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檢查方法有哪些,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哪些稅務檢查?

2021-07-02 04:50:52 字數 3433 閱讀 6815

1樓:註冊會計師

稅務檢查形式包括重點檢查;分類計劃檢查、集中性檢查、臨時性檢查、專項檢查。

2樓:微笑中的憂傷

(一)從稅務檢查的內容和範圍的角度來劃分,稅務檢查方法有全查法和抽查法。

所謂全查法,又稱詳查法,是稅務機關對被查單位在檢查期內的所有會計資料進行全面、系統而詳細的檢查,以檢查納稅人是否嚴格履行納稅義務的一種方法。這種檢查方法適用於那些經濟業務比較簡單、會計核算資料不多但賬目混亂、不能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辦理納稅申報或繳納稅款的少數單位。其優點在於能全面發現企業存在的涉稅問題,檢查工作徹底,但存在工作煩瑣、浪費人力的缺陷。

所謂抽查法,又稱選查法,是與全查法相對而言的,指稅務機關對被查單位在檢查期內的部分賬簿、憑證等會計資料進行有選擇性的檢查,找出疑點、查處問題的一種檢查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經營規模大、經濟業務複雜、且賬證比較健全的企業,通過檢查這些企業的部分資料,如會計報表,對這些資料進行分析,尋找檢查線索,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其優點在於能在短時間內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節省檢查時間,但對檢查人員的素質要求高,善於發現問題,否則容易遺漏。

(二)從稅務檢查實施的先後順序來劃分,稅務檢查方法有順查法和逆查法。

所謂順查法,又稱正查法,是稅務機關按照企業會計核算的程式,從原始憑證開始,依次對記賬憑證、賬簿、會計報表進行檢查的方法。這種方法與上述全查法類似,主要適用於對經營規模小、賬目混亂、核算水平低的企業檢查。其優點在於檢查全面而徹底,可以系統瞭解企業核算的全過程,便於發現疑點問題。

但這種檢查方法比較煩瑣,浪費時間,影響檢查進度,體現不了重點。

所謂逆查法,又稱倒查法,是相對於順查法而言的,是稅務機關採取的從審查分析會計報表或部分總賬入手,逆向地審查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的一種檢查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所有型別的企業,是稅務機關常用的一種檢查方法,其優點在於能迅速抓住檢查重點,將問題查深查透,加快檢查進度。但由於檢查面窄,往往容易漏掉有問題的地方,而是檢查工作不徹底,檢查效果不佳,因而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於抽查法結合使用。

(三)從稅務檢查實施的地點來劃分,稅務檢查方法有實地檢查法和調賬檢查法。

所謂實地檢查法,就是稅務檢查人員親自到企業核算地進行納稅檢查的方法。這種檢查方法比較常用。所謂調賬檢查法,就是稅務檢查人員將檢查物件的所有會計核算資料調回稅務機關進行檢查的一種檢查方法。

這種檢查方法一般適用於存在問題比較嚴重、必須進行全面系統檢查的企業。但必須注意的是,稅務機關外調被查單位的會計核算資料時,必須依法開具清單。

(四)從會計指標的不同運用來劃分,稅務檢查方法有比較分析法和控制計演算法。

所謂比較分析法,就是將企業檢查期內各經濟指標的實際數與歷史資料、計劃資料、或同類企業相關資料資料進行對比,尋找檢查線索,實施稅務檢查的一種方法。比如,通過對比銷售收入、費用情況,就可以發現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變化的原因。但在實際運用時,應注意指標的可比性,對比口徑必須保持一致。

此方法適用於會計核算比較健全、會計資料健全的企業檢查。

所謂控制計演算法,就是利用各經濟指標之間的相關性、制約性,來檢測企業賬面資料或納稅資料是否正確的一種方法。具體做法有:

1、以產定銷。即根據被查單位的實際生產量、庫存量來核定其應實現的銷售額與實際銷售額是否相符,如有誤差,則查詢原因,深入檢查。

2、以耗定產。即根據被查單位產品的單位原料消耗量來測定檢查期實際應消耗原料量與實際消耗是否相符,以尋找檢查線索。

3樓:黑巖

稅務檢查方法包括詳查法、抽查法、順查法、逆查法、核對法、審閱法、查詢法、觀察法、盤存法等。 二、稅務檢查技巧 稅務檢查技巧,就是稅務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其他涉稅資料進行檢查時,總結出的查賬技術與竅門。 稅務檢查技巧分為涉稅報表的分析技巧、賬簿的檢查技巧、憑證的檢查技巧等幾大類。

三、稅務檢查方法與技巧的關係 稅務檢查方法與檢查技巧既相互聯絡,又有所區別: 1、稅務檢查方法具有普遍性,不同人使用同一檢查方法,其檢查程式基本相同。稅務檢查技巧則具有鮮明的個性化特徵。

2、在一項檢查工作中,在同一檢查方法下,可能使用不同的檢查技巧。同一檢查技巧,也可能在不同的檢查方法下使用。 ★當前講授★ 第二章 稅務檢查方法 一、詳查法 (一)詳查法的概念 詳查法是對被檢查單位在被查期內的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資訊資料,進行細密周詳的稽核檢查。

(二)詳查法的優缺點 1、優點:能全面檢查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能較全面的查出問題並對查出的問題進行處理。 2、缺點:

工作量大、費時費力、查賬成本高、效率低、週期長。 (三)詳查法的適用範圍 詳查法適用於經濟業務少、會計核算簡單的納稅人或者為揭露重大問題而進行的專項檢查。 二、抽查法 (一)抽查法的概念 抽查法是從納稅人的會計核算資料中,有針對性的抽取一部分資料進行檢查的方法。

(二)抽查法的優缺點 1、優點:效率高、費用低、省時省力,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缺點:

如果資料抽查不當,可能掛一漏萬,檢查的準確性不高。 (三)抽查法的適用範圍 抽查法適用於經濟業務比較複雜、會計核算資料比較多的納稅人。現代查賬方法中,一般採用抽查法。

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哪些稅務檢查?

4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諮詢**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知道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進行檢查。但不知這個檢查是不是有個限度或者是範圍呢?就是說,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哪些稅務檢查?

專業解答

根據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稅務機關有權進行下列稅務檢查:(1)檢查納稅人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檢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稅務機關行使該項職權時,可以在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業務場所進行;必要時,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開付清單,並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有特殊情況的,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在30日內退還。

(2)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檢查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經營情況;(3)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檔案、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4)詢問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問題和情況;(5)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託運、郵寄應納稅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有關單據、憑證和有關資料;(6)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於稅收以外的用途。

稅務機關行使該項職權時,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進行,並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祕密。檢查存款賬戶許可證明,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稅務機關查詢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存款賬戶餘額和資金往來情況。

稅務機關的稅務檢查許可權有哪些,稅務機關有哪些稅務檢查權?

1 稅務機關有權進行下列稅務檢查 a 檢查納稅人的賬簿 記賬憑證 報表和有關資料的權利。b 到納稅人的生產 經營場所和貨物存放地檢查納稅人應納稅的商品 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 責成納稅人提供與納稅有關的檔案 證明材料和有關資料 d 詢問納稅人與納稅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e 到車站 碼頭 機場 郵政企業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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