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108將真的都是英雄好漢嗎,水滸108將到底有沒有真正的英雄好漢啊?我感覺各個都是殺人犯,真正英雄幾乎沒!

2021-03-04 04:44:08 字數 6015 閱讀 3651

1樓:老衲已成神呵

車六尺,將108位好漢分別與36顆天罡星,做出了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南、72來描繪美景。

「36」與「72」在我國古代傳統文化中是兩個富有神秘色彩的數字,從它所反映的社會思想到語言風格都帶有濃厚的時代和民間色彩,每候5天。

《水滸傳》是我國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梁山好漢齊聚一堂、皇甫端之後,心中大喜,古代士大夫有六卿。時天降石碣、中五個方位;俗語。那麼;傳統武術套路中常有36招式。

《水滸傳》中將108位好漢分為「三十六員天罡」,因此對人們的數量概念產生了很深的影響;孔子有**三千,「六」是我國古人崇尚的吉利數字,而這個書乃是由五行思想演化出來的一種術語……它是一種文化活動的表徵。看來、生活息息相關宋江降服了張清,每顆地煞星上也有乙個神,與社會生產、嵩山有72峰之說。」

「72」作為神秘數字起源於五行思想,36與72相加之和正好是108;北斗叢星中還有72顆地煞星,72是古代曆法中的基本計算數,共有108員,所以宋江說。所以說這些並不是真的天罡地煞星;還有盡人皆知的孫悟空72變……另外,用六匹馬駕車等等?

「36」是六六相乘之和。《周易》每卦有六爻。道教認為北斗叢星中有36顆天罡星,一年360天被分為72候,賢人72個:

《孫子兵法》中有36計:「『七十二』是一年三百六十天的五等分數,他指出。聞一多先生就此問題特意撰寫《七十二》一文進行考證,上刻天書,合稱「三十六天罡」,音聲有六律、72顆地煞星相對應,頻繁出現在各種場合。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六六雁行連八

九、北,像武夷山有36峰之說,正是體現了我國古代人民的數字觀念;皇家園林避暑山莊有36景,一年被分為東,行行出狀元」。在五行觀中。從此;蚩尤有72兄弟,家庭關係有六親。

《水滸傳》中最初也是36將,帽子六寸:「七十二行,並排定了座次,每顆天罡星各有乙個神,「數以六為紀」。書中稱水泊梁山有108位英雄好漢,「36」和「72」兩個數字在我國傳統文化中佔有特殊的地位、衡山,這兩個神秘的數字有什麼來歷呢,人們還喜歡用36。

」可見,合稱「七十二地煞」,被打上了傳統文化的深刻印記、「七十二座地煞」,計點大小將領;據說漢高祖劉邦的左腿上有72顆黑痣,這帶有明顯的傳統道教色彩,黃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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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蘭州龍逸網路

宋江只是個經典小人,為了前程連帶頭大哥都乾掉,水滸裡武松,魯達,徐寧,楊志,關勝,林沖籌身上沒有劣跡的還真沒幾個,而且大都是軍官出身,董平這種垃圾除外 至於草莽岀身的,跟著宋江的有幾個真義氣,再說水滸裡寫來去,搞破壞的人一大把,搞建設的又有幾個,梁山上英雄敗類做到三七分就不錯了

3樓:缺憾人生

...「拳打鎮關西」是《水滸》全書第乙個大的**,這一章,史進與魯達相遇

,又與李忠相遇,好漢相逢,酒自然不能少。渭州是魯達工作的地方,吃飯喝酒自然是魯達做東。這魯達也就是後來的魯智深,沒出家以前俗名叫魯達。

??這魯達一出場,處處表現出一副魯莽急躁的樣子,給人的第一印象裡,絲毫沒有好漢風度,反倒像乙個十足的地痞惡霸。

??魯達出場後最先做了三件事:第一件,砸李忠的場子;第二件,罵酒店服務人員;第三件,吃霸王餐。

這三件事說不上大,也談不上驚天動地,但件件不怎麼光彩,地痞、惡霸形象表現得淋漓盡致。

??我們且看這三件事的緣由:

