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至隋唐歌舞伎樂的傳承與發展,秦漢到隋唐歌舞音樂的發展

2021-03-04 06:47:01 字數 5390 閱讀 2245

1樓:赤霓

遠在漢朝初年,隨著「絲綢之路」的開闢,宮廷裡已經在演奏《于闐樂》。與此同時,漢族的樂舞也不斷地向邊遠地區傳播。三國時期,一些兄弟民族的樂舞已在漢族地區扎根,成為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內容。

從西漢末年起,印度的樂舞隨佛教一起進入中國。三國時,《天竺樂》已在中國流傳。南北朝前秦時,呂光通西域又帶進了《龜茲樂》。

以《龜茲樂》為代表的西域樂舞,那健朗明快的舞曲,輕盈的舞步,彈指擊節、移頸動頭的傳神動作,急轉如風的旋轉技巧,令人陶醉,所以很快就在民間流傳開來。《龜茲樂》的樂隊也很壯觀,有豎箜篌、琵琶、五絃、笙、笛、簫、篳篥〔bi li畢力〕,還有毛員鼓、都曇鼓、答臘鼓、腰鼓、羯鼓、雞婁鼓、銅鈸、貝等,對漢族人來說很有新鮮感。南北朝時期,《龜茲樂》大量湧入中原。

隋文帝時,《龜茲樂》發展到全盛時期。那時,無論宮廷還是民間,跳舞時大多要用《龜茲樂》。

《龜茲樂》與「中國舊樂」相結合,又產生了《西涼樂》。東北地區的高句麗樂舞也傳進中國。

中外各民族樂舞大交流的事實,引起了中國統治者的注意。隋文帝為了誇耀天下統一,炫耀國家的昌盛,把南北朝以來各地區、各民族的樂舞集中整理,而制定了《七部樂》,包括《國伎》、《清商伎》、《高麗伎》、《天竺伎》、《安國伎》、《龜茲伎》、《文康伎》。隋煬帝又增加《康國伎》、《疏勒伎》,把《國伎》改稱《西涼伎》,從而形成了《九部樂》。

唐太宗為了顯示國家的強盛,平衡國際和民族關係,集魏晉南北朝樂舞之大成,創制了宮廷燕樂《十部樂》,包括《燕樂》、《清樂》、《西涼樂》、《天竺樂》、《高麗樂》、《龜茲樂》、《安國樂》、《疏勒樂》、《康國樂》、《高昌樂》。

這些樂舞或用於外交,或用於慶典,或用於宴享,有鮮明的禮儀性。國家通過太常寺等樂舞管理機構,把各種樂制和舞制的名稱、化妝、曲名、樂器等,都作了整理和規範化。各部樂舞中都包含著制式化了的舞蹈節目。

秦漢到隋唐歌舞**的發展

2樓:匿名使用者

秦漢時開始出現「樂府」。它繼承了周代的采風制度,蒐集、整理改變民間**,也集中了大量樂工在宴享、郊祀、朝賀等場合演奏。這些用作演唱的歌詞,被稱為樂府詩。

樂府,後來又被引申為泛指各種入樂或不入樂的歌詞,甚至一些戲曲和器樂也都稱之為樂府。漢代主要的歌曲形式是相和歌。它從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漸次發展為有絲、竹樂器伴奏的「相和大曲」,並且具「豔——趨——亂」的曲體結構,它對隋唐時的歌舞大曲有著重要影響。

漢代在西北邊疆興起了鼓吹樂。它以不同編制的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構成多種鼓吹形式,如橫吹、騎吹、黃門鼓吹等等。它們或在馬上演奏,或在行進中演奏,用於軍樂禮儀、宮廷宴飲以及民間娛樂。

今日尚存的民間吹打樂,當有漢代鼓吹的遺緒。在漢代還有「百戲」出現,它是將歌舞、雜技、角抵(相撲)合在一起表演的節目。漢代律學上的成就是京房以三分損益的方法將八度音程劃為六十律。

這種理論在**實踐上雖無意義,但體現了律學思維的精微性。從理論上達到了五十三平均律的效果。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由相和歌發展起來的清商樂在北方得到曹魏政權的重視,設定清商署。兩晉之交的戰亂使清商樂流入南方,與南方的吳歌、西曲融合。在北魏時,這種南北融合的清商樂又回到北方,從而成為流傳全國的重要樂種。

漢代以來,隨著絲綢之路的暢通,西域諸國的歌曲已開始傳入內地。北涼時呂光將在隋唐燕樂中佔有重要位置的龜茲(今新疆庫車)樂帶到內地。由此可見當時各族人民在**上的交流已經十分普及了。

