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為什麼實行「海禁」,明朝為什麼要海禁

2021-03-04 09:00:59 字數 5914 閱讀 4688

1樓:西崽衣崖

海禁是明朝中後抄期開襲

始實行的,當時朝政日趨混亂,bai民不聊生,很多du百姓揭竿zhi而起,導致大規dao

模混亂。當時的日本叫東瀛,也是這樣,很多武士為了養家餬口,所以被迫參與海盜活動,很多日本商人也看到混亂之中的海上走私暴利。所以鼓動日本國內的海盜勢力。

這樣,很多本國漁民為了討生活偷偷的勾結日本商人資助的海盜。因此,明朝**為了保證自己統治,維護自己權威,維持自己的稅收。故實行海禁政策,並且啟用將領開始抗擊倭寇。

2樓:手機使用者

是歷史必修2學的吧~海禁的直接目的是解決倭患(即日本武士和東南沿海的奸商...) 建議不要看和史實相關的**,我一般看到和史實相關的都繞道走。影響做題...

明朝為什麼要海禁?

3樓:匿名使用者

海禁抄是明朝中後期襲開始實行的,當時朝政日趨bai混亂,du民不聊生,很zhi多百姓揭竿而起dao,導致大規模混亂。當時的日本叫東瀛,也是這樣,很多武士為了養家餬口,所以被迫參與海盜活動,很多日本商人也看到混亂之中的海上走私暴利。所以鼓動日本國內的海盜勢力。

這樣,很多本國漁民為了討生活偷偷的勾結日本商人資助的海盜。因此,明朝**為了保證自己統治,維護自己權威,維持自己的稅收。故實行海禁政策,並且啟用將領開始抗擊倭寇。

4樓:月滿黃昏

這個bai問題的原因其實主要du是明太祖朱元璋給

zhi下的政策,dao他覺得老百姓就回應該老老實實種地種莊稼答,不要老去想著去海浬刨食兒。到後來朱棣派鄭和下西洋不也算是變相解除海禁了,只是朱棣太過於吃獨食沒有讓龐大的文官集團分享到任何利益,所以文官是極力反對鄭和下西洋的,因此到朱棣一去世,朱高熾和朱瞻基就有點壓制不住文官了,最後不但停止了鄭和下西洋,而且加倍重申了明太祖的祖訓,所以海禁是這麼開始的,正德後期和嘉靖初期,明朝是對海禁鬆動的,後來倭寇入侵嚴重張居正才又加緊了海禁,但是到戚繼光蕩平倭寇和張居正死後,萬曆十五年以後的海禁還是逐漸放寬了,明朝後期的海外**還是越來越發展壯大了

明朝為什麼禁海?

5樓:進北人

明朝的「海禁」主要在明朝初年和明朝中後期。因為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對海防的鞏固能起到決定性作用。明朝中後期「海禁」主要是因為倭寇橫行。

明朝初年,朱元璋就立下了「不許寸板下海」的祖訓,後來「海禁」一度鬆弛(鄭和下西洋就發生在明朝)。再後,為了防禦倭寇的侵擾,又曾厲行「海禁」。

看這裡

海禁政策的實施與失敗

「寸板不許下海」(《明史》卷205,《朱紈傳》),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國人對外交往的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明**「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明太祖實錄》卷49)。洪武七年(1374),明**下令撤銷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負責海外**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中國對外**遂告斷絕。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斂足跡,又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明太祖實錄》卷139)。

自此,連與明朝素好的東南亞各國也不能來華進行**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釋出「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為徹底取締海外**,又一律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的番香、番貨等。

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發布命令,禁止中國人下海通番。

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規定了嚴酷的處罰辦法:「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洩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大明律》)。

明**對參與買賣外國商品的居民也不放過,「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

在這一錯誤政策的指引下,明**於洪武十九年(1386)廢昌國縣,二十年將舟山島城區和鎮外鼓吹兩裡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島)的居民徙遷內陸。本來,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對海防的鞏固能起到決定性作用。然而,由於海禁政策所實施的直接物件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勢力,他不僅不能成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區激化了一些矛盾。

沿海地區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從事漁業生產,或從事海上**。明太祖「嚴交通外藩之禁」,堵絕了沿海地區人民的正常謀生之路。如「信國公湯和巡視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魚」(《明太祖實錄》卷159)。

他們除起來進行鬥爭之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誠如顧炎武所指出:「海濱民眾,生理無路,兼以饑饉薦臻,窮民往往入海從盜,嘯集亡命」。

「海禁一嚴,無所得食,則轉掠海濱」(《天下郡國利病書》,冊26)。此外,濱海地區的居民還採取了另外一種鬥爭的手段,逃亡、潛往海外。「國初......

