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鬧分手,男方要回給女生的紅包,大家怎麼看

2021-03-04 08:55:00 字數 5925 閱讀 8450

1樓:匿名使用者

麼處物件的問題,今天的這篇經驗就來聊一聊怎麼處物件這個話題,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方法/步驟分步閱讀1/5

真心對待,真心的對待她,寧願自己吃點虧,也要讓對方開心快樂,把對方的快樂當成自己的追求。2/5

關心照顧,要時刻關心對方,你的好她能感覺到,將心比心,她一定也會對你好。3/5

忠於對方,處物件要忠誠於對方,切忌腳踏兩隻船,這是不道德的行為。4/5

完善自己,若自己身上有對方不能容忍的缺點,要不斷地完善自己,讓自己變得完美起來。5/5

容忍對方,每個人都有優點和缺點,要互相包容,容忍對方的缺點會讓你們相處的更好,更幸福。

2樓:莫哭莫怪莫忍耐

男女鬧分手想要回紅包要我看還是隨便,給就拿著不給就算了!總歸是倆人相遇過。

男女分手,男方要回東西,這是乙個怎麼樣的人?

3樓:匿名使用者

小氣,斤斤計較,心胸狹窄。這點東西都好意思問要回去,還好沒嫁,嫁了飯也不好吃

4樓:小芋頭帥哥

你也別生氣,找個人把東西拿過去不就行了。你應該慶幸,萬一真的和這種人結了婚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快遞給他還回去就好了 最好是不要再見面比較好

6樓:abc愛之神

給你花錢是有目的的?既然東西沒有達到它應該起的作用,那麼就不要浪費拿回來繼續發揮它的作用?可怕啊

7樓:匿名使用者

快遞到他家了不就行了

男女朋友分手後,發給對方的微信紅包能要回來嗎

8樓:蔡忠文

最好不要這樣,不過要的話也沒啥,分開了麼。也不在乎他急不急你的號,但是會影響人品

9樓:天蠍

除非對方主動給你。和對方要,金額大可以要,如果不是,就不要了吧。沒有必要。互相之間的禮尚往來,沒必要計較那麼多。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的話,人家肯定覺得分的對極了。

11樓:elaine_的故事

肯定不能,而且我覺得分手了再去要回這些東西特別不好,會被人看不起。

12樓:李唐之夢

要看他對你的情感,你試試就知道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13樓:

你要不要是乙個問題,但是人家給不給你,那就是另外乙個問題了,這是兩個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金額不大的話就別要了吧。。。

男女是情人關係,男人經帶發紅包給女人一佰倆佰,敢後要回去什麼意思呢?

15樓:晴天便好

其實這樣的男人並不是很有錢,他經常給你發一兩百塊錢的紅包,但是後來他說要回去了,可能不會再跟你一起,現在你還是離開他吧!自己要做乙個獨立的人,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16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經常給女人發紅包

但是後來要回去

也可能手裡不寬裕

或者和這個人的性格有關

很小氣考慮的多一些吧

這種情況也只有自己去體會

17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意思 給了人家還要要回去 而且都是小錢 都是自願給的

當男女朋友分手時,男方自願給的東西和錢,男方討要.女方不願意還回.這樣觸犯法律嗎?

18樓:蕭劍

男方願給,女方愛要,男方反悔,女方不給,這是兩廂情願的事。即不是欺詐,也不是脅迫,何談犯罪之有啊。再說這也算男子漢呀??

19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自願給付的東西你可以不用償還的 女方不必付任何責任

20樓:百度使用者

若是借的才要還。自願給的,一定不用還。他要向你討回,你可以不還。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是夫妻.你們生活的

日常用品,家具,房屋等.動產和不動產,就是雙方共同財產.離婚後要涉及分配財產,財產分配問題.私下協商不成,可交於法院,由法院調解.

