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您好,小區內屬於開發商還是業主的區域,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
2.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通常會管理小區內的公共區域,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諮詢哪些區域屬於業主或開發商所有。
總之,瞭解小區內屬於開發商還是業主的區域非常重要,可以幫助業主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2樓:休芸象
小區內屬於發商還是業主的區域具體情況可以通過查閱小區所屬禪唸的土地使用權來確定。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所有權人將其土地權利轉讓給使用權人,以滿足使用權人的需要。一般情況下,發商擁有的是土地使用權,而業主擁有的是房屋所有權。
可以從小區的不動產登記證書中查詢小區內屬於發商還是業主的區域,這個證書上汪畝會有詳細的小區土地使用權情況,例如小區內土地使用權的起止時間、轉讓方式等等,從而可以判斷出屬於發商還是業主的區域。
此外,也可以查閱小區所屬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這個合同上會有發商與業主的細分情況,例如發商有多少,業主有多少,屬賀陵困於發商還是業主的區域等等,也可以從中查出所查詢的資訊。
最後,也可以通過小區內的實地調查,從小區內的視覺特徵,以及詢問小區的業主和管理者,來判斷出屬於發商還是業主的區域。
小區屬於誰的
3樓:老呂說法律
所謂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一種相關的群體,包括了國家機關以及企事業單位,還有農民集體、三資企業以及公民個人具備法定條件就可以按照相關的法律程式享受的權利,那麼,小區屬於誰的?將會為你詳細分析一下!一、小區屬於誰的
住宅小區土地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法律規定如下:
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屬於業主共有的部分。
從物權法的規定來看,下列部分屬於法定共有部分: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
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屬於業主共有。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認定標準是這些公共場所、公用設施不屬於某一單個的人所有,也不屬於開發商所有。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至於開發商是不是將物業服務用房的建設費用分攤到全體業主身上,在所不問。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電梯、水箱屬於業主共有。
二、什麼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三、土地使用權變更程式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國家為經濟、液擾政治、軍事、文化鬧唯旦、衛生等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將土地使用權收回。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山尺使用土地的,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新的城市規劃的實施,需要對舊城區進行大規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調整和安排城市各個區域的土地的使用,為配合舊城區改建,國家要調整使用土地,收回或重新安排一些單位和居民正在使用的土地。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四)因單位撤消、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小區內的公共設施的權屬究竟歸屬開發商還是全體業主
物業管理條例 目前只對停車位作了明確規定,小區內的機動車停車場 庫 應當提供給本小區內的業主和使用人使用。停車位不得轉讓給小區外的單位和個人 停車位有空餘的,可以臨時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和個人 而沒有對共用設施和共用部位的權屬等問題作出規定 同時,目前物業服務公司部分在共用設施 共用部位的權屬...
小區開發商指定的物業不作為亂收費業主委員會有權廢出
無權解除物業管理合同,必須召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投票表決。當佔小區總戶數和總面積50 以上的業主投票同意時,業委會才有權代表全體業主解除物業合同。沒有召開業主大會表決的,業主委員會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取裝修押金是為了全體業主負責,如果不收出現違章裝修怎麼辦?在小區內亂搭亂建怎麼辦?樓下的把房屋都...
小區的開發商緊靠住宅樓的牆種植樹木,業主多次提出反對卻制止不了這種行為,請為這方面有條文規定嗎
開發商在小區裡搞綠化種樹,這不是好事嗎!小區可能也有規劃。而且經業委會研究同意才這樣實施。小區綠化搞好了,環境也乾淨了這樣多好。小區搞綠化種樹開發商自已決定。這還有什麼條文規定。供你參考望。不文明的現象和解決措施 5 現象 抄作業 破壞公物 講綽號 在同學校服上寫字,與老師發生衝突等。在教室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