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因數的積是260,如果將其中因數乘5,另因數不變,積是多少

2021-04-17 23:41:01 字數 2311 閱讀 4168

1樓:一刻永遠

積=260×5=1300

有不明白的地方再問喲,祝你學習進步,更上一層樓! (*^__^*)

兩個因數的積是80,乙個因數乘5,另乙個因數不變,積是多少

2樓:深秋竹雪

80×5=400

乙個因數乘5.另乙個不變,相當於積擴大5倍,所以用積×5

滿意請採納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他的積擴大了五倍所以80×5=400謝謝

4樓:快樂無限

兩個因數的積是80,乙個因數乘5,另乙個因數不變,積是400.

希望能幫到你!

兩個因數的積是480,其中乙個因數乘5,另乙個因數不變,積是多少

5樓:匿名使用者

480*5=2400

6樓:晶鑫森淼焱垚畾

480 * 5 = 2400!!

兩個因數的積是300其中乙個因數乘5另乙個因數不變這時積是多少?如果另乙個因數也乘5這時積是多少?

7樓:娜傑真愛一生

由分析得出:兩個因數相乘的積是300,如果乙個因數不變,另乙個因數乘以5,積也乘5,

所以是:300×5=1500.

故答案為:1500.

由分析得出:兩個因數相乘的積是300,兩個因數都乘以5,積乘25,

所以是:300×25=7500.

故答案為:7500.

因數,數學名詞。

假如a*b=c(a、b、c都是整數),那麼我們稱a和b就是c的因數。

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數,除數,商皆為整數,餘數為零時,此關係才成立。 反過來說,我們稱c為a、b的倍數。在研究因數和倍數時,不考慮0。

2x6=12

2和6的積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數。12是2的倍數,也是6的倍數。

3x(-9)=-27

3和-9都是-27的因數。-27是3和-9的倍數。

一般而言,整數a乘以整數b得到整數c,整數a與整數b都稱做整數c的因數,反之,整數c為整數a的倍數,也為整數b的倍數。

兩個因數的積是124.如果乙個因數乘以5,另乙個因數不變,則積是多少?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乘法的性質,乙個因數乘以5,另外乙個不變,則乘積也乘以5,所以最後積為

124×5=620

兩個因數的積是2.45如果乙個因數擴大原來的10倍積不變另乙個數是幾

9樓:勤奮的知道行家

由積的變化規律可得,

兩個因數的積是2.45,如果乙個因數不變,另乙個因數縮小到它的1

100,積也縮小到它的

1100

,即積為0.0245;

故答案為:0.0245.

10樓:維歐美內外搭配祛斑

內調外養的祛斑方式是科學的祛斑方式。是不傷**的,自然的祛斑方式。

祛斑單單只依靠一種祛斑產品是不能夠把色斑去除的,首先要分析身子色斑形成的具體原因,根據色斑形成的原因選擇適合自己的祛斑方式和正規的祛斑產品才是科學的祛斑方式。

色斑的形成原因是比較多,大致分為外部原因和內部原因:

外部原因:陽光中的紫外線、環境汙染、過度使用化妝品、電器輻射等等;

內部原因:生活壓力、工作壓力、脾氣不好、內分泌系統紊亂、人體代謝能力不足等等;

除了選擇使用適合自己的祛斑方式之外,在日常生活中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保證良好的作息時間,不要熬夜;

應該保持良好的作息時間,不要熬夜;

保持心情良好,不要經常發脾氣、鬱悶;

選擇正規備案的祛斑產品,包括口服和外用的。因為黃褐斑形成原因不是一種,而是多種原因形成的,包括陽光中的紫外線,生活壓力,心理壓力,生活環境,內分泌系統紊亂,人體新陳代謝功能不足等等原因。

不能急於求成,色斑的形成週期一般是幾年或者是幾十年日積月累形成的,所以祛斑也不能操之過急。採用安全 健康的祛斑方式更可靠一些。一般健康的祛斑週期為三個月到五個月不等。

不要亂用化妝品,肌膚代謝功能有限,大量使用化妝品會導致肌膚代謝過慢,也會影響色斑去除。

兩個因數的積是130,如果其中乙個因數不變,另乙個因數乘5則積是幾?

11樓:等_時光

130×5=650

設這兩個因數為a和b,則依題意有ab=130,假設a不變,b乘5,則a×5b=5×ab=130×5=650

兩個因數的積是1,其中因數是72,另因數是多少

1 7分之2 2分之7 你好,本題以解答,如果滿意,請點右下角 採納答案 支援一下。兩個因數的積是2.45如果乙個因數擴大原來的10倍積不變另乙個數是幾 由積的變化規律可得,兩個因數的積是2.45,如果乙個因數不變,另乙個因數縮小到它的1 100,積也縮小到它的 1100 即積為0.0245 故答案...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和其中的因數,求另因數的運算,叫做除

故答案為 正確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叫做 已知的積叫做 除法是乘法的 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叫做 除法 已知的積叫做 被除數 除法是乘法的 逆運算 分析過程如下 除法是四則運算之一。已知兩個因數的積與其中乙個非零因數,求另乙個因數的運算,叫做...

兩個數相乘,如果因數增加5,另因數不變,那麼積增加

x 5 y xy 45,解得 y 9 x y 7 xy 126,解得 x 18 那麼,原來的積 18x9 162 兩個因數的積是2.45如果一個因數擴大原來的10倍積不變另一個數是幾 由積的變化規律可得,兩個因數的積是2.45,如果一個因數不變,另一個因數縮小到它的1 100,積也縮小到它的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