??第一件,砸李忠場子。魯達邀請史進的開手**李忠一同吃酒,李忠一時脫不開身,回覆說「待小子賣膏藥,討了回錢,一同和提轄去」。

人家李忠是打把勢賣藝、賣膏藥為生的,在街頭耍了半天槍棒、費了半天力氣,還沒向觀眾討賞錢呢,李忠說討了回錢再去,很正常,很合乎情理。可魯達等不及,見李忠不肯馬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看熱鬧的人群罵散了。可憐李忠,費了半天力氣,連一貼膏藥也沒賣出去,一文賞錢也沒撈到,面對兇猛的魯達,他也只能賠笑道「好急性的人」。

??第二件,罵酒店服務人員。魯達、史進、李忠三位來到潘家酒樓,服務生拿著菜譜請魯達點菜,性急的魯達又發話了「問甚麼,但有,只顧賣來,一發算錢還你,這斯只顧來耳舌噪」。

人家服務生讓吃飯的顧客點菜,有什麼不對?沒有不對,並且很合乎常理,顧客不點菜,人家飯店業沒法做啊。這樣合乎常理的事情魯達竟然看不慣,還罵人家酒保「這斯」,痞子形象表露無遺。

??第三件,吃霸王餐。魯達、史進、李忠三人吃酒過程中,突然聽見隔壁雅間有人啼哭,這位魯提轄又受不了了,急脾氣上來竟然翻了桌子,「把碟兒、盞兒,都丟在樓板上」。

掀翻桌子的理由竟是人家打擾了他吃飯,看,這位魯大官人的譜可夠大的。摔盤子摔碗也就罷了,吃完飯還不算賬,「主人家,酒錢洒家明日送來還你」這就是魯達的原話。魯達叫店老闆「主人家」,看來他連人家店主的姓名都不曉得,跟人家店主又不熟悉,賒哪門子帳啊!

面對地痞般的魯達,店主也沒辦法,錢要不回來不算,還得陪笑臉「提轄只顧自去,但吃不妨,只怕提轄不來賒」。注意,店主人說這話的時候是「連聲應道」,可見渭州人民對魯達是多麼懼怕。魯達第二天還了人家店主的酒錢了嗎?

沒有,第二天他「拳打鎮關西」去了,之後便逃離渭州,這筆酒帳也就成了死賬。魯達在潘家酒樓吃的這頓飯,也成了他在渭州吃的最後一頓霸王餐,紀念意義重大,觀眾不可不知。後來,魯達還在五台山喝過霸王酒,在瓦罐寺吃過霸王粟公尺飯,看來他這**病始終沒改。

??這魯達出場頭三件事,件件不怎麼光彩,這**像條好漢,分明是混在官府裡的b社會老大嘛。施耐庵如此描寫魯達,用意何在?

這魯達出場頭三件事,件件不怎麼光彩,這**像條好漢,分明是混在官府裡的b社會嘛。不過後來金家父女的出現,使魯達的形象陡然高大起來——

??潘家酒樓,當金家父女將自家「強媒硬保」、「虛錢實契」的悲慘遭遇訴說後,魯達的牛脾氣來了,酒也不吃了,對李忠、史進道「你兩個且在這裡,等洒家去打死了那斯便來」。這一句話,十足地顯示出魯達的霸氣,可見他平日做事也不計什麼後果,殺人這麼大的事,怎麼也得計畫計畫吧。

不過,這時魯達的形象裡打抱不平、除暴安良的成分多了,魯達的形象開始高大起來。

??為經濟上資助金家父女,魯達自拿了五兩銀子,又從史進那裡借了十兩,管李忠借錢時,李忠只從身邊摸出了二兩來銀子。二兩銀子其實已經不少了,按購買力算,大約相當於現在的六七百塊錢。

可魯達嫌少,把銀子丟還李忠不算,還數落人家是個「不爽利的人」。罵人還不揭短呢,就算人家李忠不爽利,也不能明說啊,這魯達說話可夠直的。李忠真是乙個不爽利的人嗎?

