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後對方不處理我的車還能正常使用嗎

2021-03-04 07:37:07 字數 4087 閱讀 3016

1樓:個核桃仁和個人

對方如果一直不來,在交警調查現場15日後,去交警隊索要事故責任認定書和放車單,大概20天一定能拿到,如果不給,就去交警隊邊上的樓裡,有個行政科,去鬧一鬧,和他們聊聊法律條文,自己提前搜一搜相關處理規定,拿到車就可以去保險定損,修車。

交通事故對方不在事故責任書上簽字,我的車能從交警隊提走嗎?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的話,事故認定書下達以後對方不簽字的話。只是他拒收而已。他對認定不服。

他可以去上一級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去申請複核。沒有復合的話。你認同責任書的結果,你簽字取車就是了。

他不認同,也不複核的話你就可以去取車。

3樓:官官

事故雙方不簽字,車是不能從交通隊提走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簽字。你就結不了案。車就提不出來。

交通事故中責任書出來後一方沒簽字對方也可以把車提走嗎

5樓:李秦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兩種,一種是簡易程式的,這個必須是雙方都簽字才能放車。

第二種是正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就是在事故發生後,交警隊事故車輛扣押,做鑑定,然後下達的事故認定書,這個不需要雙方同時簽字,或者有一方不簽字也可以放車的,簽字只是證明你拿到認定書了,沒有別的作用。拿到認定書的3天後就可以放車。

一旦正式認定書下達,說明交警的工作就結束了,接下來就是商談賠償,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起訴到法院了,有法院判決如何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身**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身**,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論應當由鑑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6樓:皮皮郭之歌

一般檢驗鑑定後可以提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拓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於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

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由公安機關製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同時決定了該認定書不具有行政可訴性,不服認定書的結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也決定了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該和其他證據一樣進行真實性、客觀性、合法性審查,如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該認定書時,法院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不予採信。

7樓:周先生

叫他試過會發霉簽字,那你跟警察。

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雙方都簽字了,協議不成功,對方不簽字,我的車能提出來嗎,對方有權扣押我車嗎

8樓:龍城趙

事故認定書都做出來了,在此之前就該放車了。協議賠償是事故雙方的問題,協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但無權扣留你的車輛。想扣留你的車,他應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9樓:廣州遊戲人生

協議不成功,交警不會放車的

無限期扣押——收天價保管費

10樓:我愛所謂伊人

責任書都下來了,說明事故調查結束了,可以提車。協議涉及的是民事賠償,不影響。

11樓:斜陽紫煙

對方沒有權利扣車,扣車只人交警因案件責任認定需要才可以。

交通事故我全責,交警也已出責任書,對方還在住院**,如對方不配合,我車交警何時可放?

12樓:天津市劉律師

1、出了事故認定書之後,除非車輛還需要鑑定,或者對方到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否則 車輛應該馬上放車。逾期不放,可向交警交涉要求返還。

2、對方是不是配合與放車無關。事故的賠償主要是由保險公司承擔,扣你的車沒有道理。

13樓:so瘦**

交警隊責任證明都已經出了,直接找交警開放行條就可以取車

14樓:杭州律師鄭君

事故認定書出具後就可以提車了 。

15樓:愛你!愛公尺蘭

拿到責任認定書就可以要求交警放車

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書已經出了,對方已提了車我的交警為什麼不給我

16樓:南海帥兵王

交通事故根據責任劃分的,如果責任在駕駛人那麼駕駛證扣分車輛暫扣,很正常的必須要駕駛人處理駕駛證違章或者罰款以後才可以領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1,主要責任,因駕駛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傷的應負全部責任,駕駛證吊銷二年

2,同等責任是駕駛人雙方都出現違章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應屬於同等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責任人是對方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是對方受傷或死亡的應負次要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交通事故責任問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問題?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需要報交警劃分事故責任,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當然第一輛車責任大。但是涉及賠償,需要法醫鑑定哪次撞擊是造成死亡的原因,才能確認賠償。肯定是第一台撞到人的車。我一直是本來就應該禮讓行人人家在過馬路你直接把人家撞廢了才導致人家飛到到村第二一起交通事故。雖然是你撞的他,但你並沒有侵犯他人人身...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 1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2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損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

交通事故的責任鑑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 如果機動車無任何違法行為,而責任都在行人的話,那麼也是按過錯定責任,也就是行人全部責任,機動車無責任。2 但是,如你說的那種情況,行人突然橫穿,機動車來不及躲閃,機動車也有責任的。道法上規定了 機動車車在行經沒有人行橫道的道路上,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你來不及避讓只能證明你車速過快或是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