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人死亡,同住有母親及外甥,產權歸誰所有

2025-05-08 04:05:11 字數 1413 閱讀 2615

1樓:野馬幫何莫

這與是否同住無關。

死者留有合法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這裡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這裡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這裡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大敏弟姐妹。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滾御枝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拆巨集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2樓:網友

如果沒有其他直系親屬,歸母親所有。

私產房戶主死亡後其妻子、子女、父母是否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3樓:

摘要。根據您的描述,妻子、子女、父母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相等。

私產房戶主死亡後其妻子、子女、父母是否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根據您的描述,妻子、子女、父母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相等。

但是,這個成立的條件是這個房子是戶主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夫妻公共財產的話,應該是房子的一半份額是戶主,這一半由妻子、子女、父母平分,剩下的謹迅段房子祥譽的一半份額是妻子的昌橘。

房產共有人是我媽和我舅2人,舅舅無子女,如果舅舅去世,我媽媽或我有無繼承權?

4樓:城南明月羿當年

有的。舅舅的父母、兄弟姐妹屬於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

1)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

2)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當法定的條件具備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已經擁有的事實上的財產權利,即已經屬於繼承人並給他帶來實際財產利益的繼承權。這種繼承權同繼承人的主觀意志相聯絡,不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還可以放棄,是具有現實性、財產權的繼承權。

繼承權的實現以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時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繼承權必需具備(1)必需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財產。

2)必需是公民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5樓:behind原諒

沒有權利,你母親只有權利享受你外婆的部分拆遷補償,你母親本來就有義務贍養你外婆。你舅舅歸他女兒和老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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