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營改增專業分包可以差額納稅嗎

2025-07-22 10:50:23 字數 3092 閱讀 9574

1樓:金劍走偏鋒

一般納稅人採用簡易方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計稅時可以抵除分包工程價款,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不可以差額徵稅。

營改增後建築勞務分包是實行差額徵稅嗎?

2樓:勤奮的小芊芊兒

全面營改增後,建築企業增值稅差額徵稅的總承包方,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建築企業差額徵收增值稅的分類和條件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公告第17號檔案的規定,建築企業差額徵收增值稅分為兩類:(1)第一類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額預交增值稅;

2)第二類是公司註冊地差額申報增值稅。

建築企業差額徵增值稅的條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公告第17號檔案和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公告第53號的規定,建築企業差額徵增值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建築企業總承包方必須發生分包行為,其中分包包括專業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勞務分包行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額預繳增值稅,則建築企業必須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如果建築企業公司註冊地與建築服務發生地是同乙個國稅局管轄地,則不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交增值稅。

3)建築企業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或建築企業公司註冊地與建築服務發生地是同乙個國稅局管轄地,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總承包方,只要發生分包業務行為,總承包方都在公司註冊地差額零申報增值稅。

4)分包方向總承包方開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在增值稅發票上的「備註欄」中必須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專案的名稱。

建築的總包方在營改增前取得的建築的分包發票,營改增後能否作為差額扣除的憑證?

3樓:12366營改增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的規定,試點納稅人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築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

同時,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附件2規定,試點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的,因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足以抵減允許扣除專案金額,截至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計算試點納稅人增值稅應稅銷售額時抵減,應當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退還營業稅。

因此,試點納稅人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築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不可作為申報繳稅時的扣除憑證。

營改增後,建築業分包抵扣稅款後,總包差額納稅,然後收到分包方的發

4樓:逢恆陸煙

分包人從總承包人出支取工程款時必須提供合法的發票並按規定稅率完稅,總承包人將分包人的開票情況報到地稅管理所報驗,憑此按減除分包工程款後申報稅款。

5樓:hd一川

差額納稅已經將那部分稅金減去了,再抵扣不就重複了嗎?

6樓:匿名使用者

營改增後,建築業分包抵扣稅款後,總包差額納稅,然後收到分包方的發票,還可繼續進行銷項稅額的認定 ,其實增值稅下的抵扣與營改增後差額納稅的實質結果是一樣的。舉例說明:我是總包方,按一般計稅方法,取得工程全部價款(含稅)555萬,支付分包方111萬(含稅且增專票),假如無其它經濟業務,也不存在跨縣市預繳。

按增值稅下的抵扣計算: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即555/(1+11%)*11%-111/(1+11%)*11%=44;按營改增後差額納稅=(555-111)/(1+11%)*11%=44,經果是一樣一樣的。

「營改增」後建築業總包與分包工程要如何開票繳稅?

7樓:tsingshion寒

應該是分包先交稅先開,然後總包開全額,扣除分包款交稅。這只是涉及增值稅,所得稅按照稅法正常核算跟營改增沒關係。

8樓:神遊未來世界

所得稅和增值稅是不同的稅種,你別搞混了。

9樓:星佳妍

公司為總包,本月開出總包簡易徵收3點專用發票,次月收到分包公司的3點分包發票,能抵扣嗎?

10樓:tracy蛛蛛

一般納稅人應該都是查賬徵收的吧。

營改增後,我作為總包,建築業差額徵稅,收到分包方的發票,發票上不用繳稅的那部分該進什麼科目

11樓:hd一川

不對吧!

稅率是3%,執行的是簡易計稅法。

收到分包發票並支付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 銀行存款 50

建築業納稅按差額徵稅應注意什麼?

12樓:網友

建築企業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同時存在分包情況的,按照《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的規定,對於一般納稅人中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可以按照規定實行總包方扣除分包款的差額扣除稅收政策。但在執行這一政策中,一定要很明確地做好兩件事:

一、建築業納稅注意對至今還沒有取得分包方開具發票的清理,留意發票使用期限。

按照現行過渡期間有關政策的規定,2016年4月30日之間開具的建築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才可作為預繳扣除的合法憑證,過期無效。

因此,建築企業必須要對這類營業稅發票及時進行一次專門的逐項逐筆清理。

對於在5月1日之前已經發生的建築服務或者說已經支付款項的,特別是已經完工的,但至今還沒有拿到發票的,一定要明確搞清楚對方是否已經開具營業稅發票。如果已經開具,就馬上催收發票,及時入賬扣除。建議對於按照規定應該已經開具營業稅發票,還沒有收到分包方發票的,有必要與分包方明確約定發票送達時限,否則如果造成無法扣除的,則補償相應的損失。

二、建築業納稅注意發票票面的驗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的規定,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一定要求開票方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專案名稱,否則就屬於沒有按規定開具的發票,存在稅務風險,建議拒收,並要求重開。

2025年營改增對建築業企業的影響和意義

建築行業的營改增什麼時候出來的 建築行業的營改增自年月日起開始試點實施。年月日,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全面營改增試點方案。明確自年月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 房地產業 金融業 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擴充套件內容 建築業增值率稅率和徵收率。根據 通知 附件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規定,建築...

建築業 翻譯 120,建築專業英語翻譯

建築專業英語翻譯 沒有了建築理論,設計乙個結構的過程將停留在其最純潔的形式 即單純的解決給定的問題。設計變成了乙個綜合其兩大要素 程式和環境的過程。程式 即待解決問題 決定專案的獨特性,並且包含著解決辦法的根源。每乙個設計中都存在著獲得獨特解決辦法的機會。環境是專案詩意的源泉。每乙個現場都有其個性,...

2025年營改增後建築企業怎麼核算成本

全面營改增後,建築施工企業如何進行納稅籌劃 改增值稅後未必會大幅度增加企業稅賦,如果你是小規模企業就想辦法搞成本,幾乎沒什麼好籌劃的,頂多告訴你印花稅按合同金額收但合同有註明稅費的可以減免,所得稅能小微則已經是 很低了。如果是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專案可以籌劃的就比較多,方式無非是高風險高回報,但也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