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單獨搭已婚男同事上下班的已婚女人,不省時不省錢,圖啥呢?是不是有點不自重

2021-03-27 00:36:00 字數 6170 閱讀 6631

1樓:藍影藍雨

也許人家瞄上這個男同事了,再說沒準就是情人關係,障眼法

2樓:96甘之如飴

也許為了搞好關係,方便工作

百度為什麼把「戀愛」、「夫妻」、「家庭關係」……放到煩惱裡面啊?

3樓:我是天藍藍

哎是這些裡面的煩惱

戀愛中煩惱

夫妻關係中的煩惱

家庭關係中的煩惱

理解能力雜這差..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都***惱 確實很煩惱

5樓:好好艾

我也覺得不妥,「戀愛」、「夫妻」、「家庭關係」也是美好的啊``

我們應該創立乙個"幸福"版塊含蓋它們!

6樓:ゐ☆愛№妳

因為那些卻時讓人很煩惱

7樓:風鈴

這些問題的內容都是煩惱.

8樓:朦朧星辰照耀

同類問題歸類,否則太混亂啦

煩惱,戀愛,家庭關係問題~把第一次給了交往了四年的前男友,我屬於特別傳統的那種女生,覺得第一次就代

9樓:劉巨帥

一,今天十八號了,你可以在等兩天嘛。二,你不要等了,也不要他陪

,你找個閨蜜陪你去就好了,讓他給錢就好。這兩選擇你評估一下吧,至於告訴自己家長,我不建議哦,爸媽肯定會替你出頭,但是你肯定也會被罵,至於去找他爸媽,現在我也不建議哦,因為傳統所以我擔心出現對你不利的情況(比如說反過來咬一口說你勾引他兒子之類的),事情鬧大就不好了,女生的名譽還是很重要的,特別是你這種傳統觀念較強的,便宜肯定是不能便宜他的,說話不算話,最恨這種男生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建議,沒必要糾結這件事。其實想想,給了他的第一次,又何止哪一件。也許你會說那件事最為私密,最為重要,但戀愛中的哪件事不私密,不重要呢。

我們的嘴唇,臉頰,雙手,也不是誰說碰就可以碰的,不是嗎。

所以,現在重要的是,收拾起心情,重新出發,找乙個真正和自己相愛的人。

去找他父母,去鬧,去讓他家出錢帶你做手術,又能得到什麼呢。到最後,滿城風雨,人盡皆知,豈不是弄巧成拙。過去的就過去了,這也是人生的一種經歷,重點在於,你用怎樣的心情去面對這種經歷。

11樓:正負極

乙個巴掌拍不響,這種事是你情我願,事情都發生了,後悔沒有用,世上沒有後悔藥,收起不快,重新出發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樣也叫傳統?還是重新生活吧

13樓:爛彳

乙個**膜沒什麼的,主要是沒有懷孕就ok了,現在的時代沒有幾個交往當中的女性是處的,不必太在意

14樓:匿名使用者

好男人還是有的,希望姑娘你再找到個好男人。

煩惱,戀愛,家庭關係~把第一次給了交往了四年的前男友,我屬於特別傳統的那種女生,覺得第一次就代表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你爸媽唄。就那麼拍拍屁股走人。有那麼容易麼?

話說你也是哦,明明自己就是很傳統的人,你都堅持了3年了,再堅持個一年半載等到結婚的時候再給不是更好嗎。

還有你那個想法真是不行,就算修復了**膜,你以為男人就看不出來你是不是**了嗎?以後就算要重新找,最好還是在適當的時候就告訴別人。否則以後別人知道了,更是會造成更大的矛盾。

16樓:寶兒樸雪

算了吧。天作孽尤可為,自作孽不可活。你去討說法。

你想過沒有,你憑什麼去給他討說法,這非**,而是你情我願。你也不是幼女。況且事情已經發生了這麼久。

而且。如果討不到說法,鬧大了,傳出去。你還做不做人?

