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發簡訊給前任,什麼程度的糾纏違法

2022-12-19 21:10:05 字數 1007 閱讀 5985

1樓:帳號已登出

發簡訊,不違法。

你只是簡訊,不要威脅對方,就不會違法。

糾纏不休,不能有好的印象給對方。

2樓:匿名使用者

涉黃,威脅,恐嚇,威脅 這樣算是違法。正常的聯絡試圖恢復戀愛關係不算違法。

3樓:飛雪開心

只是偶爾正常發個簡訊,談不上違法不違法這麼嚴重。

除非發簡訊的內容涉及侮辱對方式因發簡訊給對方生活造成不良影響等。

既然已經分手了,不想復合的話,不如一笑泯恩仇,各走各的路吧。

4樓:小羊肖恩

發訊息給別人是正常的行為並不會違法,但是內容不能太過於敏感,以及簡訊不能夠太過於平凡,這樣對其生活造成影響,就算是騷擾了。

5樓:瀠瀠

頻繁地發簡訊,影響到對方的生活和心情,對方就有起訴的理由。至於對方什麼時候起訴,得看對方的容忍程度。

6樓:街頭美女錄

這沒有固定的量的標準,主要看被騷擾的人介不介意。

7樓:泣若菱

如果前任己婚並且有個美好的家庭。你還糾纏人家並且破壞其家庭。這行為併購成犯罪。

8樓:wss小怪獸

受到人身攻擊!還有就是不願意理你,你成天各種騷擾。

9樓:市安福

什麼程度的糾纏算違法?只要是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給你帶來了很大的影響,這樣的糾纏就是違法的啊。

10樓:昕悅女王

如果騷擾到對方正常的生活,影響對方正常生活,限制對方人身自由的話。

11樓:過風一樣的日子

分手就分手了,再糾纏就沒意思了,平白惹人煩。該放手時就放手,這樣自己也得到了解脫,早日尋找屬於自己的另一半才是硬道理。

12樓:大聖嘻嘻哈哈

如果影響到對方的日常生活的話就算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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