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將滿9年,公司通知我說要我考慮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我該得到

2021-04-11 00:09:18 字數 3497 閱讀 4627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你應該和你的單位簽過2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你有權利要求你的單位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法條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可見如果你的單位以你工作能力不佳不願意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他們需要舉出證據。我估計你單位就是為了躲避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才不和你續約的。如果他們不和你籤,你可以考慮通過勞動仲裁和訴訟渠道來解決。

但是這些你乙個人弄起來太過複雜了,建議你找當地律師來幫你。其實我看你的情況估計你和單位連續3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你在第二次合同簽訂時提出就好了。不過現在也不晚。

但是就算你通過司法途徑逼迫單位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留在那裡工作也不會很愉快的。我的建議是你可以去提出,他不願意你就去仲裁。然後在仲裁或訴訟過程中和資方談,這樣他們有壓力,或許可以爭取對你最有利的補償。

然後你拿上補償,去換個工作。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廣東人民時代律師事務所

2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願意解約的話,完全可以不必理會他的什麼建議,都是嚇唬人的;

假如單位不再續約合同,就必須給你經濟補償,也就是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記住,自己不能主動提出解約,一定要讓單位提出,要不然,就拿不到補償金了!單位解約最好也要有書面憑證。

至於你說的無固定期限問題,連續簽訂兩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了,跟你這事,關係不大。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的就是按一年補償1個月,是按整年的平均工資來算的(包括基本工資,獎金,五險一金等等,全部加起來平均)。

一定會有補償金的,請你一定要去爭取。

4樓:郴州律人

你不要主動辭職,如果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開除你,將得到18個月工資的賠償。如果單位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你將得到9個月工資的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不續定合同,是屬於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不再續簽的應給你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 丁勝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08年以前,合同期滿終止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你可以主張08年以後的這三年經濟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10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的工資是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所有報酬總和的平均數。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拿到10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 邢江峰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可獲得9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在與我的勞動合同期滿後一週用人單位才通知我說決定不再與我續簽合同,我可以得到哪些賠償呢?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bai第二十六條du

有下列情形之zhi一的,用dao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內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容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你這樣的情況,如果不存在以上的情況的話,單位i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日通知你,

另外,五險一金屬於國家法律規定的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的款項,若公司沒有繳納,則你有權利提起相關的訴訟,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知道能否幫到你~祝順利~

11樓:蹉跎啊蹉跎

第一,合同到期

bai前公司沒有提前通知du

不予續簽的zhi,合同到期後視為自動dao續簽。版第二,即使是續簽單位也可以與權你接觸勞動合同,區別是賠償金額高低的問題。

第三,不知道你是什麼地方的,通常來說社保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是一票徵收的,再說失業保險單位承擔的金額很少,似乎單位也沒有必要不給買。

綜上所述,如果真的沒給你買失業保險,並在合同逾期之後通知你不續簽的,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申請予以續簽合同或者雙倍賠償,並計算因為沒給你上失業保險而造成的失業待遇損失。

12樓:虞少爺

1,合同續簽,需要提bai前乙個月提出du,期滿後自動續zhi籤,所以該dao公司的行為是違反勞動回合同法的。屬於違法答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補償金。

2,保險方面應該是五險一金,即養老 醫療 失業 工傷 生育 住房公積金,可以要求補交。

3,具體方法:先和單位協商,不成提請仲裁

13樓:葉上宿雨

合同到期超過乙個月沒跟你簽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償;

看你問的「當年11月」,估計是去年吧?那時候社會保險法還沒生效,失業保證金是否強制你要查下當地的要求。

14樓:匿名使用者

向勞動監察機關投訴

縱橫法律網 劉裕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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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月工作解散被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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