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一律入刑會鬆動一些嗎,醉駕一律入刑有望鬆動2017酒駕不再入刑了嗎

2021-03-04 05:57:17 字數 2440 閱讀 6550

1樓:淮安浙江人

2023年5月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以下簡稱《量刑指導意見(二)》),決定自5月1日起,在全國第二批試點法院對危險駕駛等8個罪名進行量刑規範改革試點,其中就有上述關於醉駕量刑的規定。

此次最高法出台的《量刑指導意見(二)》則明確: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型別、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這意味著,「醉駕一律入刑」的規定有望鬆動。

醉駕一律入刑有望鬆動 2017酒駕不再入刑了嗎

2樓:匯法網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公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公升〈不含〉)以下)處500元罰款,記6分,駕照暫扣1個月至3個月。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公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公升《含》以下的)處以8日至10日拘留,暫扣駕照5個月,並處1800元罰款。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公升以上的)處以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並處1800元罰款,記12分。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暫扣駕照3個月,並處500元罰款,記6分。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12個月,並處2000元罰款,記6分。

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照。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3樓:念忘秋天

還沒有這個方面的新政策 出台

最高院出台指導意見規範醉駕量刑 哪些醉駕有望免刑

4樓:13862590347林

今後,醉駕不再一律入刑?如果醉駕犯罪情節輕微的,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出台指導意見,其中關於涉及醉駕的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意見特別引人關注。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當中,關於危險駕駛罪的表述為:「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型別、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

什麼樣的醉駕屬於「輕微」程度?對此,《意見》提出: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該《意見》一經釋出,隨即引發熱議。有人擔憂,這個口子一開,是否會導致司法實踐中「破乙個大洞」,從而違背當初醉駕入刑的立法本意。

應該如何理解最高院這次的量刑意見?今後「醉駕一律入刑」是不是真的要「鬆動」?什麼樣的醉駕算得上「情節輕微」?還有,隔夜醉酒再駕、酒後停車場移車等行為,今後是否可以不入刑?

針對這些問題,昨日,導報記者採訪了多位刑法專家和律師。多數專家認為,「醉駕一律入刑」的剛性條款有了微調,一些情節輕微的行為今後確實有望不入刑,但這不是醉駕入刑的鬆動,而是司法理性的回歸。

據了解,浙江、天津等地此前已開始針對規範醉駕量刑出台相關檔案,浙江的規定明確了可不作為犯罪處理的情形,不起訴或免予起訴的標準有所放寬。

問:醉駕量刑,為何要調整?

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吳晨楠律師:最高院的指導性意見並沒有對「醉駕一律入刑」進行鬆綁,而是在尺度上進行微調,讓該法律規定變得更加規範化。對醉駕行為從嚴執法的合理回歸,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5樓:不昭抗高陽

1、醉駕駕駛會被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2、這種犯罪叫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凡是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公升以上的,就構成犯罪。

達到200毫克/100毫公升以上的,會從重處罰。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公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公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駕入刑是哪位專家提出的,醉駕入刑是哪一案件引起的?

民主與法制 針對醉駕入刑產生的背景 目的和意義等諸多國人關注的焦點問題,刑法修正案的提案人 全國政協委員 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施傑。他說 醉駕入刑標誌著乙個國家的文明與進步!醉駕入刑是哪一案件引起的?酒駕就屬於違法行為,單純酒駕就可以拘留了,不用別的案件,要是酒駕出事故,...

酒駕和醉駕入刑標準是怎樣的,刑法修正案八對醉駕入刑是如何規定的

酒駕和醉駕處罰 1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2 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3 酒後駕駛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