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前任幾百塊錢,該不該要回來?

2023-01-02 03:05:05 字數 5149 閱讀 5701

1樓:土土子學姐

前男友跟我借的錢,在分手之後應該要回來,假如前任欠你錢,你首先要明白,雙方已經分手了,你們的戀愛關係已經不存在了,應該有意識地、理性地讓對方歸還,這也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不要輕易借給前任錢,不然有可能會讓你人財兩空。 雙方談戀愛,花錢是正常的,但許多情侶在戀愛關係中,也會遇到向對方借錢的情況。

事實上,他們應該還回來。畢竟沒有人的錢是大大風颳來的。很多人會覺得,當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可以忽略金錢。

除非你有心理準備,否則應該謹慎將錢給對方。因為借錢很容易,但要求別人還錢卻很難,分手後,很多人都看到了很多金錢糾紛。很多人的錢都來之不易,所以不要認為錢不會傷害你的感情。

事實上,任何感情的最佳狀態,都是不涉及金錢,因為一旦發生金錢糾紛,這種感情不會持續很久。

事實上,還債是很正常的,這與性別無關,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應該在分手後主動把錢還給前任。在我看來,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借款人在分手後,主動把錢還給對方。畢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聚好散。

有一句話很有道理,談錢的時候不要談論感情,談感情的時候不要談金錢。一旦任何關係都與金錢有關,這種關係就會變得複雜,所以不要把你所珍愛的感情與金錢聯絡起來。分手後,試著還清應該還清的。

如果情況不清楚,則按事蹟情況計算這筆錢。

分手是痛苦的,但公平地處理每件事是對過去關係的尊重。起初,無論是真愛還是欺騙,現在他們已經分道揚鑣了。如果他們不再相愛,他們應該處理他們欠下的「債務」。

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就放心了!當別人向你借錢時,即使是你的另一半,你也必須保持頭腦清醒,並保留借條和截圖!

2樓:匿名使用者

給前任的錢能否要回來取決於,前任的態度和錢款的性質。如果給前任的錢是屬於借款性質的話,這時這部分錢是可以要回來的。但是如果給前任的錢是轉賬,並且是帶有特殊含義的金額,一般都會被認定為贈予。

這部分錢在分手後是要不回來的,就算去法院進行起訴,法院一般也是不會受理的。

戀愛期間,男女雙方相互之間給付財物是非常普遍的,給付的性質一般有兩種,一種是贈與,一種是借貸。

就法律的角度來講,在戀愛期間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戀愛期間借款應當予以返還,即使戀愛期間借款結婚後也要予以返還。

除非婚前債務是用於結婚時或婚後夫妻財產購置,婚後的抵消或部分抵銷情形。男女結婚後仍是獨立的個體,也排除了發生債權債務的混同可能。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

3樓:情感寄託吧

既然當初說好了是借的,即使分手了也應該歸還。

如果對方沒有主動歸還的意思,那麼你就正常讓其還錢就是了。大大方方的跟對方說,這個事兒可真的不好說。畢竟你們曾經熱戀過,在一起的時候,你來我往的,肯定也有金錢來往啊,比如她給你買過貴重禮物沒有,她給過你多少紅包沒有,她對你好不好,好的程度能否抵消她借你的錢呢?

如果你並沒有花過她的錢,也沒有收過她的多少東西,你們倆感情上談不上相欠,而她借的錢數字又比較大,那你要也正常的,可以委婉一些,說最近因為什麼原因沒錢了,你看看你借的錢是不是先還給我。如果對方就是不還,我看你也沒什麼必要糾纏不清,畢竟分手後要錢,這事兒好說不好聽啊。說不好聽的,認倒霉唄。

如果女孩子覺得你沒有虧欠她,你要錢,她自然會還。如果你對她有所虧欠,不管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你就別要了。你沒看網上有人說,自己前男友突然給了她一筆錢,說當初在一起時候沒錢,也沒給她買過啥值錢東西,想補償一下。

你就當是補償她和你在一起損失的青春吧。

4樓:一切順其自然不強求

我覺得借對方錢不是贈送給對方,所以應該要回來,這是理所應當的,他也應該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你只要去正常的向對方提出要求的話,對方應該會知道什麼去做,所以你不要考慮太多。

古人云,親兄弟明算賬,既然是借給他的錢,要回來沒什麼不對的,也不應該問自己應不應該。借人錢應該主動還的,當今社會形成一種莫名的風氣,借錢的是大爺,要錢還會不好意思,被道德制約,感覺自己的內心還會受到譴責。

**,點選識別內容。

當然,題主的情況有點不一樣,男生知道你喜歡他,又主動借的錢,如果了解到他已經渡過了困難時期,那麼他還沒還你錢,就可以主動要,如果不還說明姑娘你的眼光不太好,也慶幸當時不合適沒在一起。如果他很爽快的還錢了,並表示感謝,說明人品還不錯。

**,點選識別內容。

至於有新女友的跡象,這個情況,你不能因為你借給他錢渡過難關,就有點道德綁架,覺得會因為感動跟你符合。

姑娘,你記住,即使他因為感動找你,那這也不是愛情,注定不會長久,感情單方面的付出很累,一般不會有美好的結果。

5樓:親我你吧

借了錢領幾百塊錢,這種情況下分數了就不要要了吧?因為錢不多,幾百塊錢無所謂了,如果是大額的數量比較多的,這個是可以要回來的,一般情況下談戀愛期間轉賬的錢都可以要回來分數了,這個不能夠結婚了,尤其是彩禮,這個是必須要回來的,戀愛期間轉賬,哪些情形要還?