兩廣、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為生者萬計」(張煊:《西園見聞錄》卷56.《防倭》)。

所以,海禁一開始就得不到切實的貫徹,反**布的海禁令,也說明了這一點。還有一些人乾脆參加了民間的對外**活動。「緣(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香貨,因誘蠻夷為盜」(《明大祖實錄》卷231)。

「東南諸島夷多我逃人佐寇」(談遷:《國榷》卷12)。昌國縣「民常從倭為寇」(《明太祖實錄》卷183)。

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藩侯的兩個朝貢使團在寧波為入貢資格問題爆發了「爭貢之役」,使很多無辜的中**民被殺或被擄,「浙中大震倭自是有輕中國心矣」(《明史紀事本末,卷55.沿海倭亂》)。

此後,明朝統治者認為「倭患起於市舶,遂罷之」,並對日本「閉絕貢路」,實行更加嚴厲的海禁政策。

6樓:匿名使用者

希望下面資料能夠對你有用

"片板不許下海「----評閉關鎖國之源

很多人都知道明成祖時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這次壯舉並未引發中國人私人下海的熱潮,許多人都把它歸結於中國人沒有開拓精神。其實不然,這同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推行的一項政策有關。

明朝從立國起一直實行」海禁「政策。這個海禁政策實際上只是對私舶而言,明朝前期官方經營的海上朝貢**從來沒有停止過,鄭和下西洋就是最好的例子。

從《明實錄》提供的史料看,明朝實施海禁措施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朝廷一再昭告濱海居民」不得私出海「。」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讓海禁政策在沿海家喻戶曉。

同時還在律法中明確規定出海違禁物。當時出口的主要貨物如絹、絲、緞、鐵器、銅錢等都被列入其中,不許私運下海。有違禁者查出後,不僅船、貨一起沒收,主犯還要被處以極刑,全家發配充軍,從犯也要被體罰。

即使這樣,明朝還惟恐禁海不力,於是下令「禁革雙桅大船」。即民間不得擅造能出遠海的雙桅以上的尖底大船,原有的違式船都要改為平底船。

事實上,朱元璋在位期間,有關海禁的詔令每過一二年就重申一遍。洪武四年(2023年)十二月,朱元璋命靖海侯吳禎籍方國珍所部溫、臺、慶元三府軍士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隸各衛為軍時,就宣布「仍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明太祖實錄》卷七零)。洪武十四年(2023年)十月又宣布「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九)。

洪武二十三年(2023年)十月,因兩廣、浙江、福建人民以金銀、銅錢、緞匹、兵器等交通外番,私易貨物,再次詔戶部「申嚴交通外番之禁」(《明太祖實錄》卷二零五)。洪武二十七年(2023年),由於沿海走私活動頻繁,朱元璋又下令:「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

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一)。洪武三十年(2023年),他再次「禁申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明太祖實錄》卷二五一)。

關於禁海原因,他只是說:「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嘗禁其往來」(《明太祖實錄》卷七零)。

當然,由於沿海一帶人多地少,許多居民還是私自出海**,明廷就進行殘酷鎮壓。如嘉靖十三年(2023年)前後到達松門、海洋等處的私人**船有50多艘。這些船上的海商,均被當作盜賊**,其中絕大多數被拷斃獄中,未死者也全發配充軍。

明朝禁海只針對民間而不針對朝廷,真可謂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就造成了中國無法和外國持續、全面的交往!明朝對船舶的控制使得私人下海只能到達日本、東南亞一帶,無法環繞全球,而西方的地理大發現均是由私人下海發現的,這不能不說是朱元璋禍及子孫的禁海政策使然!

鄭和下西洋固然是一項壯舉,但這直接受限於朝廷的政策。政策一變,中國的海權就消失了。而私人公司則不然,只要有利益,他們是不會罷手的!

如英國、荷蘭的東印度公司,他們為本國帶來了多大的殖民利益啊!而且,就是鄭和下西洋也大大刺激了國內手工業的生產,如織造業,窯廠等,如果這由私人下海持續刺激下去,中國恐怕早在明朝後期就進入到資本主義社會了,誰都知道在資本主義早期手工業起了多麼巨大的作用!

