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私了後還可以起訴嗎,醫療事故導致死亡還可以私了嗎 醫療事故導致死亡還可以私了嗎

2021-07-26 14:09:06 字數 6796 閱讀 4013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未過訴訟時效,就可以。因為私了並不完全受法律保護,更何況**效果並未達到診所承諾的結果。但要保留全在你手中的診療憑證。

當然最直接的證據還是要診所來提供的。因為醫療舉證的責任在醫療機構一方。醫療訴訟是比較麻煩的。

你最好是聘請一位有經驗的醫療訴訟律師幫助你。祝你好運

2樓:evita火舞

可以起訴但勝訴權無法保障!~~~

醫療事故導致死亡還可以私了嗎 醫療事故導致死亡還可以私了嗎

3樓:風眔

可以,但是如果對方不同意那就沒辦法咯

4樓:笑傲江湖

可以,看雙方當事人態度

出了醫療事故,醫院私了後,被害人還能通過法律訴訟嗎

5樓:楊保全律師

一般不能

除非私了的事項違反法律規定

6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怎麼私了的了,有沒有籤什麼協議,協議怎麼籤的

7樓:我來學電腦

看你們私了是不起法律效應 也就是說是不合法的 如果合法是不能訴訟的

醫療事故糾紛私了注意事項?

8樓:法幫網

醫療事故糾紛私了注意事項如下:

一、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雙方當事人,即醫療機構和患方;2、患者的基本情況;3、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4、醫療事故原因;5、賠償數額;6、賠償款給付時間;7、違約責任等

二、明確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該醫療事故有了明確的等級鑑定,且該鑑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三、詳盡醫療事故原因

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四、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

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五、違約責任

在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病情惡化的後續**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醫療事故五年了,還可以起訴麼?

9樓:社會k代表

不可以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0樓:suzy鬱

這個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是否能起訴,具體情況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醫療事故的案由有兩種,一種是侵權,一種是合同,相應的訴訟實效,按侵權是1年,按合同是兩年。

醫療事故訴訟時效的起始時間是從知道或應該知道損害或醫療服務合同違約開始計算。比如,在醫院做手術,五年後發現醫院把紗布留在體內了,那麼訴訟時效是從發現紗布留在體內開始計算,而不是手術時或住院時開始計算。

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有三種情況,1、權力人的請求,在醫療事故中,也就是患方要求醫院賠償,口頭或是書面請求都是可以的,為了更好的保護權力,最好是有書面的檔案。2、義務人同意履行,醫院如果同意賠償,那麼訴訟時效也是可以中斷的。3、提起訴訟或仲裁。

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後,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為了便於理解,舉個例子。還是舉上面的例子,2023年2月做的手術,2023年3月發現體內有紗布,2023年7月要求醫院賠償,那麼訴訟時效在2023年7月中斷,從2023年7月開始,重新計算一年,也就是說倒 2023年7月,訴訟時效才結束。

需要注意的是,訴訟時效中斷沒有次數的限制。

訴訟時效中止

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暫時停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依訴訟時效的中止,其已經過的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法定障礙消除後,時效期間繼續進行。

發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和非出於權利人意思的「人禍」,例如瘟疫、**等。

(2)法定**人未確定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172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人,或者法定**人死亡、喪失**權,或者法定**人本人喪失行為能力的,可以認定為因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中止。

(3)其他。例如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尚未確定時,其時效可中止等等。

還是舉上面的例子,如果說2023年5月,權力人有重要的事情需出國,倒2023年1月才回國,那麼回國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訴訟時效中指,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在2023年5月終止了,到2023年1月恢復。

法律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以上面的例子,如果2023年,患者才發現紗布遺留體內,那麼起訴到法院,法院是不保護。

訴訟時效只是可以請求法院保護的時間,其實民事權力是一直存在的,也就是說,即使過了訴訟時效,患者也是可以要求醫院賠償的,只是這種權力不受法院的保護。

11樓:皮寰

1.人身損害案件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勝訴權喪失。

2.不知你的情況有沒有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的情況。如:

