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能取保候審嗎,刑事拘留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2022-02-21 21:59:48 字數 5228 閱讀 5480

1樓:北京庫律師

您好,該案件是否可以取保主要取決於你朋友的涉案金額,如果量刑有可能在三年以下的,是有機會辦理取保候審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徒刑或是拘役、管制的,或是三年以上徒刑採取取保候審不致危害社會的可以取保候審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樓:南京法律人家

可以,錢保或者人保,向檢查院申請

5樓:問法網劉律師

可以申請,但是是否批准要看案情

在什麼情況下刑事案件不可以取保候審?

6樓:諾諾百科

只要不符合以下條件的,都不能辦理取保候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7樓:甜美志偉

一、不可以取保候審的情況:

1、《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八條規定: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2、《高檢規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二、但犯罪嫌疑人具有《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項、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第四項、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8樓:找法網

除以下情形外,都不能辦理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樓:羅長江律師

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就不可取保候審。原則上,暴力犯罪不可取保候審。

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八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11樓:段民生律師

有病;不再危害社會;情節輕微。

12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的條件: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後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如果是累犯或者罪行較重,犯罪行為惡劣嚴重影響社會,這些都不適用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13樓:華律網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第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14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未被拘留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1.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這是司法機關辦理取保候審的最主要法律依據。上述第一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某種刑罰,就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承辦案件的司法人員所認定的對其可能判處的刑罰,絕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所觸犯的刑法條文某一條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該條文規定的某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種情形中所謂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指根據司法機關已經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儘管可以認定其所犯罪行比較嚴重,且根據其對應的刑法條款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是,如果對其適用取保候審也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

2.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對於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即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明文規定: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這是一項授權性規定,也是一項排他性規定,這一規定即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授予給了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人、近親屬。「法定**人」就是指依法**被**人從事某種行為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法定**人是指被**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近親屬」則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16樓:富梓維郟壬

對於輕傷的案件,一般來講,只要賠償了受害人損失,是可申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一般都會批准。

本案是公訴案件,即使受害人要求撤訴,依法也是不能的,但可以從輕判決,同時宣告緩刑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拘留只是暫時性的強制措施,到了時間不逮捕,就會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般情況下會取保候審。

18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超過37天,證據不足的話,第一種是可以讓家屬辦理取保候審。第二種情況是可以請示上一級機關,看能不能夠補充偵查。如果公安機關要補充偵查的話,那麼可以延長刑事拘留的時間。

一般情況下,證據不足,會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也會變更強制措施,釋放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67條;第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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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

可見,在訴訟的任何階段都可以由本人或者家屬申請辦理。但是否符合條件 ,需要由公安機關審查確定 。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交通事故刑事拘留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如果違反規定一樣可以刑事拘留 逮捕。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 二 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 不得毀滅 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

還沒執行刑事拘留,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回家嗎

別聽他們瞎掰呼!看你上面所說的,應該是在走司法程式,給你說走路子是假的,那是他唬你的,好讓你就此罷手不找他了。現行法律修改之後,在司法程式上有很大的改變。首先,任何嫌疑人,在24小時內如果無法證明他有刑事案件的證明,都可以回家,都不用取保候審。如果派出所認為有必要繼續羈押的,需上報分局,申請延長24...

刑事拘留期間能看望嗎,刑事拘留後家人能去看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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