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明了永動機,那麼我應該如何在保證自我權力的情況下(因為不能申請專利),把技術原理等公布呢

2022-02-19 14:23:14 字數 5383 閱讀 4219

1樓:cg骨灰

就人類當下的智慧型,您的這個發明幾乎都將被人們以違反「能量守恆定律」而嘰諷。自然不會有任何機構受理了,更不可能申請到發明專利的。這樣的發明我早在2023年就已經應用到生產活動中去了,當時也是無法申請到專利。

後來我就想,求人不如求已,自已用唄。現在我家所有家用電器的電力都是來自永動機發的電,還有我的私家車的動力**也就是裝在車上的永動機。至於我家的豪華遊艇和私人深海潛艇(可下潛2萬公尺,可惜被限制只能下潛2百公尺)的動力**亦然。

我曾經被科技部約談,說該技術對民用、商用和國防力量建設前景廣闊,要求合作開發先提公升軍力,卻就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幫我申請到專利。由於怕該技術被流到國外,目前我的一舉一動都被嚴密監視中。

就在我寫好這個回答準備點選提交回答按鈕的一瞬間,收到一條簡訊,要求我不得提交,否則後果自負。

通過交涉,允許我加上「有精神病史的人回答」字樣方得提交。

2樓:再冉

我想問你受過高等教育麼?也許對物理學稍有涉及也許就會覺得真的很無聊,永動機無論是現實還是理論絕對是無法實現的,這完全違反了物理學基本定律,能量守恆定律。

3樓:快樂的帥驢子

想這個之前,你還是等到了解所有物理定律再下結論,還有我不明白你是僅僅幻想,還是真的「發明」了你所謂的永動機。既然你提問了,我建議,你好好檢查一下兩點,1是運轉過程中的能量是否有損失,2是所作的功能否獲取。目前世界上有一座能永遠走下去的鐘,但那是靠外界氣壓變化驅動的,也不算真正的永動機。

事實上,能量守恆最初就是探索永動機失敗後的假設。如果你真發明了的話,基本就顛覆現代物理學了,目前它是比時間機器的技術性還要高的科技。那樣你為何不去做研究呢,你要是真有那樣的能力,就算沒有專利又算什麼,為人類做做貢獻不是更好,再說,一旦你的機器被證明有效,世界上的所有機構就會立刻修改制度,給你專利,畢竟那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創新。

給你舉個例子。居里夫人當時就沒有申請提煉鐳技術的專利,可她需要什麼保障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從能量守恆原理來看,您是不可能發明出該產品的。

如果您認為自己已經發明出來了,那麼一定要仔細檢查發明的過程或原理,其中一定有錯誤。

世界範圍內,任何產品如果沒有專利作為保障,一旦被公開了,其盈利效果都是很有限的(和有專利保障的相比),無任何辦法。

5樓:︶ㄣ友誼

你好 如果你真的發明了這個裝置的話 希望你能公開現在使用的石油對環境的汙染太嚴重了,只要使用上了清潔的能源,那全世界的汙染都會減少

並且非洲等貧困地區也能用上電,有電了 其他就都好說了 這樣也能減少因貧而忍飢挨餓的人的數量

不知道你有沒有信仰,我是相信佛學的善有善報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發明出來了,就會知道了

7樓:苒苒

這個不太可能吧

永動機?

本人現在有乙個新的發明,要申請專利然後推向市場,這個過程要怎麼進行?

8樓:遊樂裝置

按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乙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一般要經歷下述程式:

1、提供交底書,委託**機構撰寫申請檔案,一般要20天-乙個月時間

2、遞交申請檔案,取得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確定申請日,遞交檔案當日也可以遞交提前公開宣告,及請求實質審查,這樣可以加快審查程序

3、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檔案進行形式審查,約2-3個月,初審合格後進入公開準備階段

4、專利局公開發明申請檔案,約在6-8個月

5、專利局對發明專利檔案進行實質審查,約一年半到兩年,期間審查員就發明的實質內容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問題與申請人溝通(委託**機構的跟**機構溝通,以確定發明合適的保護範圍),來回溝通可能往復數次,直至修改到審查員滿意為止

6、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

7、申請人辦理領取專利證書手續

8、約2-3個月後拿到專利證書

整個過程持續約2年半到3年,具體時間取決於審查員的審查速度與申請人交底資料的翔實程度。

9樓:匿名使用者

天!!首先!到專利局 申請專利!