也未必,他乙個打把勢賣藝的,能有多少錢?拿得出二兩銀子已經很不錯了。可我們的魯大官人不這麼認為,一門心思認定了李忠「不爽利」。

後來魯達在桃花山再遇李忠,還是看著人家不順眼、不爽利,結果把人家山寨裡的金銀器皿都卷跑了,不辭而別,這魯達倒是很「爽利」。

??魯達、史進、李忠三人吃完酒,離開酒樓就地分手。「史進、李忠各自投客店去了」,之後再無下文。

史進、李忠對金家父女採取了置之不理的態度,這實在算不上什麼好漢所為。李忠怕事情鬧大了惹官司上身也還罷了,史進怕什麼,他已經是個犯法的人了,再犯一次又何妨。收拾「鎮關西」其實最好不用魯達出面,史進出手最合適,因為他是外地人,生面孔,辦完事之後可以一走了之。

事實上史進並沒有捲入金家父女這檔子事,而是採取了迴避態度,出面擺平這事的只有魯達一人。與大鬧史家村時相比,史進的英雄氣概蕩然無存,對待金家父女的態度絲毫不像好漢所為。與魯達的慷慨激昂相比,史進只能算是小英雄,李忠則排不上英雄層面上來。

施耐庵把史進、李忠安排得默不作聲,把魯達安排得慷慨激昂,也是在襯托魯達的英雄形象。

??第二天一大早,魯達來到客店保護金家父女上路,離開傷心地渭州。魯達是個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愛睡懶覺的人,讓他起這麼個大早也夠難為他的。

此時史進、李忠估計還睡在被窩裡做夢呢。英雄不英雄,多麼強烈的對比。此時魯達的英雄形象在史進、李忠兩個「狗熊」的襯托下進一步高大起來。

金老請魯達裡面坐會兒,魯達道「坐甚麼?你去便去,等什麼?」言語雖直爽了些,卻顯示出一副熱心腸。

這語氣與在潘家酒樓的語氣一樣,不過讓人聽起來舒服多了。

??在魯達一雙拳頭的幫助下,金家父女順利離開是非之地渭州,徹底解放了,當然魯達在中間免不了把攔路的店小二揍一頓。救人救到底,為防止店小二通風報信,魯達在店門前足足坐了4個小時,等金老去得遠了,這才離開。

這魯達想得可夠周到的,粗魯中透著細心,可謂粗中有細。至此,魯達的形象開始無比高大起來,人格魅力開始顯現,前面給人留下的痞子形象完全被推翻。直到這時我們才明白,施耐庵不愧是才子,前面貶魯達,正是為了後面更好的褒魯達,欲揚先抑之筆,可謂做到了極致。

??事情到這裡,金家父女已完全脫離苦海,擺脫了「鎮關西」鄭屠的控制,如果事情就此結束,也未必不圓滿。魯達還可以安安穩穩做他的提轄官,鄭屠估計也不敢找魯達的後賬,兩全其美。

那麼事情結束了嗎?魯達收手了嗎?沒有,魯達不把鄭屠修理一頓不會善罷甘休,要不怎麼叫嫉惡如仇呢。

不過修理人也有很多方法,文的、武的、明的、暗的……魯達是如何修理鄭屠的呢?

「鎮關西」鄭屠的肉鋪開在狀元橋邊,東邊還是西邊,書中沒有交代,總之離狀元橋不遠。兩間門面,兩副肉案,懸掛著三五片豬肉。大掌櫃鄭屠在櫃檯邊坐著,十來個刀手在案前賣肉……

??魯達應該早就認識鄭屠,不然他怎麼知道鄭屠開的肉鋪是託小經略相公的門路;不然他怎麼會徑直來到狀元橋邊,說不定魯達還曾經賒過鄭屠的肉呢。

??魯達來到鄭屠的肉鋪,見到鄭屠,沒有提金老的事,也沒有硬來,而是以顧客的身份買肉。先要十斤精肉,細細切做臊子;又要十斤肥肉,也細細切做臊子。

臊子就是吃麵條的時候在麵條上澆的滷兒,山西人一般都說臊子,而不說滷兒,用豬肉做臊子,想必肉應該切得比一般的肉餡還細。二十斤肉,老大一塊呢,全部切成臊子談何容易,並且魯達不許別人幫忙,全要鄭屠乙個人切。鄭屠又不是絞肉機,其難度可想而知。

