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判決書都下來了,什麼時候才可以去看守所看犯人

2021-03-04 06:39:26 字數 5746 閱讀 4145

1樓:百度律師

《監獄法》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專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屬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乙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2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都下來了可以直接去看守所探望犯人,否則就要很快送到監獄服刑了

法院的判決書都下來了,已經結案了,看守所為什麼還不讓接見?看守所怎麼與犯人家屬聯絡啊?

3樓:墨汁諾

刑事案件的判決書下達後,還需要法院送達《執行通知》後,才可以家屬會見的。因為看守所不知道有沒有人上訴,如果有人上訴的話,還是不能會見的。

看守所在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後,就確認了判決生效了,在適當的時候就會安排乙個時間給家屬會見。所以,還要耐心在等一下會見通知。通知到了,就可以會見了。

正常情況下,看守所會給在押人員的家屬郵寄「會見通知單」或者打**通知。各地看守所執行標準不一。

1、一審刑事判決書有10天的上訴期。過了上訴期沒上訴的判決才生效。

2、羈押期間家屬不能回見,服刑期間看守所會見也有規定時間。

3、判決書生效後,剩餘刑期超過三個月的要送監獄服刑。家屬到時可去監獄會見。

4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下達後 有15天的上訴期。 15天不主張上訴的,視為放棄上訴,

故要等到過了上訴期才可以會面。

判決書下來後,是不是家屬想那天去看望犯人都可以的?還是要規定日期才可以看呢? 30

5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況應該是屬於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6樓:匿名使用者

和監獄管理部門聯絡。安排會見時間。

一般都有固定日期進行會見。不是家屬想什麼時候去,就什麼時候去。這個不是商店。

7樓:百度使用者

你好!要在規定的日期裡探視。各地規定不一,

**後宣判後多久能下判決書到生效(也就是多久才能看到犯人)?

8樓:四哥有法說

1、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從**到判決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

由主審法院根據情況確定,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限。

2、刑事判決作出後不上訴、不抗訴的,十天後生效。在送入監獄服刑之前,看守所一般不安排會見。判決生效後會在十天多內將服刑人員送到監獄,送到監獄後,家人就可以會見了。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9樓: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10樓:匿名使用者

再住三個月就行了,從拘留的那一日起開始算刑期。如果是1月1日拘留,六個月即到6月30日出來。生效時間是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被告人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即生效。

不是第一條所說的十五日後生效。民事判決是十五日為上訴期,這是刑事案件,十日為上訴期。 餘刑不滿一年不再投監獄了,在看守所服刑。

期滿釋放。他的判決書上寫著刑期。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日內,如果被告人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判決即生效。法院給看守所送達執行通知書後,家屬可以詢問看守所什麼時候接見,按看守所規定的日期即可接見。被告人不在投勞。

12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下來後,對方沒有異議的話(對方不繼續上訴)十五日後判決書生效!犯人應該到看守所或是到監獄吧,看他被關到**了!!!

法院宣判以後家人能去看守所去看犯人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題目中提問者可以到看守所看望其老公的,判刑兩個月的由看守所監管,但需要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法院判決了會通知嫌疑人當事人的,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人。如果沒有收到判決書可以諮詢法院或者訴訟**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條,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人。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判決書會寄到家裡。

你老公在看守所裡也可以給家中寄明信片的。

判決下來後,可以聯絡看守所辦理接見。也可以等到下監後再接見,都可以

15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了就不是犯罪嫌疑人了,是被告人。被告人是成年人的,法院**、宣判都不會通知家屬參加,而是家屬應該自己去諮詢**日期去旁聽庭審。對於成年人,法院也只會向被告人本人送達判決書,不會通知家屬,家屬可以向法院諮詢判決與否。

或是通過書信與被告人交流,也可以向看守所問下,讓看守所將罪犯移送執行前和家屬聯絡,一般都會允許的

未決犯判決書下來,生效後,還沒上監獄轉前,家屬可以去看守所看犯人嗎

16樓:翹翹他爹

只要是已經判決,同時判決已經生效了,在犯人沒有轉監以前,家屬可以到之前關押的看守所探視的

17樓:過來嗎是

我已經知道被判刑了,也生效了,可是判決書沒有發下來,也在看守所裡面,還沒有發到監獄裡面,可以去看嗎? 看用不用什麼手續

法院判決後多久可以探望犯罪人

18樓:醉意撩人殤

法院判決關押監獄後即可依法申請探監。

根據《監獄法》第四節 通訊、會見 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訊,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第四十九條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19樓:小弈網路科技

根據《罪犯會見通訊規定》相關規定:

第五條 監獄

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罪犯親屬、監護人會見,通知應當包括會見人範圍、會見時間安排、會見辦理流程、所需相關證件等內容。罪犯親屬、監護人,可以向監獄提出會見申請。

第六條 罪犯親屬、監護人首次會見的,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能證明本人身份和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件、證明辦理會見手續。非首次會見的,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會見,未成年人可以憑戶口簿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擴充套件資料

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1、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週六週日不是探視時間。

3、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你可以查一下**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

20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審10日後,二審宣判時當天

1、在公安部門偵查期間,只允許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

2、等到法院定刑以後,家屬就可以探望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時間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記得要帶錢。可能會有兩個地方要用。

1是探監費。

2是吃的東西啊、煙什麼的,如果在看守所外面小店子(估計是定點的)有賣的,會讓你在那裡買。

一般時間有限,很多的排隊的,說話就是隔著玻璃大聲的喊,不准帶手機進去。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法院判決後就可以見到犯罪人。

2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刑事判決書在被告人收到判決書10天內不上訴,該判決就生效,家屬拿到判決書就可以到看守所去探望。

23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生效後即可要求探監。

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後,應當在乙個月內送交服刑地執行。根據《監獄法》規定罪犯服刑期間可按規定會見親屬,但並沒有明確具體日期,各地監獄規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體服刑監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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