你經常找醫院解決,這樣你每找一次就中斷一次,時間就從你找的那個時間重新計算一年;再有如果醫療事故鑑定時間到你起訴沒有超過一年,也可以起訴,不算超過訴訟時效。

12樓:提問一天內解決

一般的訴訟時效都是兩年。除非你在事後,有無法去起訴的原因,或不知情,比方說,事故是幾年後才顯現出來的等。

你最好問問專業律師,他們可以幫你去實地調查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一般的訴訟時效都是兩年。

私了後 還可以起訴嗎?

14樓:法邦網專家

您好!如果買賣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或者損失賠償已經做出約定,按照約定執行。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您現在如果另行和地產公司達成協議,視為對合同的變更。建議您提出解除合同之訴,並要求賠償損失。

15樓:王翠帖雯麗

能只要是法院沒有結案的都可以起訴

。而且有證據的話勝訴的可能性很大。前提是公司的賠償與實際賠償數相差較大

16樓:登洲万俟紹

呵呵私聊之後有沒有簽合同之類的,如果籤了就沒希望。沒簽還可以的。不過希望可能會小很多,

17樓:戊麥羿南蕾

以協議私了後,如果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情況,可以在一年內要求撤銷原協議。你的事情已近過去了二年,雖然可以起訴公司,但是估計勝訴率不大。

醫療事故私了的注意事項有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包括患者的基本情況等內容;

2.明確醫療事故等級;

3.詳盡醫療事故原因;

4.確定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

5.確定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醫療糾紛私了但乙方毀約,甲方可以報案嗎

19樓:呼延巍奕

可以報案。

醫療糾紛,是指因醫療發生的糾紛。凡是患者或其家屬對 醫院診療和護理工作或**結果不滿,或者醫護人員診療護理工作 出現失誤,導致患者出現診療延期或痛苦,甚至發生傷殘或死亡等 情況,引發的醫院或醫務人員與患者或家屬之間的糾紛,都屬於醫 療糾紛。

醫療糾紛經過認定後會出現四種結果,即醫療事故、醫療差 錯、醫療意外、疾病自然轉歸。前兩項為醫護人員的過錯引起,後 兩項醫護人員無過錯。

(1)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屬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調整的物件,是指醫療機 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 故。醫療差錯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由於疏忽大意或違反醫 療護理操作規程產生一定的過錯,但是由於差錯較小或者經過及時 糾正未給病人造成不良後果,或造成的不良後果未達到構成醫療事 故的嚴重程度。

(2)醫療意外

醫療意外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由於病情或病人體質特殊而 發生難以預料和防範的不良後果。也就是說,雖然發生病人死亡、 傷殘、功能障礙的嚴重後果,但這些不良後果的發生,不是由於醫 護人員的行為或者技術過失直接造成,而是因為醫務人員難以預料 或根據實際情況難以避免的^

(3)病情的自然轉歸

病情的自然轉歸是指病人病情自然發生的後果,如病情惡化無 法挽救,即現代醫學對某些疾病還達不到有效**或**的程度, 醫務人員在**護理過程中沒有失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20樓:高影

我感覺這好像屬於民事糾紛,報案好像起不了多大作用!只能起訴!

醫療事故如果和醫院私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在與索取必要的經濟補償。

補償的依據是您媽媽的收入狀況,預計未來的收入狀況,對家庭的影響,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綜合考慮之下,提出乙個合理的方案,和醫院談判決定數額。

至於經濟補償之外的賠償,就難了。

22樓:好攝的人

現在談,難度大一些,當時談好好談的多,不過你要是談也可以。主刀醫生給你有寫的什麼嗎?病歷你影印了嗎?

如果沒有影印,那在談之前先要影印病歷,並且要在影印的病歷上蓋醫院的章子。你看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

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第五十二條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根據《條例》然後拿出要賠償的金額數字,然後和他們談。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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