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在一般情況下,獎金是下年發上年的,因為有考核和獎金的計算以及準備獎勵**,不管怎樣 ,總不會拖到春節後再發的。
你衫咐的合同到期時,正趕上發獎金,你就可以拿到了。如果獎金是在你離開公司後發,你還是應該拿到的。
關鍵是,你在入職時的用工協議裡,有無此條款。如果有,你就到公司要求。如果公司推脫,你還可以到勞動部門去申訴。
獎金的發放與否以及金額的大小,公司是有自主權的。通常是根據效益來確定獎金或坦純的發放總額,然後根據貢獻大小、崗位等確定個人的具體的獎金。不排除有老闆或一把手的個人意志和對某個個人的印象。
雖然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但是,基本工資是剛性的,而獎金是有很大彈性的。這個彈性來自於主管部門的監管程度、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以及公司領導的個人意志。
但是,獎金有乙個從眾的特性,也就是說,同乙個工種的獎金如果發給了乙個人,同時還會發給其他人的。你雖然離開了,但是,你可以去了解一下,只要你的同事拿到了獎金,你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去要求。信山。
2樓:網友
那要看你簽訂勞動合同裡是否對年終獎有約束,否則應該發。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合同裡寫明的,年終獎是可以拿的!
年後離職公司不發年終獎違法嗎
4樓:鄭萌
一、年後離職公司不發年終獎違法嗎。
1、年後離職公司不發年終獎違法。年終獎是工資的一部分。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否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以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論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離職後不發工資怎麼辦。
離職後不發工資的處理方法如下:
1、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2、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3、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5、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可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義務,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年後離職公司不發年終獎違法嗎
5樓:李超
法律分析:違法,年終獎是工資的一部分。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部分組成。
年終獎其實是工資的一部分,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否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以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年前和公司協議離職,沒有年終獎是否合理?
6樓:信必鑫服務平臺
年前和公司協議離職,沒有年終獎是合理的,因為年終獎是公司根據公司業績和個人表現覺得是否發放的;但是如果在合同裡已經明確每年有年終獎,則是不合理的。協議離職,如果是公司提出的,需要給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或單位規章制度沒有規定的情況,在既沒有勞動合同約定,也沒有相關規章制度對年終獎作出規定的情況下,如果離職員工上年度工作滿一年,則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的規定,其完全具備參與年終績效考核、領取年終獎的條件。用人單位僅以年終獎發放時員工已離職而拒絕支付年終獎的,有違同工同酬的原則。
本案,宋某起訴某資訊科技公司勝訴,就屬於這種情況。宋某與該公司的勞動合同中,沒有關於年終獎的任何約定,該公司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對這種情況作出規定,勞動仲裁委和法院均按照同工同酬原則支援了宋某的請求。
如果離職員工上年度工作未滿一年,可否也援用「同工同酬」原則主張大半年、半年甚至幾個月的相應比例的年終獎呢?從司法實踐看,相關判例認為,由於員工離職時該年度尚未終結,時間上還不具備年終考核的條件,用人單位無需向其支付年終獎。
企業沒簽合同,沒年終獎,能直接離職嗎?
7樓:雨花_岑
年終獎一開始本是作為一種激勵機制。如果說沒有合同的約定,和企業對年終獎做的相關的具體規定,企業是有權選擇發還是不發年終獎的。
實際上,年終獎同時也是作為員工獎金的一部分,那就是員工薪酬所得,這樣說的話,企業的話就應當進行年終獎的發放。但是這個也是有所標準的,一是是否和員工進行合同約定,即使是首含有合同約定,也還需要看企業的盈利情況。如果說,喚卜企業和雖然有合同簽訂,但是企業效益虧損,也是可以選擇不發年終獎勵的。
但是如果是在盈利情況下沒有進行年終獎的發放,有找到更好的下家,辭職也是無可厚非。千萬切記一點,年終獎不是衡量工作的標準,你工作也並不和芹穗是為了奔年終獎而去,做一切決定前都要三思而後行。
年終獎合同到期離職還有嗎?
