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付,房子沒有交付,上學能就近嗎

2022-07-13 02:15:05 字數 5818 閱讀 4476

1樓:思語新竹

你只是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付,房子並沒有到手,也沒有房產證是不能享受就近入學的。

2樓:哈哈

如果是非限制性的學校就可以,如果有名額要求現在還上不了

買新房,簽了購房合同交了首付有可能馬上給鑰匙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可能,因為你買的是期房,你交了首付,那麼合同肯定簽了,看合同交房日期。除非你買的是現房。

4樓:皆有可能

買新房的流程如下:

交定金,簽訂預定合同

交首付的時候簽訂購房合同

簽了購房合同後到開發商合作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銀行放款,按時還月供就可以了

如果開發商的房子是現房的話銀行放款後就可以給你鑰匙了

買房付了多一半首付了,簽了購房合同了,不想要了,能退嗎 10

5樓:匿名使用者

1、確認不想買了,找地產商違規的地方,保留好證據,協商、仲裁或是法院解決。

2、還想買,只是一時錢湊不上,可以找開發商(最好直接找職位比較高的)實話實說,寬限一段時間或者降低首付。

3、現在融資渠道很多,除了高利貸,都可以嘗試。

6樓:妞妞豔傑

退應該是能退。但是估計得交20%的違約金呢。你看你們合同裡邊兒有沒有關於違約金的百分比的條目,有的話,按條目可扣錢。沒有的話一般都是20%。

溧陽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付沒有,房子沒有交付,上學能就近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樣的情況,買房三年以後才能就近入學

8樓:天啟星辰

但是和女朋友真正分手了以後,小夥子是得不到富婆的心,只適合哪一款解決的?

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和付了首付,還沒有辦理銀行貸款,現在想更改貸款額,不能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您是想在原貸款額度上增加還是減少,如果您以前申請50萬元貸款,現在只想申請40萬元的話,您完全可以讓銀行放50萬元貸款,放款之後第二日就還10萬元貸款本金,因為銀行貸款的計息是按日計息,您早還一天就少交一天的利息,希望對您有幫助!

10樓:99貸平台

這個完全可以找銀行方面和開發商方面共同協商解決。你補交首付後在申請借錢是很正常的事。

沒有開盤的房子讓先交首付簽訂購房合同,合法嗎?

11樓:皮蛋粯子粥

如果開發商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證那麼該行為屬於合法行為,反之就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

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 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

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擴充套件資料: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裝置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合法。

開發商開盤就意為著該樓盤已經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前得下,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是違法的,該交易關係也不能有效的得到法律保護,更別說房款了。

你要提出要求開發商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才可以簽訂購房合同。

要是開發公司不予合作,你可以聯合其他客戶到房產部門、建設部門投訴或到法院起訴。

1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很多開發商都是現場安排銀行的工作人員簽訂按揭合同,並簽訂買賣合同。屬正常的。但是必須要開發商正式開盤,才能籤按揭和買賣合同哦!

還有,記得簽合同那天,把按揭資料準備齊全,不然到時候要補資料很麻煩。這些,售樓小姐都會告知你的。只要預售許可證有了,開盤當天簽合同和按揭是很正常的。

讓你交首付的原因是,銀行必須要有你的首付款發票影印件才能放款。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規定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樓盤禁止對外銷售,如果你只是問是否合法,那答案是肯定的,不合法。

明天要付首付了、籤購房合同應該注意什麼??

15樓:某某知道合夥人

一、簽署合同的時候查驗「五證」

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應查驗開發商提供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檔案。

二、不要相信口頭合同

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裡面的內容,不能輕信銷售人員的宣傳或者口頭承諾,涉及特別重要承諾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或者讓開發商另出具書面證明。

三、對於合同內容要仔細核對

對於開發商提供的格式條款,應仔細研讀,對於不理解的合同條款,應要求開發商詳細解釋說明。

四、區分「定金」還是「訂金」

在購房合同中,「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具有懲罰性:如購房者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開發商違約,則要向對方雙倍返還定金。「訂金」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雙方按照約定經協商實行返還。

所以,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分辨清楚是「定金」還是「訂金」。

注意事項:

1、明確退房的一些條件,雖然房子無法做到「七天無理由退貨」,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購房者應有權要求退房,就比如開發商違隱瞞房子已抵押的事實,所以,大家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明確退房條件。

2、明確雙方的責任。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無論買賣雙方中哪一方違約,另一方必然要承擔巨大的損失,尤其是購房者,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可別讓開發商弱化了自己的違約責任。

人民網-消費者籤購房合同時要「四個注意」

16樓:猩猩財經

購房合同中這幾點特別要注意!簽了房子也不是你的,白花一大筆錢

17樓:屹農金服

一、買房簽合同要注意: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乙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3、查驗有關證明檔案

買期房要檢視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檢視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字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字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裡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二、補充協議需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乙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乙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裡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裡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裡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專案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裡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乙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裡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裡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複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4、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乙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專案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階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沒有籤購房合同只簽了補充協議,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可以約定分期付款,總體上協議有效,不過某些條款具體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尤其是違約金 如有疑問,可以明日來電本律師 18782143212.主合同沒簽 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如果主合同已經實際履行,主合同及補充協議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補充協議內容可獨立履行的,補充協議有效 不能獨立履行的,效力待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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