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法律問題,房產法律問題

2022-03-09 01:44:00 字數 5911 閱讀 4200

1樓:毒水之源

自你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但是自從你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法律就不再保護,就你說的情況老看,90年代到現在估計快滿20年了吧,建議迅速解決此事。

爺爺的遺囑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爸爸有權得到房子一半的產權。

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話,也只好訴訟到法院,來保護爸爸的合法權益。

祝好。分家單據,只要有爺爺的簽名,一樣具有遺囑的法律效力。他們這麼做明顯是違法的。

2樓:問法網姜律師

對於您的問題,律師提供一下諮詢意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您可以通過和您伯父協商的方式,解決房產的問題。因為畢竟是親人,如果通過法院訴訟的話,難免會傷和氣。

其次,您可以找個中立的第三人給您們進行調解一下,比如村委會的人。

第三,如果以上的方式均不能解決,那麼您只能訴諸法律了,應該到法院起訴,當然要蒐集好必要的證據。首先,您祖父的遺囑具有只管重要的作用。其次,您可以找村裡面相熟的人為您作證。

3樓:上海諾迪李律師

1、如果你能證明剛知道,尅要求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更改;

2、拒絕的,訴訟解決。

房產法律問題

房產法律問題 150

4樓:清晨好

如果去年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即有離婚證,離婚協議上房子是析產給你的,那麼,離婚是事實。可以由離婚雙方持離婚證、各自的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等相關資料雙方同時一起直接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到你的名下就可以了。

5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和老公離婚,在協議書上註明了房子歸你。那麼,該協議是有效的。

現在,你老公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了房產證,該房產證是無效的。

你可以要求房產登記部門變更。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老公這個欠款是你們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那麼就屬於你夫妻共同債務。即使房子離婚時判給了你。

你也有義務承擔一部分債務。如果是你們離婚後產生的。那麼你憑著離婚協議?

起訴至法院。可以把房子要回來。

7樓:法之道

首先需要看你老公的債務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那麼該房產就是可執行財產。其次該房產在你老公名下,所以對外還是屬於他的,也可能被執行,你可以拿離婚協議來提出執行異議阻礙執行,這個就需要法院審理。法院認可了你的所有權,就會不會被執行。

如果該房產是你和孩子唯一生活的居所,也不會被執行。

所以不被執行的可能性很大。

採納謝謝

8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一起復,拿離婚協制

議去房管部門辦理過戶

如果不過戶,法律上房產登記你前夫名下,屬於他財產,是可能被查封或者強制執行的,那時候你只能提第三人執行異議,會過很麻煩

本身你們離婚協議已經約定房產歸你,現在直接去按協議過戶就可以

9樓:潘增飛

房子或許應該是他們家的,你們離婚沒資格處置。國家法律、政策之間沒有衝突矛盾,不要故版意制權造,那樣沒意思。房子歸你,但是宅基地肯定不是你們兩個說了算,房子是你的,宅基地不是你的(肯定不是),這就是嚴重矛盾

10樓:廣州潘律師

如果現在房子尚未查封,則現在去辦理過戶手續即可。如果房屋已經被查封了,則需要提起執行異議的訴訟。

11樓:風雨答人

房子只認人,

法院一旦查封拍賣房子,

你只能讓你老公賠償你的損失。

12樓:一家

肯定會,你必須要證據證明房子所有權是你的,否則房子肯定會被法院查封的

13樓:律師免費諮詢

如果是唯一住處不會查封。

14樓:可碩越英叡

那就會恢復到你們沒有買賣房屋之前的狀態

法律問題

15樓: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您好!我國《合夥企業法》第2條第3款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合夥企業法》第76條規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並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夥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夥人同樣的責任;有限合夥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夥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據此,對於a企業的債務,丁方作為無過錯的有限合夥人僅就自己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其無需再承擔其餘60萬元的債務;丙方向第三方明確表示自己為普通合夥人,應對此次交易承擔與普通合夥人同樣的責任,即甲乙丙三方應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丙方未能得到授權即代表有限合夥企業與他人交易,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在承擔了無限連帶責任後可依法向丙方追償。

急!關於房產法律問題 5

16樓:china灬笑

對於問題一,你的想法是不可能的。首先,借款關係必須經過法院審理,做出生效判決以後才有可能談執行還錢問題。法院不可能僅憑借款手續,不經過審理,就直接讓對方還錢的。

其次,房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抵押無效,也就是視為沒有抵押。在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下,只有盡快到法院起訴,申請訴訟保全房屋,才能最大化的挽回損失。對於問題二,銀行辦理抵押登記在前,起訴在前,可以優先受償,銀行當然可以無需其它方同意劉申請法院拍賣變賣房產。

你作為二押方,如果到了執行階段可以在首押不主張自己權利的時候主張權利,但是要按照順序進行清償。

1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二押方,應該說是民間借款,想要拿回欠款,只能通過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對於一押方,也就是銀行貸款,已經辦理了抵押手續,在通過法院起訴拍賣,它無須考慮二押方的債權。

18樓:潘增飛

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不需要起訴,但是得告訴法院其也是債權人,拍賣以後的錢款也能考慮給其拍賣錢款會讓法院保管,人民群眾管不著是誰買了,錢到位就行。

這是一種空手套白狼的方法,無論是銀行還是個人,都不能隨便貸給別人錢

19樓:打光棍

這個要現證明房子確實沒有爭議過戶給你,然後到當地房管局提交申請

20樓:皆有可能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的合法權益。強制拍賣房產的程式主要分為七步,分別是評估**、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發布公告與展示標、確定拍賣保留價、舉行拍賣會、確認拍賣結案。