如果推向市場的話 就靠你自己了~!自己去找大老闆等關係!(難啊)或者 到**上去發帖子!!運氣好的話!!可能碰的到買家的!!

ps:還要看看自己的專利 有沒有作用!!!!不過自己一定要努力!!1眼光要看的遠一點!!!!去吧!這也許是你成功的第一步!!

下列行為中,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是(多選)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認為是bcd。

但作為考試題,我會猶豫是否選c,因為這c項有點描述不清,具體理由如下:

關於先用權,專利法69條第二款規定了,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不視為侵權。

看清楚了,條款中「原有範圍」四個字,生產規模是否應該包括在原有範圍?

我個人認為,只要是因為企業正常發展,所導致的生產規模擴大就應該包括在原有範圍內。

舉個例子,乙個企業創業初始,開設2條流水線生產產品,因為此時還在試探市場的階段,如果這時用所謂的「原有範圍」來限制其生產規模,那麼等開啟市場後,兩條流水線根本是供不應求,企業也就無法正常發展,或者說無法生存,這顯然與立法本意相左。

關於這個問題之前也跟不少律師或**人有過討論,大部分都認同合理的、自然的擴大生產規模不超出先用權範圍,但是不可以用超出先用權外的方式來擴大生產規模,比如許可他人生產、惡意搶占市場等。

回覆蘋果網友:

作為一名律師必須明白一點,法律並不是死的。

律師的職責是去理解、解釋法律,而非硬班生套這些條款,解釋的依據除了條款本身,還要考量到立法本意,不然是無法從本質上去理解並作出合理判斷的。

具體到上述的先用權問題,從立法本意上來講,先用權的確立是希望,初始發明人可以不受專利權排他的影響,能夠繼續實施自己發明創造的技術銷售自己的產品,而企業的經營是必然有乙個發展的過程的,產品的銷量必然是由少到多,,如果以某一階段的產量來作以限制,顯然就限制了企業的健康發展,也就扼殺了該產品的市場,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69條還將」做好必要的製造使用準備」包括在內,如果以您狹義上的生產規模論,那麼此時,它的生產能力十分低下,甚至可能為0,豈不是一方面得到先用權支援可以生產,另一方面受限「原有範圍」無法做到盈利的產量銷售?

顯然這樣的解釋是不合理的。

對於先用權原有範圍合理的解釋可以參照發達國家,絕大部分的發達國家(德國、法國、日本等,由於美國採用先發明制所以不涉及該問題)都明文確定,先用權原有範圍並不能限制產量。雖然國內的專利法及實施細則都沒有明文對原有範圍作詳細解釋,但將原有範圍膚淺地與生產規模劃等號是在難以讓人接受。

回覆2:

首先,關於「市場搶占」確實有所欠妥,這應當屬於不正當競爭,偏離了專利法。

言歸正傳,尹司長的話當然值得參考,但是解釋法律條款,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法律依據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則來做判斷。

如果沒有給出具體的理由,便自行定義某些條款顯然無法讓人信服。

關於為何不應將」生產規模「硬套進」原有範圍「我前文已經做了說明,說的再明確些,智財權制度的根本是鼓勵發明創造,給予發明人實施自己發明創造的權利,是最基本的,先用權實質上是對發明人沒有及時申請專利的救濟,其生產銷售自己的發明創造產品不應受到苛刻的產量限制,我前文已經說明,產量的逐步提高是每乙個健康企業的自然發展過程,特別是由於先用權的特性,在時間上,先用人常常是只處於該產品的銷售初期或準備階段,直接以」生產規模「來加以限制,無疑就是將其扼殺於搖籃之中了,這是對先用人的歧視性,也與智財權的立法本意相左。這就好比是乙個小孩,你賦予了他生存權,但不允許他長大,這無疑是可笑的。

