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廠裡幹了十一年辭職有經濟補償嗎

2021-08-03 05:05:07 字數 3475 閱讀 6383

1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辭職沒有,你需要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不再續簽。如果公司比較難過,人員很富裕,建議主動找到人力去協商。

我在廠裡工作了十一年比如我辭職會有補償嗎?沒有勞動合同,保險什麼也沒有,

2樓:周律師說

你好,這種情況,你以公司沒有交社保為由離職,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3樓:哈爾濱人萬之一

沒有!一、有合同的話,十一年會有十一個月的工資補償,沒有合同就沒有履行和依據;二、工廠照顧你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4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沒有的;如果你願意撕破臉,可以找工廠有違背勞動法或國家法律的證據,即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企業賠償!十一年可以要求補償一年的工資!另外如週六日加班費沒有按照規定支付還可以要求補償!

5樓:

如果想得到屬於自己的部分,就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吧,應該會支援你兩年的社會保險。

6樓:梅子的沉默

沒有!辭職是沒有的!他炒你就有!加上沒買社保!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辭職不批怎麼辦

7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樓:敖登州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可以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你可以說家裡有事必須辭職。如果他要是不批或者不准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辦理。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辭職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寫出書面辭職申請,三十日內,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勞動者可不承擔因之而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

3、勞動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辭職並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不受影響。

4、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可不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5、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履行辭職手續後,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仲裁解決。

10樓:羊羋羋的春天

首先,你應該是崗位上比較重要的人員,所以工廠不願意損失人才;

每個工廠都有一個正規的離職流程,大致是提前一個月遞交離職申請,要保障您的薪資不會扣損,建議您還是多於領導溝通,然後遞交一下離職申請。

離職後能有個計劃是更好的,比如是有家事需要處理、有其他崗位想要試試等等,大家出來賺錢的,如果現有崗位做的還是不錯的,其實最好還是能做下去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同,可以立即走人;簽訂了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你就可以走人了。而且不得少你一分錢工資。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上面有詳細規定,如果你屬於正當辭職單位沒有理由拒絕,只要交接完畢,在規定期限提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單位拒絕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或仲裁

12樓:別苑飄香

首先,瞭解一下你和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以未籤合同未理由起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其次,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已經提前30天提出辭職,但是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嗎?所以在你提辭職的時候要寫一個書面的辭職報告的東西或者別的東西來證明你已經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了。然後過30天直接走就行,公司如果拖欠工資或者扣工資的話,那就是違法的,你直接帶上相關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公司給你支付工資。

13樓:王元頁

自己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三十天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等單位批准

自己保留一個給單位辭職信的證據,電子郵件**錄音簡訊之類都可以,萬一單位因此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4樓:招人

在家也可以通過網路找到適合自己的專案,現在在做著,有網就可以,比上班強多了,看茗字家瞭解就絕對不會讓你失望,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在工廠做了十一年,現在我想辭工,能得到補償嗎

15樓:明覺創物工業

自己提出辭工要求好像不能得到補償吧!具體還得看一下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辭工是沒有補償的,單位辭了你才有。

我在一家公司幹了十一年不想做了,看公司有沒有經濟補償金

17樓:小鳥亦瘋狂

自己辭職沒有補抄償金

。但根據《勞動bai合同法》規定,du因下列原因辭職,可以zhi要求經濟補償金

(一)應當訂dao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拒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六)國家的特殊規定的

跟企業幹了十一年有沒的勞動關係

只要員工和單位是存在構成勞動關係的兩個主體,那麼就存在實際勞動關係。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的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 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是指達到法...

我在廠裡面幹了5年了,現在不想幹了能有補償嗎,而我是沒有

你已經幹了5年 公司雖然沒 有和你籤勞動合同但公司已經與你形成內了事實上的無固定期限 容的勞動合同。公司為你做了社保,這是公司應盡的法定義務。既然,你覺得對上班時間及報酬有看法,建議你與公司去協商,把協商的結果用勞動合同書面的形式簽訂。如果公司不配合,那你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或許公司以某藉口辭...

在廠裡上班作為一名員工,我想辭職,辭職報告怎麼寫,簡單一點

從具體化原則 情感化原則 藝術化原則三方面寫。一 具體化的原則 比如,對自己 個性化 請辭理由的陳述就要寫得具體明確。這樣既可以使自己的離開心安理得 不留遺憾,又是對自己曾經效力過的單位關心和負責的體現。又如,請求離開的時間安排要具體可行,而且要盡量從對方的角度出發來確定離開的時間,同時也注意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