1、評估**

評估**是拍賣的前置程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

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

**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

3、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

對拍賣機構的選定,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統一由法院技術處委託的規定辦理。

4、發布公告與展示標的

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託後,將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進行拍賣公告和拍賣展示。對拍賣方案、拍賣公告等重大事項,拍賣機構應徵求法院的意見,獲得法院的同意和積極配合。

5、確定拍賣保留價

在拍賣會召開之前,法院應當以評估**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拍賣保留價應等於或低於評估價,不能超出評估價。拍賣保留價是拍賣成交的最低價限,拍賣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不得成交。

如第一次拍賣無人競買,法院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再次拍賣的保留價。

6、舉行拍賣會

舉行拍賣會時,法院一般應派員到場監拍,並將拍賣情況記入筆錄;拍賣機構亦可邀請公證員到場進行公證。拍賣成交的,由拍賣機構與買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即時錢物兩清,或按合同的約定分期付款。競買人分期付款的,應得到法院的同意。

7、確認拍賣結案

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審查發現拍賣機構,與競買人之間或者競買人相互之間惡意串通,並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情形,將依法裁定拍賣無效;若審查未發現上述情形,則應確認拍賣結果。拍賣結果確認後,法院應配合拍賣機構將拍賣標的交付買受人。

有關房產的法律問題

21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你母親死後你母親所有的那部分房產也就是平房的一半應該分成四份分別由你、你父親、你外公外婆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分別繼承你母親的財產

那麼你父親就有5/8的平房所有權

但是你父親跟你後母再婚的話,這個平房是屬於你父親的婚前財產如果你後母沒有用她的錢對這個平房進行修繕或者改建什麼的話

你父親5/8所有權還是你父親的

如若不然

那麼你後母就還有一點所有權的

關於房產過戶的法律問題

22樓:河南球迷在北京

如果房子是通過買賣合同過戶手續相對簡化,所有價款都是你支付,你可以考慮和a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過戶需要他配合,並取得他的支援,只是離的遠,不方便,那麼你為對方提供方便和補償。

1、不動產對外公示你登記為準,現在能保護你權益的方式就是盡快過戶到你名下。

2、你的方案基本不可行。建議按上面說的簽訂買賣合同,或讓a配合你進行過戶。因房產為不動產一般需要雙方到場才能過戶,不論哪種方式可能都需要對方到場,買賣合同過戶可能相對簡單。

因此取得對方配合才是最重要的,為了你的合法權益,建議可報銷對方的機票,補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不便,取得對方配合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我剛好處理過,現在回答如下:

總而言之是盡快協調a與你辦理過戶手續,方法有三:1、a親自回來和你辦理,辦理過戶手續並不複雜,可提前諮詢房管部門準備好相關資料,a僅需到場即可,一般半天就可辦理完畢;2、如a所說,去公證處辦理委託,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你問題中所說,要在不動產所在地辦理,是因為公證處也有受理範圍的限制,但是公證處的這個受理範圍並不百分之百不能突破,可以再繼續做工作。

另外,公證處是每個區有區公證處,每個市有市級公證處,每個省有省級公證處,建議這三個公證處都問一下。如果a所在的地區的公證處確實不給辦理,也沒有必要再到不動產所在地辦理,因為a既然能到不動產所在地,那就可以直接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過戶,沒必要再辦公證委託。

3、上述兩個辦法均無法辦理,你可以去法院起訴a,要求確認歸你所有、a協助你辦理過戶手續。並且申請法院查封這套房產,保障順利執行。你需要準備的證據有:

指標轉讓協議、所有繳費的單據和憑證、現在房子由你控制的證據以及a所簽的購房合同、房產證等。a可以委託律師或親屬出庭應訴,不必自己前來應訴。你這種情況屬於借名買房,只要沒有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比如,轉讓經濟適用房名額,一般不予保護),一般都會實際所有人為出資一方。

判決後,你申請執行,法院去房管局下協助過戶手續,你自己就可以去辦過戶了,這樣你需要多支出訴訟費和執行費。當然,a也可以與你達成調解,而不用法院判決,法院向你們出具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以申請執行)調解還可以減半收取訴訟費。

最後,建議盡快過戶,因為現在房子在a名下,a可以**、抵押,a涉及訴訟的,債權人還可以查封這套房產,這三種情況對你均不利。

指正一下,你說的指標轉讓協議不受法律保護,不完全正確。只要是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都是有效的。當時無權處分,事後取得相應權利的,也有效。

手機打字多有不便,如有沒說清楚的,可以向我補充提問,希望對你有幫助。

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1.贈與與立遺囑的自由。一般情況下,被繼承人 去世的人 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 內財產,想給誰就容給誰!生前是這樣 生前贈與 死後也是這樣 遺囑或遺贈 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不應該受約束!但如果那不是他自己乙個人的財產,他就不好乙個擅自處分咯!2.房產的權利人問題。如果房產取得時,即便由他人的出資,沒有特別...

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你的問題很多,但主要涉及這些方面 1.贈與與立遺囑的自由。一般情況下,被繼承人 去世的人 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想給誰就給誰!生前是這樣 生前贈與 死後也是這樣 遺囑或遺贈 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不應該受約束!但如果那不是他自己一個人的財產,他就不好一個擅自處分咯!2.房產的權利人問題。如果房產取得時...

關於房產繼承法律問題,關於房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 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 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 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