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小孩由男方扶養,但小孩不願意跟男方生活,該怎麼辦,怎麼樣有利餘孩子成長

2022-05-09 12:03:06 字數 4425 閱讀 5151

1樓:無敵大霖霖

我不知道夫妻雙方因為什麼原因協議讓孩子和男方生活的,既然是協議,肯定是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得出的最佳結論,既然知道孩子不願意跟著男方,為什麼還要強制孩子和不願意共同生活的一方一起呢。既然已經協議,雙方都同意,也就不涉及女方不情願的情況,但是根據《婚姻法》規定,即使夫妻離婚,走訴訟程式,孩子在滿10周歲的情況下,還要徵求孩子的意見,不清楚您所說的孩子具體年齡,多多少少還是需要考慮孩子本人的意願的,不然對孩子心理發育很不利。如果女方經濟條件不允許,或工作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女方可以經常去看望一下孩子,讓孩子有充分的安全感。

如果女方認為男方對孩子照顧不周或對孩子不好,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隨時起訴要求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孩子在兩周歲一下,女方爭取到撫養權的機率會比較大,或者已滿十周歲,法官在詢問孩子具體意願之後,會將孩子交給母親撫養。或者孩子已經進入青春期,又是女孩的情況下,法官也會認為母親會更好的引導,會將撫養權交給女方。

另外,在訴訟時,女方也要提交證明男方不能很好照料孩子的具體證據,不然,女方很有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

2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代養孩子,男方出費用就是了。

至於有利於孩子成長……誰的條件好,就讓孩子跟誰……孩子鬧脾氣,耐心規勸,慢慢會改觀的。

3樓:

男女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對孩子的監護權。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監護權。法院會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原則,並充分考慮孩子的意願,作出變更監護權的判決。

夫妻協議離婚後,小孩由男方撫養,但小孩不願意跟男方生活,願跟媽媽生活,該怎麼辦

4樓:

如果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若你認為他的撫養不適合孩子的成長,你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變更。 變更子女撫養權應有法定理由: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樓:啊嚏誰想我了

判前都問過你們和小孩的吧,怎麼就變了?

還有,實際生活中很多都是如此的,跟男方協商吧,讓他拿生活費出來。

夫妻協議離婚,女方淨身出戶,小孩由男方撫養,但小孩不願跟男方生活,該怎麼辦

6樓:雲山老松

你好!叫男方放棄撫養權,申請法院改判?

或者由對方出撫養費,由你**撫養。

7樓:

傷害的只是孩子!!由孩子選擇,願意跟媽,生活費你必須出。

8樓:

應該尊重小孩的選擇。

離婚後孩子協議由男方扶養,幾年來男方不給扶養費,女方想要回扶養權應怎辦?

9樓:古朝風月

找個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把具體情況告訴他,了解一下相關法律,這情況可能要起訴你前夫才行.大姐,你也夠可憐的,攤這麼個沒責任心的男人,命苦啊.下點狠心吧~

10樓:北京王芳律師

可以起訴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確定撫養權歸女方,並要求男方給付此前及此後的子女撫養費。

夫妻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男方不讓看孩子怎麼辦

11樓:粵李兆芝律師

你好,探望權是法定權利,不能剝脫。若男方不讓看孩子,你可以提起訴訟,要求確認你的探望權,讓男方配合實現。

12樓:那啥咦過來

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看望孩子,你有這個權利

13樓:官人你在等我嘛

先私下調解,不行就走法律程式

協議離婚一年,女兒歸男方扶養,男方在娶怕對孩子不好,但是沒有證據,女方想要回扶養全,怎麼樣才可以要

14樓:正商觀察者

在雙方離婚後,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有權重新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但是,申請變更撫養權的一方,必須理由充分,否則法院不會支援。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乙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1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就是經濟條件允許,起訴會對你有利

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孩子歸男方,但是孩子不要跟男方走,孩子已經12歲了,該怎麼辦 20

16樓:張偉傑律師

10周歲以上孩子有自主選擇權,看他願意跟誰共同生活

17樓:柳梓焮

那就只能給女方了,因為12歲已經有自主權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被孩子歸男方撫養只要孩子過了八歲都是可以選擇的。也就是說,按照這樣的情況這個已經 12歲的男孩他是有選擇權的。所以他選擇的是媽媽。

按照這樣的情況的話,你們再商量商量,要是還不行的話可以把你們的估計或者問題跟孩子商量一下。畢竟他想想要選擇媽媽的話,母親你再推責在他看來他是被放棄的那個。所以實在不行的話,讓和你生活在一起,但是由他的父親出錢

19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怎麼樣作你就不用擔心了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樣才歸男方撫養 男方需要有什麼樣的條件

20樓:蘇嘉琪寶貝

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一、判由男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

參照《子女撫養意見》中的規定,判由男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有:

(1)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3)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8)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二、男方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男方為爭取子女的撫養權,可從以下八個方面準備證據:

(1)醫療機構出具的,男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5)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6)子女隨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並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父親生活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8)男方有相當強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2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有規定的,只要女方堅持,男方沒戲的,和經濟關係無關。最好還是以孩子能好好生活為目的。兩人協商解決,實在鬧到法庭,男方沒戲。祝好運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足2歲的孩子一般隨母生活。這是婚姻法規定的。女方如果有病,不利小孩生長,可以考慮男方。

我覺得你唯一可以向法庭提出的理由,就是女方無工作,不利小孩生長。你給的小孩生活費,不足以滿足母子生活的需要。具體如何判,要看法官的想法了。

你如果是替哥哥要小孩,九成多是無望的。你再看看婚姻法,找律師諮詢一下。

23樓:

我真的很想要我女兒,但是我女兒還沒有一歲,才10個月,不過我老婆和他前夫也有乙個女兒,他以前的那個女兒的戶口是在他爸媽那裡,我和他離婚能得到我女兒的撫養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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