鄰居該說你不要臉了。雖說現在情侶之間都會提前偷嚐禁果,但這個事,在傳統的中國人眼中,永遠只能不見光。見了光,鄙視。

和諷刺,就鋪天蓋地而來。以後別再犯賤了。動動腦子,傻瓜

17樓:匿名使用者

交往了四年,就這樣分了,那人好不負責人

一段戀情是否繼續的煩惱 和倫理有點關係

18樓:泓德信義

只要是真心相愛,就坦然去面對。無非就是面子的事,剛開始別人感覺這事挺新鮮會有些議論,時間久了大家習慣就好了,至於稱呼各論各的,和倫理扯不上什莫關係。支援你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乙個雙性的人,當你深愛的同性有另外一段異性戀情,而他繼續對你他那樣可能是為了掩人耳目,他肯定還是深愛你,不過倫理上他沒有放棄過乙個

20樓:匿名使用者

好玩嗎。樓主。這已經過時了。就不用補充了。

21樓:思念

(1)結婚的必備條件:

①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 表現。

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要求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男女本人自願,而不是必經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雙方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

②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 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 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結婚的禁止條件:

①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于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內。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②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患性病未**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症、躁狂抑鬱症和其他精神病發病期間);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

以上是 中國婚姻法 的相關條例,你們從法律上來講是可以結婚的

煩惱,戀愛,家庭關係問題~把第一次給了交往了四年的前男友,我屬於特別傳統的那種,覺得第一次就代表了

22樓:喜歡天天學習

從道理講,你還是應該找他進行幫助處理,男人衝動應該承擔責任,對於你是有傷害的,雙方冷靜講理就行。你家裡人就不要告訴為好,適得其反的效果。

23樓:烈火如歌

你還是自己悄悄的去把手術做了吧!你再去找他父母就把事情鬧大了,搞得人盡皆知得更加不好。

24樓:愛獨自流浪的雲

你要做的都已沒有意義,算了吧和過去說再見,重新開始你的人生。

25樓:百度使用者

不就是**膜破了,沒事

26樓:樂觀的

如果單純為**膜討說法就算了吧,兩個人做了不能認為是對女生有多麼大的傷害。

27樓:一統小河

當然說了,這事好惡劣,3年說不認帳就不認帳,最好別跟你爸說,跟你媽說,你媽肯定會比你爸理智點,

28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個社會,思想也都開放了、而且沒有導致懷孕,應該都會理解

煩惱 -> 家庭關係

29樓:蘋果的小豆牙

聽樓主說的辛酸,不管養母怎樣她也培養你上大學了,養恩大於生恩,你以後先過好自己的生活,再適當給養母錢,因為你們有三個小孩不能都指望你,對於她無休止的索取說不,因你自已也過得也不算好,力所能及就行。

30樓:

讀了樓主的話滿是辛酸的,不知道樓主的性別,感覺應該是女性。其實你已經**為什麼還要忍著這些。你養母只是乙個沒有文化的狹隘的、自私的母親。

你如果真的感覺自己已經償還她的養育之恩完全可以把你的感受攤出來說,當著所有的知情人,就算斷絕來往也最好,不然這樣子,你一輩子都擺脫不了的,以後更難,如果方便的話最好住在不同的城市老死不相往來,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她的母愛你還是不要期望啦,沒必要,你也不再需要,愛你的人自然會愛你,不愛的我們也不再期待。不是麼?

望樓主走出這段幼時的不快!

