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患抑鬱症後是否必須調離教師崗位?

2023-06-11 14:55:02 字數 1443 閱讀 2597

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了,抑鬱症的**需要半年多的時間呢.所以教師一般會休息半年或一年再繼續任職.

教師抑鬱症會被辭退嗎

2樓:山東董玉紅律師

法律分析:有編制的教師 ,不會被輕易被辭退。除非該教師嚴重違反學校的紀律或者國家的法律。

有編制的教師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學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工作調動,調動到其它的學校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抑鬱症人可以擔任教師工作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未**時不能繼續教學。當教師的前提是身體健康包括精神健康,抑鬱症顯然不能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但有抑鬱症不等於老師喪失教師資格或將其除名,**後依然應當從事教學工作。

教師患抑鬱症辭職可以嗎

4樓:戲水漂流

辭職當然是可以的啊,只不過抑鬱症屬於個人自然疾病,不屬於工傷,沒有什麼補助待遇喲。

中學教師患神經衰弱抑鬱症。病假?病休?解聘

休息一段時間吧,不要因為工作而放棄健康啊!工作可以再找,身體要有了問題就不好了啊。要珍惜生命!看你們的合同了 按勞動法 合同法來說,如果在合同期內解雇你,至少應該給與你們雙倍至三倍工資的補償。但是如果你們籤的合同沒有明確說明合同期限,那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僅支付工資就可以。按照老百姓的角度來看,這...

抑鬱症自己怎麼調節,抑鬱症焦慮症自己怎麼調節

既然知道有抑鬱症,而且需要調節就證明這樣的抑鬱症比沒有抑鬱症的人更正常,需要調節就是感覺不平衡了,但是卻不知道那裡出現不平衡,這個是需要去悟道的問題,也就是領悟大自然的力量,既然大自然能夠造就人類就給予了人類平衡存在下去的玄機,這個是沒有辦法道明的,只有靠自己去感受。個人感覺可以從三種力量去平衡,吸...

我是否得了抑鬱症中度抑鬱症和中度焦慮症

您好,bai很欣慰看到您的睡眠和心情有所 du改善。任何zhi一種藥物都是有 dao,我們仍專然使用是因為屬它們對疾病有效。您服用的一些藥物有很強的鎮靜作用,所以白天會覺得頭腦不靈活,和服用感冒藥以後嗜睡類似,需要多休息,避免開車等有風險的活動。帕羅西汀和美抒玉等幾樣藥都是精神科藥物,服用後需要4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