如果是未婚,並且男方自願給付物品給女方.如果,男方想追回,女方執意不給,在沒有任何協議的情況下,這樣只是一般的糾紛,不存在犯法

女方第一次去男方家,男方父母給了紅包,如果後來兩個人沒談成,這紅包要退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太可惜了,二邊父母為了這些事情鬧翻了,女方拿出來紅包,男方媽媽也不會收,因為這麼一點點紅包也收回去,太難看了吧?女生應該還給他,那一點點紅包做不了什麼?放在袋子裡,心裡哪塊小石頭,偶爾會想起來。

23樓:皆有可能

這是乙個地方風俗的問題。在在北方有些地方。第一次去男方家,女生一般男方父母會給包乙份紅包。

這是以當地的一種風俗。一般都是在幾千塊錢一內這是新女朋友進家的第一分。如果稱的話這份錢就不用退,如果你們在談朋友談成的話。

如果談了時間不長就分手的話。一般都是女方退還給男方。有的地方不什麼很講究,一般情況下都是基本上能定下來時決定談戀愛之後才領他才能有這份錢。

這是個約定俗成的東西。如果女方就是不退的話。男方在要幾次不會不給的情況下。

也不能說是這這個是犯法的。嗯,有的女方也有不退的。這個跟法律上沒有什麼介定。

一般都是按著約定俗成的方式,退給對方。其他地上有沒有這種風俗,我不知道。所以這個東西就看你自己,你怎麼想的,想不想退對方。

這個跟法律上沒有關係。不撐的話你沒推紅包給對方,這不算是違法。所以看你自己怎麼想。

24樓:匿名使用者

該不該退?其實你不應該問我們,畢竟你談戀愛的是你嗎?記幾遍,咱們做生意來說買賣不成仁義在,這是老話,那麼如果說是你們談戀愛,咱不說不論他們是談多久吧,咱們就即便說啊這個,咱們兩個人的話,談了一場戀愛就已經談婚論嫁了,馬上就要過門兒了,那麼現在如果分開了,然後就瘋了,你是你我是我,清清楚楚一點都不要再聯絡的,那麼這種付出的情分呢,你們只是說在在說錢,那麼情分呢。

人常說談錢傷感情,那麼你們這樣,只說錢不說情,傷害的不止是對方,更是傷害的你們自身。更會讓別人小看你們,彼此的付出,以及虛情假意。所以我建議如果說是可以的話我建議,最好是還給對方,這個不是一塊兩塊的事兒,而是你大度的彰顯。

其次也會讓對方覺得你是乙個大度切,對錢不計較的人。而讓對方產生內疚感。正所謂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那麼,如果說是你跟他談情,那麼,首先咱們彈琴的話是對以前肯定有所傷害的那麼值錢呢,對於咱們來說咱們都已經還了他自然咱們看重的是情。

而如果對方明理的話,對方家長會覺得自愧不如。這樣咱們通過退錢的方式,在首先在對對方的眼裡,就已經佔到了優勢,那麼你覺得,從這個角度來說,你覺得退錢和不退錢哪乙個划算呢?

25樓:小灰不壞

錢分三種:

第一種是女方第一次去男方父母

那,男方父母為了表達第一次見面估計約定俗成的規矩,會給女孩一些錢,或多或少。一般叫做「見面禮」,這錢無論以後能不能在一起都不用給。

第兩種是訂金,這是男女雙方在約定結婚日期以及雙方父母見面時所給的,也叫「訂金」,即定下結婚日期以及肯定雙方的關係。

第三種是彩禮,根據不同地區禮金的金額各不相同,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這個一般是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的錢,為了讓男女雙方能夠過上好日子,這個錢一般會給男女組建家庭所用。

而禮金有乙個不成文的規定,結婚不成一般而言要退回彩禮及結婚前買的首飾等物品;結婚後很快離婚的,雙方商議退回一部分禮金。

不知道你說的是那種錢,自己可以判斷一下。希望可以幫助你。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不需要退了,當然有些男方會讓你退還那些紅包。不過我很不解,你是第一次去的男方家裡,說明你們的感情才剛剛開始,那種卿卿我我,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時候,怎麼就想到這個問題了呢

27樓:大仙尼妹

沒成的話,我覺得最好還是退了吧。

這種見面禮的紅包,又不是很多錢,不要讓別人說閒話,覺得你是貪小便宜的女孩子。再說了,拿了這點錢又發不了大財,沒必要。姑娘,你覺得呢?

既然都沒成了,就不要再與別人有什麼金錢瓜葛,這樣自己心裡也沒有任何壓力,多好。就算以後路上遇到了,也能抬頭挺胸的。對吧!