31樓:從此雲的心事

從你的敘述中,你媽媽把你養大,但是對你和對她自己生的孩子有差異,而你從小就知道這差異。

你知道感恩,並為此做了很多,很好,但是我覺得你們之間存在的問題不僅僅是錢的問題。

撿養孩子既需要條件,也需要勇氣。你都做母親了你應該有體會。

不知道當初你父母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決定把你帶大的,但是無論怎麼說他們還是把你供上大學,這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有些親生父母都做不到。

關於母親,我個人認為,你們之間有偏見,你要多想想她對你的好。就是親生的孩子父母都很難做到一視同仁,何況非親生的。

關於對家裡的態度,我的意見是你已經結婚,就有一家人了,對親戚包括後家的照顧你首先是保證自己的家裡的正常生活部受影響,經濟上的事情要和愛人商量,如果做不到,你可以選擇適當的拒絕方式,比如告訴媽媽你每月的收入,你 需要的開支,還可以說你需要與愛人商量。

養為大,無論怎麼樣,都要對他們心存感激。多做些感情交流,拒絕需要理智和藝術。

希望你幸福開心。

32樓:匿名使用者

愛是付出而不是索取,愛是不需要回報的。你找個機會問她當初為什麼拾你,是為了可憐你?還是為了今天更多的回報?

如果為了可憐你才養你,希望她再可憐可憐你現在的處境並不好過!如果是為了回報,那就只能算是一場交易了,叫她算算養你她發了多少錢?當然不是她說了算,要根據當年的收入來算,我想最多不會超過10萬,還她就是。

先把你這些年交到她手裡的錢扣出來再說,剩下的打個欠條幾年還清了事,對於這種人每什麼情面講的。

33樓:

對於你目前的處境我很同情,有一點我不太明白,你有沒有了解過你的身世,你到底是怎麼會被你養父母收養的?一般來說,家裡沒有小孩的人才會去收養小孩,而你的養父母家已經有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了,卻還收養你,你難道不覺得這裡面有蹊蹺嗎?或許他們收養你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你應該先作一下了解。

其次,關於你養母一直對你沒有對你哥哥姐姐好,我認為這和你的身世也有關係,你是不是他們在無奈的情況下收養的呢?還有,你沒有提及你養父是怎樣對你的,是不是他對你還可以呢?如果是這樣,那你就應該平衡一點了,至少還有對你好的人,你現在報答他們一下也是應該的。

不過,你現在自己也組成了家庭,對於你養母無限制的索取肯定是無力承受的,你可以和她談一談,因為你現在的錢有一半是屬於你妻子的,為了你的小家庭肯定不可能每次給養母那麼多錢,但不給也是不現實的,你就和養母協商一下,每個月給她多少,多餘的要求就不要再提了,這樣至少你不會一直擔心她會不會又找什麼理由問你要錢了。養育之恩是該報答,但人都是這樣的,被人盯在屁股後面要就感覺不太舒服,和你養母好好談,希望你能盡快脫離苦海。

34樓:清水公尺公尺

看了你這些經歷,讓我也想到了我小時候的經歷。我們家姐妹兩個,還有個弟弟,我們都是爸媽親生的,由於小時候家庭條件不是很好,我們做姐姐的一直艱苦,父母也是無能為力,小時候也無數次恨過爸媽,為什麼讓我們那麼苦,都是你的親生子女為什麼弟弟每天有餅乾吃,我和妹妹沒有?後來長大了,我才知道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拉扯大真的不容易,也許你的養母只是沒有其他的母親那麼高尚和偉大,在你的眼裡還有點自私和狹隘。

她也是個普通人,你不是她親生的,她卻從小把你養大,對她來說或許覺得對你的恩情很深,她想你應該永遠為她付出!可憐的孩子,你真的很不容易,面對她無休止的索要,卻沒有任何辦法。

我想你幫助她是應該的,不管怎麼樣你要報答她的養育之恩,但是也要身體力行,在保障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可以給,你自己本來已經結婚有孩子了,如果一味的遷就養母不是苦了自己的孩子嗎?孩子是你新的希望,別讓你的孩子有乙個和你一樣辛苦的童年!你先把自己的家安頓好,有多餘的在考慮養母吧!

如果你就是沒有錢,養母又能怎麼樣呢?多為自己的以後想想,你的養母還有其他的乙個女兒和兒子。她不會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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