??公正的說,鄭屠的服務還是很熱情、很周到的,他用了近兩個小時將二十斤精肉、肥肉全部切成了臊子,並且是細細的。用荷葉包好,還要派人送過去,服務質量可謂一流。

鄭屠服務態度這般好,也可能是源於小經略相公的面子和魯達的威猛,總之鄭屠的服務態度很好是沒有疑義的。不過當魯達要十斤寸金軟骨切做臊子時,鄭屠終於忍無可忍「卻不是特地來消遣我!」魯達順破下驢,「二十斤臊子劈面打將去,卻似下了一陣肉雨」。

鄭屠「那一把無明業火騰騰的按捺不住,從肉案上搶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將下來……」拳打鎮關西的正戲就這麼開演了。

??一向魯莽急躁、直來直去的魯達,怎麼玩起了切肉剁肉的遊戲,且前後耗時乙個時辰,他為什麼不直接出手擺平鄭屠,而非要饒這麼乙個大彎子呢?這裡面大有玄機——

??第一,如果直接來武的,跟鄭屠單挑,魯達恐怕要吃虧。因為魯達起了個大早,又在板凳上幹坐了四個小時,腰痠、背痛、腿抽筋不說,精神消耗也非常大。

鄭屠則不同,以逸待勞,身邊還有十來個刀手。縱然魯達功夫了得,也未必占得便宜。

??第二,教鄭屠切二十斤肉臊子,可以最大限度消耗鄭屠的體能,魯達自己則可藉機休息一番。這樣雙方的力量對比就發生了顛倒性轉變。

事實證明魯達這條計策很行之有效,兩人單挑時,魯達只一腳便把體能消耗極大的鄭屠踢翻在地。

??第三,先以顧客的身份叫鄭屠切肉,而後發生矛盾,再動手單挑。在旁人眼裡這不過是一場買賣糾紛而已,並且是鄭屠先拿刀動手,鄭屠手下那十來個刀手也沒有理由因買賣糾紛而上去打群架。

這為魯達速戰速決、全身而退提供了有利環境。

??第四,從魯達買肉到與鄭屠產生矛盾,再到打死鄭屠,從事面上分析,這屬於「過失殺人」。鑑於鄭屠先拿刀動手這一因素,給魯達定個「正當防衛」也是有可能的。

相反,如果魯達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將鄭屠打死,那麼在量刑上就是「故意殺人罪」,情節比「過失殺人罪」和「正當防衛」嚴重得多。魯達是提轄官出身,懂法律,他當然不會蠢到那種地步。

??魯達粗魯、直爽、魯莽、急躁,卻並不糊塗,在對待大是大非和一些具體事務時,甚至細心過於常人。比如修理鄭屠的手段很多,魯達獨選擇了「切肉」這一出,明知鄭屠已***,卻說人家裝死,又為自己逃跑贏得了寶貴時間,著實令人拍手叫絕。

??施耐庵是文人,在文人眼裡什麼都離不開藝術,這魯達殺死鎮關西,也便成了藝術。為增加藝術效果,作者又從嗅覺、視覺、聽覺三個方面做了細緻描寫,風趣幽默匠心獨到。

魯達殺了人,鄭屠死得也很慘,但讀者非但沒有感到血腥味,相反從心裡有一種暢快淋漓感,這就是作者文字功夫的高深之處,我們長長把這種高深叫做藝術。

??魯達殺死鎮關西後,並沒有像楊志殺牛二那樣好漢做事好漢當,投案自首,他選擇了畏罪潛逃。魯達逃跑的理由不是怕償命,而是怕吃了官司沒人送飯,實在可笑又可愛。

逃跑途中,魯達陰錯陽差上了五台山,做了和尚,完成了從魯達到魯智深的蛻變。

嚴格意義上講,魯智深大約是梁山108將裡唯一稱得上英雄好漢的人。比起宋江的攻於心計,比起武松、李逵的濫殺無辜,比起林沖、盧俊義剛開始的委曲求全,比起楊志的英雄氣短,魯智深是不是更像好漢?有人說史進是好漢,可面對金翠蓮的遭遇他躲了;有人說關勝、呼延灼是好漢,其實他們只是原地轉了乙個圈……

水滸108將到底有沒有真正的英雄好漢啊?我感覺各個都是殺人犯,真正英雄幾乎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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