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員工加班他不加直接就走了,如果加班時間沒到就走了,勞動法中怎麼處理

2022-10-10 10:45:02 字數 3668 閱讀 5820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但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安排加班的,勞動者不得拒絕。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的確有些公司員工不願加班是有根深蒂固的原因的,如果公司待遇還說的過去那還可以殺一儆百,如果待遇過不去,又天天加班沒有什麼安慰的話,那就說不過去了還有作為乙個主管,不是要管就行的,是要你與他們形成乙個整體,多替他們考慮,合理安排加班時間,朝三暮四換成朝四暮三的道理要明白啊,加班這個事是需要技巧的

請問公司要求員工在休息時間強制加班,員工不加就直接通報批評並扣錢,是違法嗎

3樓:

按勞動法的規定:

只要加班時間不超過36h/周,且支付加班費,則不算違法。

至於公司的制度不加班就通報批評罰款等,

只要其條款不違反國家法律,那就是合理的。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可不服從公司安排(在勞動合同框架前提下)。

所以從你的說法看,公司行為不違法。

如果覺得公司的行為傷害了你作為勞動者的權利,建議你baidu勞動法

每個條款仔細讀一遍

4樓:aone若水

屬於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如果加班時間沒到就走了,勞動法中怎麼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根據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個人認為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有特殊事可以向負責人請假。可根據具體情節批評教育或適當經濟處罰。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則,員工可以根據個人意願加班,也就是說你可以選擇加班或者不加班。不謝

7樓:

按實際上班小時數計算工資。

老闆叫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是否合法?

8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勞動法

第三章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五章第二節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第七章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但你必須有勞務合同,而且,如果你還想在現在的單位發展下去,那就別在乎這點加班費,如果你對現在的工作抱無所謂的態度,那就找工會或者律師,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絕對的不合法~

怎樣才能讓員工自動自發加班工作還不增加成本?

公司老員工叫不動

10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1、查閱公司是否有加班管理制度

2、查閱公司對於不服從管理人員的處罰制度

3、核對員工本月至今加班小時數是否有超36小時,每天加班是否有超2小時

4、如果都在制度範圍內,首先找不加班的人了解原因及面談加班的必要性和危害,再次要求加班時如果仍不執行,即可按不服從公司管理為由進行記過、扣分、扣績效等形式進行處罰,並公示,讓大家都引為人戒

5、多關注被迫加班人員工作狀況,避免加了班工作效率反正下降或工作時心不在焉發生工傷

11樓:匿名使用者

抓管理,抓公司考核,重新制定考核辦法,讓工資與績效考核掛鉤,同時進行一批新員工,全面培訓,競爭上崗,優勝劣汰。到時看老員工還能無動於衷嗎?

12樓:

這樣的公司,別呆了。

怎麼讓員工主動加班?

13樓:秒懂心理學

身為老闆的你們,有想過為何會如此嗎?為何你會聽到員工的抱怨,為何員工作效率如此低,為何他們乙個個都要辭職?

超市下班後叫員工加班,不加班就罰款,合法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超市下班之後安排加班,勞動者拒絕罰款違法。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排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勞動者拒絕加班是依法行使權利,超市罰款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加班不給加班費,不加就開除,開工資還扣盤點費合法嗎

勞動者加班不給加班費,不加就開除,並且還無故剋扣其工資是不合法的,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剋扣的工資和加班期間的加班費。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

給男友買東西 他說再給他買東西他就直接扔了 我很生氣問他為什

不是想和你算很清楚,只是不想讓你為他多花錢,他這麼說是因為他知道你賺錢也不容易,他生氣是因為你不懂得對自己好點,所以你要買禮物還不如買一些你們都可用到的,或者說你知道他喜歡吃水果,就多買些,過自己也喜歡吃,男人的愛不會說出來的 有兩種情況,一是他真的不希望你浪費錢,感情不需要用禮物來衡量維持。二是他...

我在餐館上班剛剛來的員工,我就什麼都對他講,結果他做事情就跟我對著幹,是不是在沒有了解人之前

是的,現在的人你也不知道他是什麼用意,你什麼都跟他說。你拿他當朋友,他去把你當對手。當做敵人。在沒有了解乙個人之前,不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你就不能對他太信任,什麼都跟他說。你話 太多 跟你說的不是一回事。正常情況下不會跟你對著幹,他們是認為你本來就是平級的,卻展示著一副老資格的狀態,甚至還指指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