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處對高齡老人再婚通知子女嗎?

2023-08-16 02:48:21 字數 3470 閱讀 4244

1樓:傾心普法解答

我是覺得高齡老人再婚是不需要通知子女的,法院規定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結婚。

2樓:網友

婚姻登記處對於高齡老人再婚,他不會通知子女的,因為他們已經有這個能力的。

3樓:優越水

一般是不會通知子女的,子女大多數都知道老人的動向。

4樓:帶你看小老虎

其實我覺得是不應該去通知自己的子女的,而且老人想在一起結婚的情況下,那也是老人的意願,而且老人也是自願的。

5樓:福氣瑩瑩

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通知子女,但是我覺得這是老人家自己的意願,所以他們沒有必要去干涉。

6樓:普涵易

婚姻登記處對高齡老人再婚通知子女嗎應該通知子女的要不然年齡大的老人。

7樓:改芃

你出的高齡老人才會通知,自我,認為應該是他們這件事他們不是他們說我的,人家都是他們孩子更加成熟的男生沒有什麼意見的人還是不少經驗管理的。

8樓:茂煊

我認為婚姻登記處有義務對高齡老人再婚,應該通知侄女,讓他們應該盡子女的義務和孝道。

9樓:帳號已登出

高齡老人當然是需要被呵護保護的了,而且和子女的關係那麼差嗎?就算老人在問不會通知子女嘛,也不應該吧?

10樓:清昊蒼

混的話,只要兩個人同意就可以了,不了解他子女嗯的感受啊!

老年人再婚需要得到子女的同意嗎

11樓:張麗珍

老年人結婚、找老伴不需要經過子女的同意,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選擇,即便老年人再婚的,子女依然負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因老年人再婚而改變。

老年人為家庭和社會做了大半輩子的貢獻,到了年老的時候,需要得到家庭和社會的照顧是合情合理的。而對於喪偶的老年想找個老伴,也是無可非議的。可是,有些子女由於封建思想在作怪,堅決反對老年人再婚。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76條規定:“第七十六條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子女應當尊重老人再婚的意願,並且不能因再婚而拒絕贍養老人。

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和子女,子女對父母有撫養的義務。再婚後無血緣關係的子女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即父母再婚的配偶無權要求再婚一方的子女對自己盡贍養義務)。

一、子女干涉老人婚姻怎麼辦。

如果子女干涉老人再婚的情況,老人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1)對子女作耐心細緻的說服工作,免傷母女和氣。必要時可以談談再婚後對家庭財產的安排,因為,子女對父母再婚最敏感的是財產,擔心父母再婚,財產會流入外人的腰包。

2)通過雙方親友進行勸說,遇到干涉的事情已經發生時,最好請當地居委會或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免傷和氣。

3)遇到子女打罵父母、毀壞家具、搶占財物的情況發生時,如屬情節嚴重,可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向子女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法庭審理時,如子女表示悔改,認罪服法,法院可以從輕處理,情節輕微的,父母還可以撤訴。情節較輕不構成犯罪的,也可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可以登記麼

12樓:張麗珍

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是可以登記的,老年人有婚姻自由的權利,老年人二婚不用徵求子女同意,可以自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

子女無權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如果過分干涉,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子女,也可以向公安局投訴。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

一、孩子撫養權爺爺奶奶有沒有權干涉。

孩子撫養權爺爺奶奶沒有權利干涉。

撫養孩子是父母雙方的法定權利和答殲鬧義務,別人無權干涉。但如果經常照顧小孩,和孩子有撫養、教育的關係,在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法院會適當考慮這方面的因素。雙方可以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上訴法院。

法院會以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合法權益為前提進行審判。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二、分家不公平該如何處理。

分家不公平可以協商解決。父母有權決定分配財產,子女無權干涉父母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因為法律給予每個人同等的權利,根據個人喜好分配自己的財產。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分配自己所有的財產。

自由分配的只是自己的財產,而不是兩個老人共同擁有的夫妻共同財產。

三、哪些行為構成犯罪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

下列行為屬於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

1、反對父母雙方或清罩者單方要求離婚的行為;

2、父母離婚或者喪失配改扮偶後,子女反對父母再婚的行為;

3、反對父母復婚的行為;

4、強制父母結婚的行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到福建省福安市民政局再婚登記需要帶上什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復婚或再婚登記的都必須帶離婚證。

對於再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孫型本桐檔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則輪猜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有婚史者的離婚證就是第(二)項規定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再婚民政局是否會告知再婚情況?

14樓:肖茹

法律分析:公民在申請辦理再婚時候,民政局是會查詢戶籍系統並要求公民提供有效的資料以後,會跟塌春雙方說明某一方是再婚等情況,但是不會宣讀其婚史。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團指耐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逗叢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領結婚證之後我如果大罵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的話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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