這時,傳統**文化的代表性樂器古琴趨於成熟,這主要表現為:在漢代已經出現了題解琴曲標題的古琴專著《琴操》。三國時著名的琴家嵇康在其所著《琴操》一書中有「徽以中山之玉」的記載。

這說明當時的人們已經知道古琴上徽位泛音的產生。

當時,出現了一大批文人琴家相繼出現,如嵇康、阮籍等,《廣陵散》(《荊軻刺秦王》)、《猗蘭操》、《酒狂》等一批著名曲目問世。南北朝末年還盛行一種有故事情節,有角色和化妝表演,載歌載舞,同時兼有伴唱和管弦伴奏的歌舞戲。這已經是一種小型的雛形戲曲。

這一時期律學上的重要成就,包括晉代荀瑁找到管樂器的「管口校正數」。南朝宋何承天在三分損益法上,以等差迭加的辦法,創立了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他的努力初步解決了三分損益律黃鐘不能還原的難題。

隋、唐時期

隋唐兩代,政權統一。特別是唐代,政治穩定,經濟興旺,統治者奉行開放政策,勇於吸收外域文化,加上魏晉以來已經孕育著的各族**文化融合打基礎,終於萌發了以歌舞**為主要標誌的**藝術的全面發展的高峰。

唐代宮廷宴享的**,稱作「燕樂」。隋、唐時期的七部樂、九部樂就屬於燕樂。它們分別是各族以及部分外國的民間**,主要有清商樂(漢族)、西涼(今甘肅)樂、高昌(今吐魯番)樂、龜茲(今庫車)樂、康國(今**薩馬爾漢)樂、安國(今**布哈拉)樂、天(今印度)樂、高麗(今朝鮮)樂等。

其中龜茲樂、西涼樂更為重要。燕樂還分為坐部伎和立部伎演奏,根據白居易的《立部伎》詩,坐部伎的演奏員水平高於立部伎。風靡一時的唐代歌舞大曲是燕樂中獨樹一幟的奇葩。

它繼承了相和大曲的傳統,融會了九部樂中各族**的精華,形成了散序——中序或拍序——破或舞遍的結構形式。見於《教坊錄》著錄的唐大曲曲名共有46個,其中《霓裳羽衣舞》以其為著名的皇帝**家唐玄宗所作,又兼有清雅的法曲風格,為世所稱道。著名詩人白居易寫有描繪該大曲演出過程的生動詩篇《霓裳羽衣舞歌》。

唐代**文化的繁榮還表現為有一系列**教育的機構,如教坊、梨園、大樂署、鼓吹署以及專門教習幼童的梨園別教園。這些機構以嚴密的考績,造就著一批批才華出眾的**家。文學史上堪稱一絕的唐詩在當時是可以入樂歌唱的。

當時歌伎曾以能歌名家詩為快;詩人也以自己的詩作入樂後流傳之廣來衡量自己的寫作水平。在唐代的樂隊中,琵琶是主要樂器之一。它已經與今日的琵琶形制相差無幾。

現在福建南曲和日本的琵琶,在形制上和演奏方法上還保留著唐琵琶的某些特點。受到龜茲**理論的影響,唐代出現了八十四調,燕樂二十八調的樂學理論。唐代曹柔還創立了減字譜的古琴記譜法,一直沿用至近代。

中國古代**史的斷代及其主流**形態。 15

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古代**史是指從遠古至2023年的中國**文化的發展及沿革。目前對於我國古代**的斷代的主流觀點是**學家**鵬的觀點。即分為三段五期。

五個時期是指:遠古、夏商周、秦漢魏晉、南北朝至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三個階段是指:

1遠古、夏商周兩個時期是以鐘磬樂為代表的先秦樂舞階段;2秦漢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是以歌舞大曲為代表的歌舞伎樂階段;3五代宋元明清是以戲曲**為代表的近世俗樂階段。

4樓:光年傷

在初民的原始狩獵與祭祀等活動中,產生了最早的中國民歌,也揭開了五音匯聚的**史頁。經數千年的發展演進,中國**始終向世界敞著開放的胸懷,始終激發出自由和真切的吶喊,吞吐吸納,借鑑融會,共構成七彩繽紛的中華樂章。

中國**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儘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的源頭,也嫌太晚了:

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2023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2023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準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係也已具備初步認識。

經**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

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

在這之前,中國**一定還存在乙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壎、陶鐘、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鐘、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壎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壎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製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乙個或數個指孔。壎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乙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壎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壎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程序,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程序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係;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壎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

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係,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西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一直儲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

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物件,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西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誌。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神秘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儲存下來的一些**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

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西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

夔和雷獸都是想象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的「人」(神)。

蒙鼓的夔成為主管**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颱,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

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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