,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鋒源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派寬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你丈夫沒什麼不對,也不能說對。
你要是較真只能上法院了。
2樓:喜寶
雖然他不認,但他和你結婚了,你又是你兒子的親生媽媽,他當然拍尺衫是繼父了。我也是一困裂位母親,老實說如果襲腔那男人接受不了我的子女,我覺得無法跟他在一起。那小孩人人也不想要變孤兒了。
繼父管我兒子叫什麼?
3樓:331湖光山色
繼父也是父,管你叫兒子或女兒,管你兒子叫孫子或外孫子。
4樓:帳號已登出
叫孫子,因為繼父跟你媽媽在一起,繼父和媽媽是同輩分的。
5樓:在洈水揮手的山竹
管你兒子稱外孫是正確的。繼父也是父親。
6樓:網友
當然是他的孫子啦!
可以和繼父的兒子結婚嗎
7樓:楊榮豔
法律分析:只要沒有血緣關係可以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我丈夫的前妻的外甥的兒子上重點高中我應該隨禮嗎?
無論他是誰,親屬關係有多複雜,只要平時有來往,相處的很密切,那麼這個禮需要隨的,否則沒有必要,無論他是誰?如果平時都不來往,各不相干,隨禮是沒有意義的。這個關係有點繞,但那個外甥的兒子只是你丈夫的前妻的親戚,跟你一點兒關係都沒有,我隨什麼理?就算你丈夫也沒必要隨禮。當然,如果他前妻外甥 或他兒子 與...
關於未來繼父,我還會愛繼父的孩子嗎?
我的是,先不接受,你來考驗他,設各種考驗,但是不要過頭就行,如果他都能接受,就說明他對你媽媽還有很有愛的。如果不能接受,你也要在考驗他,我的目的就在於,讓他意識到,不是他自己有錢,別人都會以為他有多好,他有很多缺點,錢不是維繫感情的必要因素,就是讓他知道,你家裡雖然不富有,但也是有條件的,也不是為了...
妹妹的兒子該叫姐姐丈夫的什麼,我是妹妹,我姐姐的孩子是我的什麼,我該怎麼稱呼呢
是姨夫解釋 女方不管兒子還是女兒都是管媽媽姐妹的老公叫做姨夫的,管媽媽兄弟叫做舅舅,我是這麼理解的。男方的話會設計姑夫 叔叔 大伯這樣的名詞。我是妹妹,我姐姐的孩子是我的什麼,我該怎麼稱呼呢 姐姐的孩子應當管姐姐的妹妹叫姨媽,妹妹管姐姐的孩子叫侄子或侄女。姨媽是指母親的姊姊或妹妹,又稱為姨姨或姨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