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過失犯罪,服刑期滿後想再辦理駕駛證,需要幾年?

2023-02-01 11:35:05 字數 1228 閱讀 4406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現您開車後過失犯罪,存在逃逸,目前服刑期滿的情況下。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您的情況有可能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一旦被終生禁止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話,無論多久都是辦理不了的,除非國家新出台相關的規定檔案,對此,建議您向處理本起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詳詢。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過失犯罪是否能構成共同犯罪

2樓:匿名使用者

過失犯罪。

不能構成共同犯罪,按各自所犯罪處罰。

共同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對量刑有什麼影響

3樓:農村土地流轉

故意犯罪是指行為人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實施的犯罪,是犯罪構成要件中主觀方面的一種心理狀態。根據刑法規定,故意犯罪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特徵:

1.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必須是明知的。這種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也包括明知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

2.行為人必須是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不論行為人明知的是危害結果必然發生,還是可能發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就構成故意犯罪。

希望危害結果發生和放任危害結果發生在程度上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就是刑法上通常說的「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或者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採取漠不關心,聽之任之的放任態度,結果發不發生,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

我國刑法沒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對故意犯罪的規定中,對這兩種心理差別是作出規定的。區別「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對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大小,決定量刑,具有一定意義。

在司法實踐中,「希望」要比「放任」的主觀惡性更大。對前者的處罰也就更重。

4樓:夏麗最美麗

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最大的不同就是主觀惡性不同,故意是故意追求犯罪的結果,危害性更大。過失則是屬於輕信能夠避免,不追求犯罪結果。兩種的心態都不一樣。相關犯罪法定刑也不一樣。

過失犯罪有哪些,刑法中的過失犯罪罪名有哪些

論職務過失犯罪中的決策過失責任 單位犯罪應排除過失犯罪 由於過失犯罪大多造成單位自身損失,如果認定單位犯罪也存在過失形式,實質上是將單位成員過失犯罪的刑事責任株連到單位,不僅對於作為受害者的單位是不公平的,對於單位責任人員以外的其他單位成員也是不公平的。我國刑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需要,在總則...

過失犯罪轉化為故意犯罪的特點,轉化的條件有哪些

認定過失行為向故意犯罪轉化的理論依據是 發生在前的過失行為屬於先行行為專,由於該先行行為是 屬行為人所實施的,因此行為人就有義務避免更嚴重的危害結果發生的義務 行為人在有條件履行該義務的條件下不履行,說明其主觀上具有放任這種更嚴重的危害結果發生的故意,如果其放任的危害結果實際發生了,從主客觀兩方面結...

本人有過詐騙刑處二年可以屬於過失犯罪嗎

詐騙罪屬於故意犯罪,不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情形。過失犯罪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意思,客觀上造成了犯罪的結果。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