法官說,戀愛期間的經濟往來,通常有三種情況:一是因為互相表達情意而發生,比如在情人節、生日、紀念日而產生的紅包往來。這類款項一般金額不會太大,且贈與意圖較為明顯,性質上宜認定為贈與;二是因為日常生活產生的花費,比如同居期間的日常消費。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系借款,一般不宜認定為借貸;三是對於數額較大的款項往來,款項提供方很有可能系出於締結婚姻的目的,在分手後,由於締結婚姻的目的已不能實現,接受方應當返還錢款。

法官建議,對於戀愛期間發生的大額轉賬,最好通過借條的方式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若礙於情面不好通過借條方式固定證據,也應當保留可以證明款項性質的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避免分手後糾紛的發生。

6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已經是前任了,你們是肯定有過感情關係的,那麼幾百塊錢屬於小事就大方一點,算是送給對方吧,沒有必要要回來了。

7樓:以新雨

為什麼不還呢?我覺得這是三觀的問題了。借了別人的錢,難道你就用得心安理得了嗎?

該還的還是要還,就好像該斷的一定要斷。就像別人調侃的:想讓乙個人永遠記住你,就讓他成為你的債主。

同樣的,想要永遠地記住乙個人,就成為他的債主。既然分手了,是前任了,該還的就還了吧。不然,你是還在期待著什麼嗎?

不要要回來了。

我乙個朋友和你一樣的情況,男朋友總是借錢,然後也不還,我朋友日子過的艱苦卻把錢都給那個男人,後來他們分手了,我朋友和他約好,那個男的說把錢還給我朋友,誰知道兩個人見面了,那個男的居然要復合,所以這個錢就又不還了,但是其實這個男的是不想還錢而用的緩兵之計。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你們會復合,只是用女人錢的男人是最沒出息的,給他就算了,自己也得個清高,讓他也內疚,再和他有瓜葛又有什麼意思呢,而且感覺他也不是什麼好人,萬一你去跟他要錢他耍無賴不給,那你不是更難過麼。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我覺得還是算了,以後再也別和他有聯絡了。

祝你找到自己的幸福。

在生活中,男友借給前任的錢,還可以要回來嗎?

8樓:雨兒念念

如果男友是和前任談戀愛的時候,借給她的錢,估計是要不回來了,那是感情投資。如果是分手後,或者和你在一起時,借給她的錢,應該可以要得回來。

9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如果數額較大的就要收集證據,看是否是贈與還是借貸。但如果數額比較小的話,我覺得真的沒有必要再和前任有任何瓜葛。

10樓:情感繁華老師

我認為是不可以要回來了。如果在學校的話顯得特別的沒有意思,盡量的還是不要再去要了,兩個人只要沒有聯絡就好了。

11樓:不知道幾千里也

可以,只要有證據表明你支出的錢是借給她的,完全有理由去要回來,並且能得到法院的支援。

分手後借給前女友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12樓:火樹銀花不寐城

應該要回來。

從道理上說,不論金額大小,不管兩人是何種關係,凡是借的錢都應該歸還。男女戀愛期間,為了增進感情,相互之間進行財產贈與本是常情。不過,並非每對戀人都會順利結成連理,一旦分手,有人大度樂觀,有人錙銖必較,隨之而來的就是戀愛期間的財產糾紛。

每個人在戀愛時都是甜蜜的,相處中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和對方分享。可是分手後,一切又回到了現實,感情斷就斷了,唯一讓人困惑的是,戀愛時借出的錢,分手後要不要追回?

這個問題,相信很多情侶都遇到過。催著對方還錢,就好像真正變成了陌生人;對方不還,自己的心靈嚴重受挫,感覺自己當初瞎了眼,連曾經的感情都覺得白白付出了。短暫交往看臉面,長期交往看脾氣,一生交往看人品。

時間,驗證了人心人情;金錢,見證了人性脆弱。

戀愛時藉的錢,你可以不還;因為我們曾經相愛過,但不代表你不用還。別用愛情當做不還錢的理由。我可以不要,但你一定要記得還。

前女友應該懂得,這個世界最難得的就是誠信。因為你借的錢不還,很有可能因為這一件事影響到你的工作、生活,它就像衣服上的乙個頑固的汙點,永遠也洗不掉。

戀愛時藉的錢,一定要還,這是對過去的告別,也是做人的根本。成熟的人談戀愛,需要的是乙份原則和理性,只有這樣才能在分手後更加贏得對方對你最後的尊重,不枉相愛一場。

男女分手後,借的錢必須要還,這是身為乙個人該有的體面。兩個人關係再好,也不能拿感情當做違背一切原則的理由。這是每個人做人的基礎,更是底氣,做到真正的兩不相欠。

13樓:情感小木屋

應該要回來,因為既然說好了是借給她的話,她就有理由要還給你,何況你們現在還分手了,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

14樓:喵窩追劇

如果是借給女朋友的錢,就該要回來,你都說是借了,那就該有借有還,不能便宜掉她。

15樓:學會珍惜微笑

應該要回來,因為每個人賺錢都是不容易的,而且這錢是你借給她的,而不是給她的,所以你要回你的錢是理所應當的。

16樓:船長未出海

分手後借給女友的錢,我覺得是必須要回來的,因為你是借給她而不是給她錢。

17樓:順利度過

我覺得應該把錢要回來,既然當初說清楚是借的,那就應該有借有還才對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要回來,每個人賺錢不容易,是借給她的,要看到這個借字,就好像你借錢給朋友一樣,最後翻臉了,難道不應該讓朋友還錢嗎?

19樓:龍哥的賬號

我感覺如果你對你前女友有感情的話,錢如果不多的話就不要去要了,因為那樣會讓你們兩個人更加的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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