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產房承租問題與房產過戶

2022-03-13 07:06:21 字數 810 閱讀 5990

1樓:

廣東胡律師:

丁的戶口不在公產房下面的話,就要看他構不構成申請公產房承租的條件了;

公產房的房產所有權是屬於相關單位的,而不是屬於「甲乙」二人的,他們無權將房產作為遺產給他的子女;

丙的戶口在這個公產房的話,他就有權去申請承租權;

丁無權修改房屋的產權,房產都不是他父母的財產,甲乙二人只有承租權沒有房產所有權。

2樓:

如果乙過世,房屋屬於三個兒子的,平均分配,丙和老人共處,照顧的義務多些,可以適當多分,丁在自己的繼承範圍內有承租權;乙過世前修改房產證的名字為丁,屬於贈與,有效,丙因與乙共處,照顧義務多,可適當分得部分繼承權,在繼承的範圍內有承租權;乙過世後丁修改的房產證名字屬於篡改,屬違法行為,當然無效

3樓:

首先你這個是公產房是什麼意思?是單位的房子嗎?如果是的話,那麼等甲乙都過逝後,這個房子單位肯定收回的。

如果甲乙取得房子的所有權,那麼房子是甲乙共有的。

現在的問題是甲已經失蹤,所以這個房子如果由乙一人處分給丁那是不成立的。因為甲原來和乙共有。那麼如果失蹤多年後,宣告死亡的話,那麼這部分就會被繼承。

也就是二分之一除於四個人(三個兒子加乙)。那麼現在乙擁有的份額是八分之五。然後每個兒子各是八分之一。

乙有權處分的也就是這個八分之五。他可以用遺囑讓丁繼承,但是那剩下的是無權處分的。修改成那個丁的名字是無效的行為。

4樓:匿名使用者

公產房的房產所有權是屬於單位的,是無法繼承的。

乙丁的承租條件只要成立就可以承租。

有關複雜家庭關係下的財產 房產 問題

1 你母親的這套房子應當屬於你父母離婚時分得的個人財產,無論你母親跟她現在的男友是否結婚,都屬於你母親的個人財產,他無權分取。在你母親未跟她結婚的情況下,他也無權在你母親去世後要求繼承這套房子。2 你母親和現在的男友的關係屬於非法同居,他們各自所得的財產只屬於他們個人,乙個人無權要求分取另乙個人的財...

求助,農村,關於房產繼承,過戶的問題

一 關於農村房產繼承問題 農村宅基地雖然不能單獨繼承,但繼承農村房屋的繼承人可以 連帶 使用宅基本。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 第四十九條規定 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該規定確定了 地隨房走 之原則,明確了繼承房屋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物權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宅基...

房產問題,商品房和私產房有什麼區別其他

常說的商品房就是有房產證,收法律保護。遇到拆遷等情況,國家支援保護商品房獲得補償款。私產房則不然,理論上屬於非法建築,被拆遷,不會有補償。回答私產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是 1 產權性質不同 私產房說的是房屋產權性質。私產就是說房屋 所有權是屬於個人的,還有公房,產房之類 的。商品房只是特指經 有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