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應注意什麼,合同簽字蓋章應注意什麼

2021-03-04 06:17:42 字數 3770 閱讀 3083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所以,簽訂合同一般要遵照的書面形式,對於房地產轉讓合同和長期的租賃合同等法律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除外,其他合同形式給予了當事人一定的自由選擇空間。當事人也可以口頭協議一致改變合同的條款,但應當及時補充相關協議。

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上簽字蓋章時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2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簽字蓋章一般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第一,在簽字蓋章前,應對合同文字進行最後的審查把關。通過審查發現有不合理之處,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待修改後再簽字蓋章。審查合同文字時,應多徵求有關業務主管的意見,必要時交單位法律顧問或請律師代為審查。

業務人員在外協商達成的合同,不要忙於簽字蓋章,最好先拿回本單位交法定代表人審查,然後再決定是否簽字蓋章,這對於預防簽約上當受騙是至關重要的。

第二,合同的簽字人應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託**人(即經辦人),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由其代表人簽字。在代訂合同的情況下,**人應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或者其他授權委託的證明,否則應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

第三,合同的蓋章可以是單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專用章,但不能加蓋單位的內部職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專用章才能對外。在蓋章問題上,特別要注意三點:

1、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單位名稱應與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完全一致;

2、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單位對外進行活動的重要憑據,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或者公章簽訂合同,該合同屬無效合同,出借單位和借用人要對該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負連帶責任;

3、為防止**人濫用**權,越權簽訂合同,一般應採取先訂合同後蓋章的辦法,不要隨便將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交**人,否則,合同簽訂人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合同都要單位承擔責任。

訂立合同時蓋章,簽字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合同的條款並不要求當事人自行書寫,但必需要親自簽字或蓋章。簽字人應當是當事人本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授權的部門機構的負責人、**人。對於後者,較為謹慎的方法是由簽字人交書面法人授權書。

法人授權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被授權人的基本情況,明確的授權範圍包括授權的時間範圍,物件等,授權人或授權單位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授權日期。

蓋章要與訂立合同的主體相符。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這將給合同的履行,主體的確定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單位的內設機構則不盡然。

簽字時最謹慎的方法,是頁籤。

簽字時最好用藍黑色的墨水,易於分辯是否是原件。有當事人習慣用炭素墨水,以為利於長年儲存。對於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當原件與影印件發生分辯困難時,才是真正的麻煩。

蓋章時要加蓋騎縫。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成立。因此,並非必須簽字同時蓋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都要同時簽字並蓋章,雖不必要,但應當說是有利而無害的。

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

蓋章和簽字的注意事項

投標檔案封面或扉頁、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印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由委託**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投標檔案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原件都屬常規錯誤,檔案封裝之前一定要認真檢查。

合同蓋章簽字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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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2、合同的標的 3、質量和數量4、價款和酬金 5、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方法 8、當事人的其他約定 9、合同的附件等。

合同的具體條款確定後,當事人要在合同中簽字、蓋章。要注意的是:首先,如果需簽字蓋章的合同是多頁時,最好每頁簽字並加蓋騎縫章,防止一方更改合同內容。

合同中涉及的技術圖紙,也要簽字、蓋章;其次,如雙方需在以後的合同中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來簽署單據的,在合同中應明確具體的人以及具體辦事人員簽字的樣本,以備核對。對業務員要核對授權委託書、授權時間,過了授權時間一定要補簽授權委託書,因為除合同之外,由雙方業務代表簽字確認的提貨單、工程進度單等與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外,建議在首次合作時如果條件允許應到對方單位實地考察一下,檢視對方營業執照原件,取得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對方的公章。

條款有哪些,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5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主要注意事項如下: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影印、儲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洩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檔案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檔案,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七、合同簽訂後,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八、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訂立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如下:1、合同的效力問題;2、合同的履行和中

止;3、合同的終止和解除;4、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主要涉及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應當在合同中寫明仲裁機構的名稱、仲裁事項。對於訴訟的條款,應注意選擇的法院是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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