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妻子有居住權嗎

2021-06-24 17:16:54 字數 4342 閱讀 2452

1樓:訟師mr.柳

你好,夫妻結婚之後需要共同居住生活,如果女方連基本的居住權都沒有,夫妻雙方無法 共同生活,這段婚姻也很有可能無法繼續下去。

2樓:律兜諮詢1號

結婚後享有居住權。如果離婚後沒有房屋居住,你可以要求對方在住房方面予以支援,但居住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年。

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妻子有居住權嗎

3樓:律兜諮詢1號

結婚後享有居住權。如果離婚後沒有房屋居住,你可以要求對方在住房方面予以支援,但居住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年。

4樓:我是滅鬼神

房子誰有居住權房主說了算,只要房主同意就可以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結婚了,自然要有棲身之處,難道他不讓你住嗎

房子是婚前財產,一方不離婚還有孩子是不是有居住權?

6樓:戚廣利

房子是婚前財產,一方不離婚還有孩子,仍然是婚前財產,結婚後一直住著,就有居住權。

7樓:位壁

房子是婚前財產,一方不離婚還有孩子是不是有居住權?在還沒有離婚的情況下是享有居住權的。

8樓:糊塗人生

沒有,只有你允許他才可以居住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啦,當然啦,他是你老婆,你不給他做給誰做,還有你們不是住一起嗎?什麼叫夫妻,只是說婚前你有的東西婚後共同擁有。

10樓:欺日無窮

肯定有居住權啊,有孩子暫時又沒離婚

11樓:冉趣人生

當然有哇!沒有離婚你們依然還是乙個家庭。

再婚丈夫的房產婚後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產變更前妻的女兒名下現在的妻子有一直居住權嗎?

12樓:寶貝馬龍福

這個首先看一下,他這個房產。是不是婚前的。如果是婚前的。那他就有權給她女兒。也就是說。他有權處置婚前的財產。那是他與前妻應得的。

13樓:情感教育老師

再婚丈夫的房產婚後,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產變更前妻的女兒,現任妻子當然有一直居住權了,一直到死,只要不改嫁就可以住。

男方去逝,房屋男方婚前財產,女方有居住權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雙方沒有離婚,女方當然有權,因為該房子部分由女方來繼承。

15樓:遇見浪漫

有。又不是離婚。這些財產還是最先由你來繼承的。

16樓:魯冰花

可以居住的,女方可以同其他第一繼承人一起繼承該房產。

男方去世,該房屋就為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再婚,雙方有房產,期間協議婚前房產將來歸各自子女。丈夫去世後,妻子是否有繼續居住權?

17樓: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由以上法條可知,就算沒有那份協議,婚前的房產也是歸各自的子女繼承,夫妻雙方無權繼承對方的婚前房產。

1)有效

2)沒有。房子的產權也要不到。

3)很難有效,這點看法官的裁判。但實踐經驗顯示,很難有效。因為這種證明太容易開了,就算丈夫生前沒說過這話,找幾個關係好的鄰居朋友也能夠開出這種證明。

除非是有居委會或者村委會的證明,才比較有用。鄰居朋友的證明效果不大,但是並不是不能操作,這方面法官有自由裁量權。

18樓:匿名使用者

1、民法上尊重意思自治,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婚前協議有效。

2、3、理論上來說可行,但是要走法律程式。死者弟弟、鄰居出庭作證,證實老人生前由此意願,法律予以採納的。退一步,就算最後法院無法認定口頭協議有效,也會依據老人現在狀況以及公平原則,適當予以補償。

老婆的婚前財產婚後老公有權利居住到老死嗎?

19樓:

只要你兩個人不離婚當然可以一直居住到老死一直愛他這輩子都對他不離不去這就算是一對恩愛夫妻一輩子。

20樓:法律小屋

看是否一起還貸款,房本上有沒有老公的名字

2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倆人肯定是住一起的,你老婆的財產,你們後來辦的結婚證,老婆死的早話,她這財產繼承就是你和她的子女

22樓:a要我幫你嗎

這是有權利的,因為現在是夫妻關係,房屋老公享有居住權。如果離婚了,老公就沒有這個權利了!

23樓:細緻位飼

去世後會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分別是配偶、子女、父母。

根據《繼承法》中:

第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擴充套件資料

法定繼承的範圍:

根據《繼承法》第27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法定繼承:

被繼承人生前未設立遺囑繼承或遺贈,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所涉及的遺產;遺囑未處分的部分遺產;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依《繼承法》第10、12條的規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並按照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與喪偶女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婚前丈夫買的房屋,(女方沒出過一分錢)離婚後女方有居住權嗎

24樓:翻了個滾牛寶寶

1l的回答是錯誤的,根本不具有法律常識。

如果確實是在婚前就買下產權的,那麼是屬於共同財產,這個是不需要公證的。這是物權法和婚姻法明確規定的。婚前財產無論多少年還是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的改變而發生改變。

只有現金存款這類因為進出比較大,是不好劃分是婚前還是婚後的。所以假如你希望保全這部分財產,最好在婚前做個公證。

所以你的問題,如果是婚前丈夫買的房(不涉及貸款),離婚後按照法律,女方是沒有居住權的,。

但是離婚大多是協議離婚,不會走法律起訴分割財產,協議只要兩人自己同意就行了,男方把房子送給女方都可以,法律是干涉不了的。

25樓:

新婚姻法規定 93年之後只要是婚前的房產,就屬於各自的。你沒有居住權

26樓:金牛繼

朋友,這個房子沒你的份,這是婚前個人財產。

你可以買本新婚姻法看看!

2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確實有困難的,可以繼續居住。一旦有困難解決了,就應搬離。

再婚夫妻老公的婚前房產,婚後老婆有居住權嗎

28樓:桓慕凝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由以上法條可知,就算沒有那份協議,婚前的房產也是歸各自的子女繼承,夫妻雙方無權繼承對方的婚前房產。 1)有效 2)沒有。

房子的產權也要不到。 3)很難有效,這點看法官的裁判。但實踐經驗顯示,很難有效。

因為這種證明太容易開了,就算丈夫生前沒說過這話,找幾個關係好的鄰居朋友也能夠開出這種證明。除非是有居委會或者村委會的證明,才比較有用。鄰居朋友的證明效果不大,但是並不是不能操作,這方面法官有自由裁量權。

房子做了婚前財產公證,婚後加妻子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雙方沒有對婚後財產進行特別約定,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專都屬於夫妻共同財屬產。1.根據 婚姻法 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婚姻法 司法解釋 一 第十九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

這樣的房子到底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判斷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需要以雙方出資比例,有無其他約定等情況綜合判斷。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

房子是婚前財產的離婚後又重結婚有沒有財產我們結婚快十年了,有沒有分房產

應為一方的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