綜上所述,導致中國近代落後的根源在於朱元璋的禁海政策,說他是導致中國落後的罪人一點都不為過!後來的清朝只是延續了明朝的政策罷了,畢竟滿人沒什麼文化,只知道因循舊制。而朱元璋禁海,除了倭寇因素外,還是他自己的小農思想作祟,他只希望臣民安分種田,不要做其他事。

也是因為他自己受教育程度有限!要**倭寇,最好的方法是建立乙隻強大的海軍,再不濟也可以招安一些強大的私人武裝(王直就是一例),可惜因循守舊的明朝皇帝永遠也不願這麼做!!!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制度不自信

8樓:承天載地

秀才回答的很全面了,

看看知道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從《明實錄》提供的史料看,明朝實施海禁措施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朝廷一再昭告濱海居民」不得私出海「。」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讓海禁政策在沿海家喻戶曉。

同時還在律法中明確規定出海違禁物。當時出口的主要貨物如絹、絲、緞、鐵器、銅錢等都被列入其中,不許私運下海。有違禁者查出後,不僅船、貨一起沒收,主犯還要被處以極刑,全家發配充軍,從犯也要被體罰。

即使這樣,明朝還惟恐禁海不力,於是下令「禁革雙桅大船」。即民間不得擅造能出遠海的雙桅以上的尖底大船,原有的違式船都要改為平底船。

事實上,朱元璋在位期間,有關海禁的詔令每過一二年就重申一遍。洪武四年(2023年)十二月,朱元璋命靖海侯吳禎籍方國珍所部溫、臺、慶元三府軍士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隸各衛為軍時,就宣布「仍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明太祖實錄》卷七零)。洪武十四年(2023年)十月又宣布「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九)。

洪武二十三年(2023年)十月,因兩廣、浙江、福建人民以金銀、銅錢、緞匹、兵器等交通外番,私易貨物,再次詔戶部「申嚴交通外番之禁」(《明太祖實錄》卷二零五)。洪武二十七年(2023年),由於沿海走私活動頻繁,朱元璋又下令:「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

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見有者,限以三月銷盡」(《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一)。洪武三十年(2023年),他再次「禁申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明太祖實錄》卷二五一)。

關於禁海原因,他只是說:「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嘗禁其往來」(《明太祖實錄》卷七零)。

當然,由於沿海一帶人多地少,許多居民還是私自出海**,明廷就進行殘酷鎮壓。如嘉靖十三年(2023年)前後到達松門、海洋等處的私人**船有50多艘。這些船上的海商,均被當作盜賊**,其中絕大多數被拷斃獄中,未死者也全發配充軍。

明朝禁海只針對民間而不針對朝廷,真可謂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就造成了中國無法和外國持續、全面的交往!明朝對船舶的控制使得私人下海只能到達日本、東南亞一帶,無法環繞全球,而西方的地理大發現均是由私人下海發現的,這不能不說是朱元璋禍及子孫的禁海政策使然!

鄭和下西洋固然是一項壯舉,但這直接受限於朝廷的政策。政策一變,中國的海權就消失了。而私人公司則不然,只要有利益,他們是不會罷手的!

如英國、荷蘭的東印度公司,他們為本國帶來了多大的殖民利益啊!而且,就是鄭和下西洋也大大刺激了國內手工業的生產,如織造業,窯廠等,如果這由私人下海持續刺激下去,中國恐怕早在明朝後期就進入到資本主義社會了,誰都知道在資本主義早期手工業起了多麼巨大的作用!

綜上所述,導致中國近代落後的根源在於朱元璋的禁海政策,說他是導致中國落後的罪人一點都不為過!後來的清朝只是延續了明朝的政策罷了,畢竟滿人沒什麼文化,只知道因循舊制。而朱元璋禁海,除了倭寇因素外,還是他自己的小農思想作祟,他只希望臣民安分種田,不要做其他事。

也是因為他自己受教育程度有限!要**倭寇,最好的方法是建立乙隻強大的海軍,再不濟也可以招安一些強大的私人武裝(王直就是一例),可惜因循守舊的明朝皇帝永遠也不願這麼做!!!

明朝的海禁政策實行了多久,明朝的海禁政策從什麼時候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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