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司章程,凝定新的制度,新公司成立時需要制定哪些制度

2022-08-17 21:15:06 字數 5032 閱讀 3632

1樓:匿名使用者

上海 ****章程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等 人共同出資設立上海 ****(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銷售機電裝置、五金交電、衛生潔具、金屬製品、家具、製冷裝置,市場營銷策劃,投資諮詢,商務諮詢,企業管理諮詢,文化藝術交流策劃(除中介),企業形象策劃,室內裝潢及設計,建築工程,汽車租賃。(涉及經營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

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額 出資比例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

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畫;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者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利。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書面委託其他人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執行董事的職權。

第十七條 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九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12)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條 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自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對股東會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書面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四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方法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十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七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二十八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三十一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二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低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乙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乙份。

全體股東 (蓋章):

年 月 日

2樓:其實我是生意人

是什麼樣的公司啊,公司規模有多大?是獨資的?還是合夥的?這些都要弄清楚啊,不同的企業性質和規模,企業的公司章程和制度不一樣的1

新公司成立時需要制定哪些制度?

3樓:華律網

通常copy情況而言,公司在設立前,股東的精力更多忙於公司業務前景的規劃、合資建立公司過程中的股權安排、人事籌劃,儘管公司章程會作出一些具體的規定,但大多數公司的章程一般大同小異,並不能完全解決特定的公司出現的特定問題。一套好的、符合自己公司特點的管理制度,我們認為是需要公司在處理具體事務的過程中逐步積累、總結並適時提煉成規則形成的。這一過程是漫長的,並夾雜著經驗與教訓。

當然,也存在盡可能少走彎路的途徑,即公司建立初期借鑑其他類似的成功公司的管理制度,借鑑能夠取得成功的關鍵仍然需要公司在處理具體事務的過程中適時修改或補充規則。一些在公司初期看來是必須建立的制度包括:管理者許可權的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除一般規則外,對資金進出流程、物品收放程式的監控是重要的)、人事制度(應謹慎地避免可能引發勞工衝突的環節)、文書制度(建立公司檔案、彙編公司文書對企業文化的形成至關重要)、業務操作規則。

4樓:合易管理諮詢

機構管理制度、

bai財務制度

du、行政制度、zhi人事制度、生產制度、質dao量制度、採內購制度、銷售管理制容度、倉儲管理制度、資訊管理制度、會議管理制度、文書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 出入廠管理制度、提案管理制度、宿舍食堂管理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 安全保衛制度等等,根據貴公司的具體業務還可以制定相應的制度。

5樓:匿名使用者

乙份公司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財務管理制度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裝置採購管理制度 、銷售管理制度 、辦公室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等等

新公司成立章程,新註冊公司章程範本

新註冊公司章程範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最基本條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檔案。因此公司章程就確定了公司的權力,義務的關係,所以公司章程只要一經相關的部門批准,就對外產生了法律的效力。也就是說,公司章程中不僅享有各項權力,也同樣需要承擔各項義務,如有違反公司章程,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或是干預。同時公司章程是實行...

新成立公司章程,新註冊公司章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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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章程,新成立公司章程怎麼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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