28樓:有捨有得

這屬於一種贈予,一般是不需要退還的。

當然,女方主動退還也是可以的。

不過,如果金額較大的話,還是退還為好。

29樓:訟師mr.柳

雖然情感不應該夾雜著金錢,但是原則上男方父母給予的見面禮是對你方的贈予物,你可以不退。但是,如果為求心安以及不必要的麻煩,退掉為宜。

30樓:匿名使用者

多少錢?這個很重要,幾百塊錢那就不用退了,這個紅包如果很大那就是傳統意義上的聘禮,法律應該可以起訴。如果覺得有用望採納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禮物,贈送的,白送的,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任何時候也沒有退的說法。

32樓:鷺島小律

一般認為是男方父母對女方的贈予,不需要退還。但是如果金額較大,男方父母贈與的目的是給準兒媳婦的,那可能需要退還。

33樓:蘇寧電囂

這麼多爭吵。按理說這個沒得退的。 實在不合適就散了唄。搞得現在男女雙方。估計是戀愛不成。已經變仇人了,感覺是。

34樓:半醉半醒

這個嗎?一般不用退。

35樓:小鎮安安

正常情況下一般認為是男方父母對女方的贈予,不需要退還。但是如果金額較大,男方父母贈與的目的是給準兒媳婦的,那可能需要退還。16081105

36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不退,這屬於贈與,不退也正常。哎,沒想到愛情就為了點嫁妝錢而結束了。

嫁給我吧,我不要你買。

37樓:清醒主義者

估計是當地的傳統,應該是,四季發財。一般多是比較傳統的地方才會這樣的。

其實,有心才是對你的肯定。不是錢的多少。祝福你。

和女朋友快分手了,需要向她提出退還上門紅包的事嗎

38樓:earth千千

第一要看紅包數額多不多?第二,你女朋友跟你睡過覺沒有,如果睡過就不應該要這紅包啦!不然你有用紅包騙睡的嫌疑!

39樓:匿名使用者

慶幸你女朋友跟你分手,就衝你目前的想法,真不是乙個男人該有的表專現,第

一、上門是你情我屬願的事,對方沒有逼你,給不給紅包給多少主動權都在男方手裡,所以有什麼理由去要回?第

二、如果分手就要回紅包,那你的意思你前女朋友就為上門紅包跟你談的戀愛?你試試下次戀愛前,給女方乙個紅包,看看對方願不願跟你談戀愛,你就會發現你那個紅包p都不是;第

三、上門紅包是乙個禮節,而不是借錢,你不給紅包,你有臉上門嗎?下次你上門前先提前跟女友說下,說以後如果分手,紅包是要要回的,你看看婚還結不結的成。

40樓:袁蔀

厲害了我的哥 世上像你這種小氣摳門不懂人情世故的人還真的挺多的哦 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最後搞得生死不相往來 有意思嘛 何不讓各自留的美好的念想在心裡

41樓:詭異地方

和平分手 你這樣讓別人感覺你不喜歡她 只是喜歡她的身體

42樓:匿名使用者

不差錢的就算了吧。相識一場。

實在揭不開鍋的,沒有啥是張不開嘴的,又不是犯法的事情。

4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感覺就沒有必要了吧

44樓:膜女時代

我覺得就大度的過去吧

45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必要嗎 你這樣真的好嗎???

分手後男方該不該要回給女方的錢,分手後,男方有必要向女方要回以前在對方身上所花的錢嗎?

你也好意思說,我沒見過像你那麼小氣的男的 訂婚啥的 要 平時的不要 既然給了就不可能要回來.我認為事情得一碼歸一碼,那男的憑什麼不還啊?那是 借 給他的又不給他的,如果他不還的話,就說明天他有點那啥了。反正我覺得一起戀愛的時候是自己自願的嘛,那時是因為愛,現在你是因為義借給他錢,應該還。分手後,男方...

男女朋友關係男方給女方錢用,分手後男方叫還錢女方不還這種事警察管麼

天 這個真不需要計較了吧只要不是惡意欺騙應該是不管的說句不好聽的你叫小姐的話還可以把錢要回來嗎?法院管。警察只是調解和安全保護。不可能管,那是你給的錢,又不是她搶的 男女朋友交往中如果男方給女方錢,分手後要回來,女方不給,這種做法合法嗎?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給錢是有條件的,例如投資給女方做生意...

分手後男方向女方要回花在女方身上的錢

呵呵,還了吧,沒必要佔這些小便宜,買手機,電動車,見面禮這些就還了,至於零花這些就不用,共同花的。要我就還了,也不缺那個錢,免得還有個狗皮膏藥貼著。心情就是錢。花錢買清靜。確定是 男方外面有別人 還還個毛線啊 他有女友,但沒結婚,你就知道他不要你了嗎?如果你提出分手的,你當然要償還。相反,如果他與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