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法人,專案經理,建設單位,承包人,發包人分別在一項工程裡是什

2021-04-20 09:33:22 字數 5523 閱讀 4910

1樓:肩扛大刀耍流氓

最簡單的理解就是專案法人一般是老闆或者主要責任人出了事情第乙個要找的是他。專案經理就是這個專案的全權指揮者。承包人就是俗稱的包工頭又分為人工承包材料和人工承包。

建設單位是指承包人還是發包人?

2樓:華律網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專案法人。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施工人。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承擔以下責任:(1)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

(2)接受發包人的監督。(3)確保建設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4)發包人經檢驗驗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經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價、拍賣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解決,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失。

發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裝置。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4)組織驗收。(5)支付價款,接收工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發包人檢查權】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設單位是指發包人。

發包方亦稱發包機構,是指以企業所有權代表的身份參與承包經營活動的一方。在承包經營活動中,發包方是發包行為的主體,在一般情況下,它是處於主動的、有利的地位。

它能夠左右企業承包的基本經營目標,進而能夠左右承包經營者,最終對承包經營的實施效果產生重大影響。因此,發包方或發包機構的組建,是決定承包經營成敗的首要因素,也是企業承包的第一步工作。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發包人,施工單位才是總承包人。

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建築法》)、施工人(《合同法》)。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專案法人。

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它在招投標中的地位而定,也可以是承包人,也可以是發包人。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發包人,施工單位才是總承包人

7樓:張朝春

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是發包人

什麼是發包人和承包人?

8樓:懶懶落花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專案法人。

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施工人。

拓展資料:

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主要的聯絡有以下四點:

1、發包人和工程師有責任對平行的各承包人和**商之間的責任界限做出劃分,對這方面的爭執做出裁決,對他們的工作進行協調,並承擔管理和協調失誤造成的損失。

2、發包人及時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決策,如下達指令,履行各種批准手續、做出認可、答覆請示,完成各種檢查和驗收手續等。

3、承包人需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發包人經檢驗驗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經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價、拍賣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解決,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失。

9樓:愛若若

呵呵,簡單來講,發包人就是甲方,給錢的,承包人就是乙方,拿錢幹活的。

專業一點

一、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建築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除滿足《合同法》關於合同主體資格的要求外,還要滿足《建築法》關於施工合同承包人主體資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須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在核准的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承攬工程。

建設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承擔以下責任:

( 1)、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是確保按時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做好開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裝置的採購、管理、使用、場地的平整、施工必備的水、電、道路的暢通等。

(2)、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3)、確保建設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內造**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發包人經檢驗驗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經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價、拍賣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解決,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失。

二、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專案法人。

依據《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合同法》規定,發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要求停工、窩工損失賠償。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裝置,因提供的材料質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裝置不符合要求而延誤工期,造成質量責任的,應承擔責任。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合同法》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行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組織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進行驗收。

(5)支付價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專案,經驗收合格,支付價款後應及時交付使用,發揮建設工程效益。

在施工建築中,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區別是什麼?

10樓:華律網

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專案法人。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施工人。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承擔以下責任:(1)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

(2)接受發包人的監督。(3)確保建設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4)發包人經檢驗驗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經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價、拍賣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解決,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失。

發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裝置。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4)組織驗收。(5)支付價款,接收工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發包人檢查權】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簡單來講,發包人就是甲方,給錢的,承包人就是乙方,拿錢幹活的。

專業一點

一、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建築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除滿足《合同法》關於合同主體資格的要求外,還要滿足《建築法》關於施工合同承包人主體資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須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在核准的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承攬工程。

建設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承擔以下責任:

( 1)、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期開工是確保按時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做好開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裝置的採購、管理、使用、場地的平整、施工必備的水、電、道路的暢通等。

(2)、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3)、確保建設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內造**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發包人經檢驗驗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經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價、拍賣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解決,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失。

二、發包人是指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發包人有時稱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或業主、專案法人。

依據《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建設承包單位準時進入施工現場。《合同法》規定,發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要求停工、窩工損失賠償。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質量的材料、裝置,因提供的材料質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裝置不符合要求而延誤工期,造成質量責任的,應承擔責任。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合同法》規定,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行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4)組織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進行驗收。

(5)支付價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發包方對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專案,經驗收合格,支付價款後應及時交付使用,發揮建設工程效益。

專案經理證書報考條件,專案經理需要哪些資格證書

專案管理證書報考條件如下 1 具有高中以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專案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業證書 2 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以及以上學歷,從事專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3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及以上學歷。專案管理證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

專案經理的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呢?

主要就是負責乙個專案的開展,需要讓每乙個員工投入到這個專案當中,而且也是需要解決員工存在的一些問題。專案經理的主要工作內容就是進行一些專案的推進,同時也要經常開會給員工進行一些激勵,同時也要和員工一起完成這個專案。主要是去寫一些專案需求,和製作人員,客戶去溝通一些事情,他們主要是偏向於協商一些東西的...

請問報考ipmp要什麼條件,專案經理報考需要哪些條件啊?

ipmp對各級證書申請人員的資格要求有所不同,申請ipmp的考生需滿足以下教育和專業背景要求 a級 level a 職位要求 負責過或正在負責單個跨國域專案或多個多公司參與的複雜專案,擔任過或正在擔任涉及多個公司參與的多個專案的高階專案經理,具有領導乙個組織所有專案的能力。學歷及工作經驗要求 類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