8樓:周業懇
1、《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單位應在員工離職之日支付員工的實際工資。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門,單位必須在離職之日支付。
2、年終獎和考評掛鉤,確定了考評期間,且考評期滿為止在職的員工,有權享受年終獎。考評期的絕大部分時間在職,因合同期滿離職的員工,可以和公司協商年終獎的問題,協商不成可以提請仲裁。
3、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一察仔、發生勞動爭議後怎麼解決,有哪些途徑解決。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敗遲汪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可按照以下幾個程式解決: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2)調解程式。不願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願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
3)仲裁程式。旦純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作出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程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式的勞動爭議案件。
4)法院審判程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
法院審判程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式。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到期如果員工選擇了離職,那麼對於單位承諾給員工的年終獎是必須要按時的進行發放,但如果是員工的原因而不續簽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也是有權利的扣除,所以,在處理的時候也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
合同差20天到12月底到期後離職了公司沒有發年終獎合法嗎
9樓:
摘要。第二種觀點認為,以規章制度為準。法律法規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作出具體規定,年終獎是企業給與員工的年終獎勵,屬於企業自主管理的範疇,公司可以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對如何發放年終獎進行規定。
但規章制度要經過民主程式制定,並向職工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且內容要不違反法律法規。
第三種觀點認為,離職人員不發放年終獎的規定屬於無效條款。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規定員工提前離職,公司不需支付年獎金屬於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應屬於無效條款,公司應支付離職員工當年度的年終獎。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合同差20天到12月底到期後離職了公司沒有發年終獎合法嗎。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根據相關資訊查詢,合同差20天到12月底到期後離職了公司沒有發年終獎: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離職人員不予發放年終獎的規定是否有效,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約定優先。合同以當事人意思自治為原則,勞動合同也不例外。若勞動合同中有離職人員不予發放年終獎的約定,則以該約定為主。
第二種觀點認為,以規章制度為準。法律法規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作出具體規定,年終獎是企業給與員工的年終獎勵,屬於企業自主管理的範疇,公司可以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對如何發放年終獎進行規定。但規章制度要經過民主程式制定,並向職工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且內容要不違反法律法規。
第三種觀點認為,離職人員不發放年終獎的規定屬於無效條款。勞動合同或者規章制度規定員工提前離職,公司不需支付年獎金屬於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情形,應屬於無效條款,公司應支付離職員工當年度的年終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如果我申請仲裁的話仲裁委員會支援的幾率大概有多大呢?
這個不能保證。
就是正常的邏輯我想知道申請仲裁結果是什麼,不然如果沒有任何機會也不想去申請了。
問當地**哦。
做完一整年年底離職公司不給發年終獎合理嗎
10樓:一觸即法
年終獎給不給,取決於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要看員工和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是否規定,根據績效考核確定年終獎數額,或者按照慣例每年都發放年終獎。像這樣的年終獎可視為工資一部分,因此這種情況下年終獎是不能少給員工的。
員工離職後,單位拒絕支付的,可以視為拖欠工資。另一方面,在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規定給員工發放年終獎、發放數額、以及發放物件。或者通過**的方式發放給員工,這些獎勵就應該視為福利,年終獎給不給員工取決於用人單位。
也就是說,年終獎歸為福利,公司是否發放,都是由單位做主。有些單位將員工在年底離職,視為自動放棄年終獎,這樣員工也是無法通過法律的途徑要求公司支付年終獎。
王律師。擅長房產、勞動、刑事等。
一鍵諮詢 楊律師。
擅長民事、婚姻、勞動糾紛等。
一鍵諮詢 範律師。
擅長民商事爭議解決。
一鍵諮詢 朱律師。
擅長房產糾紛、借貸糾紛等。
一鍵諮詢 查。看。更。多。
我是今年與公司簽訂了就業合同合同期限到2025年
你看下面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就清楚了。是按照工作年限補償的。參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根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
合同期未到被公司辭退怎麼賠?
要看用人單位辭退你的理由是什麼。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規定並遵守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
合同期滿被公司裁員有沒有賠償,該怎麼賠?謝謝
勞動合同期滿不存在裁員的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不續簽,自然終止。除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之外,用人單位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補償。勞動合同到期一般來說沒有賠償只有補償,單位應該根據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你乙個月的補償金,但是最多不超過個月補償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