請從法理上來分析,謝謝。

回覆2:

確實,從不角度出發,結論的公正性必然有所偏差,不過,要討論先用權的合理範圍,必須要先站到先用人的角度來分析,先用權能否給其帶來最基本的救濟,如果不能,顯然其他的說辭夜就顯得蒼白無力了。

蘋果網友說的沒錯,先用權是對先用人沒有及時行使專利申請權的一種救濟,因為其沒有符合立法期望,所以必然要承受應此導致的不利後果。說白了,也就是沒有符合專利制度對專利技術進行法律化的說明公開,由此導致的權利保護範圍認定不清、公眾無法及時知曉等後果應當由其承擔。所以,先用權只給予其最小範圍(原有範圍)的保護是十分合理的,這個最小範圍也就是能夠確實認定的範圍,下面就具體回答蘋果網友的第乙個問題:

原有範圍,應當主要包括兩點,一是先用人發明創造應用的領域(對應專利文書中的技術領域),應當嚴格限制於其專利申請日前的實際應用領域,劃分的依據應當是ipc分類。

二是先用人的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徵應當與在先產品技術特徵一致,準確的說先用權的範圍為實際產品或設計圖所有技術特徵的疊加,不得新增或減少技術特徵(準確的說是不得新增或減少落入專利權範圍的特徵)。

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是分層撰寫的,其獨權的保護範圍相對先用權的原有範圍必然要大很多,舉個例子,如果專利權範圍為a(a=a b c d e……任意的疊加),那麼先用權範圍只為a+b或a+c的固定組合。

綜上所述,我認為原有範圍應當是對技術產品本身的限制,而非對產量規模的限制。

關於第二個問題,拿來和先用人做比較是不恰當的,先用人早於專利申請應用該技術,是嚴格意義具備新穎性、創造性的發明創造的。而在專利申請後,申請人已經沒有保密義務,其技術有很大公開可能性,此時在後實施人應當視為有知曉該技術的可能。

另外請回到討論的主旨,即有關「原有範圍」的討論。

順便跟提問者抱歉一下,因為機會難得,不知不覺和蘋果網友深入討論了下去,但這對您應試解題應該沒有幫助,考題您還是照搬法條吧,別發揮太多的主觀能動性^^b

如果永動機被發明出來世界會怎樣~我是說如果……請不要拿那能量守恆說事???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說的應該是第一類永動機吧,就是打破能量守恆定律的那種。如果是這個的話,基本上可以把永動機想像成一塊大石頭,然後這個石頭放在那裡,不用你付出任何代價,還能源源不斷的輸出機械能,然後所有的電能都從這裡進行轉化,也就是說除了機器的維護費用之外,用電就不用任何代價了(也就是電磁波可以無休止的產生)。有了這個基礎,我們可以繼續推測:

所有的機械執行成本大幅度下降,那麼相應的,隨著機械執行成本的下降,機械會製造的更多,於是就需要更多的金屬來製造機械,最後能源危機轉化成了材料危機。接下來的發展,根據相對論物質轉化成能量會放出核能,現在能量無限了,那麼也許會反過來,科學家會想辦法看看如何把能量轉化成物質,而且很有可能會有突破,(誰先突破誰就掌握了命脈,那麼壟斷也是必然,於是整個人類可能進行分化,有技術的與沒有技術的,沒有技術的會被淘汰)最終材料的危機也得到了進一步的解決,最終材料危機就變成了空間危機地球很快就會被佔滿,那麼向宇宙的擴張也是必然的,由於能量的無限,那麼人類就會征服太陽系的各個行星,製造機械改造火星的氣候等也只是時間問題,然後最終是整個宇宙,到處都是人類的殖民地,如果宇宙是有限的,那麼等到宇宙被占領完全的時候,相互的火拼是不可避免的,演化成宇宙大戰,那個時候的**可能都是星系級的**。然後就是進入和平——戰爭——和平——戰爭。。。。

這樣的迴圈之中。

當然這只是技術方面的變化的一小部分,永動機造出來之後,各個方面都會有質的飛躍。可以繼續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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