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兩個月了,責任書還沒下來怎麼辦

2021-03-04 08:49:40 字數 5426 閱讀 9712

1樓:zhong灰灰

我10月23號發生交通事故,半個月左右交警才通知把車送過去檢測,12月19號通知我領取車輛檢測結果,並告知我三天內出事故責任認定。但至今為止責任認定還沒有出,我是否可以投訴舉報負責這個案件的交警乃至所在派出所懶政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要做檢驗

鑑定,那麼檢驗鑑定的時限是20個工作日,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5個工作日內要下達事故認定書。

如果不用做檢驗鑑定,那麼10個工作日之內就要下達事故認定書。

你這起事故如果真的超過2個月的話,那麼整個辦案程式都有問題,你可以向辦案交警隊的上級部門進行投訴。

現在的法律環境下,如果執法部門違反程式辦案,基本上是一投訴乙個準

3樓:明

中國這些老爺們就像蝸牛

4樓:匿名使用者

我6月23號晚出的交通事故,到現在7月23號,整乙個月了,交警又沒叫我去提車,又沒有出責任認定書,我該怎麼辦呢?

交通事故責任書出來了接下來怎麼辦

5樓:華律網

近年來交通事故總數呈現增多趨勢,那麼發生交通事故後該如何處理呢?《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也就是說,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車輛有關的造成損害後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發生後最先要做的是保護事故現場同時要把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建議在此時打**報警,由交警介入處理。

交警介入後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雙方當事人進行問話調查,對車輛進行技術檢驗,後跟結合整個事故情況及成因對事故進行責任劃分。責任劃分完畢後交警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雙方當事人,交警會給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雙方就簽訂和解協議,如果調解不成功,則傷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訴侵權一方。

6樓:**的勾k先生

交通事故責任書出來後,確定受害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的。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7樓:博愛傑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並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乙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乙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條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1、當事人簽收責任認定書的第二天開始計算,三天內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交通管理部門複核。如果不申請複核,三天後責任認定書開始對簽收當事人生效。

2、當事人憑生效的責任認定書可以請交警調解,也可以到當地司法所調解,亦可以起訴對方當事人到法院,由法院確認雙方責任大小比例並判決對方當事人賠償數額。

3、當事人應當向法院提**當提交的證據。

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行為規範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在簽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對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應當在責任認定書簽收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核申請。或者是提起行政訴訟第二,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後十五日內共同申請交警調解的,交警可以為其調解一次,不論調節成或不成都記錄在卷。調解不成的,當事人應當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上面說的兩點是根據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行為規範規定,但是據我所知,現在我國還有一部分地區的交警按照以前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行為規範規定的程式處理交通事故,但是你說你們的車已經提出來了可以斷定,你們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使用的是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行為規範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為您解釋為什麼是你方的責任從你的描述上得知,你方的車輛從加油站行駛而出,撞上正在正大路上正常通行的非機動車,而導致了這起交通事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幾條幾款我忘了)上規定可以看出,非機動車在正常行駛的過程中他處於正常行駛的狀態,有路權;你方的車輛在變道加入到正大道的過程中與該車發生了碰撞,是你侵犯了他正常使用路權。變道導致的交通事故,如果對方處於正常通行狀態,則由你方全責承擔事故責任。

在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你方在規定申請復議期限內沒有申請復議的,可以填寫同意由交警隊調解的申請書,由交通民警對你們雙方的善後調解起協調作用。如果在調解過程中沒有能達成協議的,你方可以申請上訴法院。一般來說,在交警隊都有法院的交通巡迴法庭,你可以向巡迴法庭提出上訴請求或者向他們諮詢你的情況。

11樓:匿名使用者

追問辦案的交警何時結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辦案交警一般就著手調解結案。

12樓:匿名使用者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提起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如果不提,那麼就代表你認可了,以後如果涉及到賠償問題,沒保險的情況下你全賠,有保險,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償,剩下如果還有損失就是你賠。

13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在認定責任後,接下來就應該處理事故賠償了。

如果有人員傷害的,則傷者可以等**終結後,就所有的損失一併要求賠償,也可以選擇先就已經發生的費用要求賠償,等以後再發生費用後,再行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而在賠償時,如果對方為機動的,則當事人方的損失應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先行進行賠償,超過部分再由對方或其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內,按事故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對於賠償方式,可以先由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則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處理賠償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交通事故兩個月了,責任書還沒下來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要做檢驗鑑定,那麼檢驗鑑定的時限是20個工作日,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5個工作日內要下達事故認定書。

如果不用做檢驗鑑定,那麼10個工作日之內就要下達事故認定書。

你這起事故如果真的超過2個月的話,那麼整個辦案程式都有問題,你可以向辦案交警隊的上級部門進行投訴。

現在的法律環境下,如果執法部門違反程式辦案,基本上是一投訴乙個準

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了,我方全責,對方當事人不願意去處理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也可以暫時不予處理。

根據規定,對於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在接警後,交警部門會進行必要的調查、勘驗,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在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後,對於賠償問題,首先可由交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或由雙方自行協議,如果雙方調解或協議不成的,則可以通過法院訴訟方式處理。

而如果當事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就應該賠償對方的全部的合理損失。對方如果不及時主張賠償,甚至不願意進行調解或協議的,這是對方對自己的權利的合理行使,當事人也可暫時不予處理,這對當事人也不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如果對方想要賠償,到時自然就會向當事人主張;如果在對方主張權利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拒賠。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方送達後該責任認定書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民事賠償部分協商不成,受害者可以起訴至法院訴訟解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可以等待對方起訴 如果車被保全 可以繳納保證金將車輛先行提出

1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當事人不處理你作為賠償一方,回去等待就可以

19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對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處理,你只需要領取事故認定書,到期後直接提車走人

20樓:2014漂泊人生

要錢的都不愁,你給錢的愁啥?

出了交通事故,二十幾天了還沒拿到事故責任書怎麼辦

21樓:深圳賀明峰律師

根據《道路交通來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源》第四bai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du管理部門應當自現zhi場調查之日起十日dao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因此要看是否需要檢驗、鑑定,如果不需要的話,顯然已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具體可以去公安局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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