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分配時間是多久

2025-05-22 03:13:29 字數 1970 閱讀 8845

1樓:張麗珍

訴訟離婚中,一審財產分割的時間可能是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不等。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茄餘派結;人民法院適用普毀歷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還可以進行延長。

顫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樓:點行**

法律分析:離婚時財產的分配時間就要取決於雙方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協商離婚的,那麼隨時都可以進行分割。

如果是訴訟離婚,那麼需要等待法院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念灶掘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仔核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辯茄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財產分割分多久

3樓:金群霞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的,在進行結婚登記後就離婚協議分割財產,分割時間由雙方協商;訴訟離婚的,財產分割時間由人姿辯民法院判決,對方不肯執行的,可以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乎跡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跡頃缺生效之日起計算。

離婚財產分配得多長時間

4樓:樂樂普法

離婚財產分配 得多長時間的確認方式: 1、若起訴分割,且法院受理該 離婚 案件後,確認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需要經歷的時間為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需要經歷的時間為三個月; 2、若 協議離婚 ,則一般需乙個月左右的鍵猜時間。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 立案 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液宴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 婚姻登記 機關收到 離婚登記 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 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 自願離婚 ,並已經對 子女撫養稿埋型 、財產以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時可以請求分割嗎,離婚時財產分配不公是否可以申請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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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財產分割,關於離婚財產的分割

當時協議是要給生活費的,不給就是不履行協議了,不過可以跟前妻協商一下。要麼你們自己協商。要麼去法院。關於離婚財產的分割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 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 民法典 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二 ...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

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法律分析 1 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2 堅持男女平等,有利生產 方便生活的原則。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