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接受老闆的條件,我還能勞動仲裁嗎

2021-07-17 03:33:38 字數 1531 閱讀 2962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是可以申請仲裁的,因為仲裁是法定權利,如果勞動關係仍有問題,那麼就有存在仲裁的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條款你要注意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你在部分問題上已經接受和解對方也以履行,那麼這裡可能不再支援你的重複要求。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直接投訴也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這裡是時效問題,你要注意。

如果老闆不履行勞動仲裁的仲裁協議,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仲裁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2樓:楊文戰律師

如果雙方就此前公司的錯誤達成解決的一致,正常情況下,就不能就以前的問題再提出仲裁了。

如果你不同意老闆的方案,也達不成新的一致,帶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到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了仲裁申請就好了。

3樓:上海l律師

達成協議再申請可以;但結果還是協議內容;建議直接申請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委託律師申請仲裁。

縱橫法律網 李仁尚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的用人單位確實有違法行為,你們之間也有協商補償,但補償可能還不到位,你接受後,是否還能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那就要看具體協議的約定。建議尋求律師的法律幫助!

縱橫法律網 簡軍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仲裁,要求雙倍工資等。

縱橫法律網 楊艷國律師

如果男人條件差沒錢有人家條件好的願意接受是你你會去嗎

去啊,成功男人背後首先要有個成功的女人 說個俗氣的話 麵包和熊掌不能兼得 婚姻的基礎應該由兩個部分組成 物質與精神!但很多婚姻暫時只擁有其中乙個,記住只是暫時!就看你比較偏向於那一種了。不知道哦!不會吧?因為對現在的人來說是好事啊!看你的女人挑不挑,你的性格倔不倔。嬌生慣養的那種就算了,養不起她的話...

我農村的,出來打工,老闆沒有給我上保險和勞動合同,上班時候右胳膊肘關節粉碎性骨折和手腕骨折

怎麼私了?你知道 費用多少嗎?結束後要做勞動能力鑑定,評上等級才知道要補償你多少,現在怎麼評估賠多少?你好!我在門市打工,上班時候給左手肘關節摔粉碎性骨折,老闆付了醫藥費,老闆找我談給我三萬賠償費,但 最好還是做乙個鑑定,如果影響後續工作的話,三萬肯定少了,請說清楚具體情況,建議 詳細諮詢 1850...

我是做業務的,現在要單幹,還能和以前的老闆維持好關係嗎 該怎麼辦

說實話,我們在外跑業務的苦,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誰都知道做業務的難處,有時甚至要點頭哈腰,卑躬屈膝的,跑的好了,老闆可能會給一部分所謂的獎金,來安慰一下我們,不錯有的老闆可能是真的有感情因素所在,但大多數的老闆都帶著或多或少的虛偽與自私的目的,為的不是和我們交朋友,而是為了拉攏人心,讓我們繼續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