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地主階級對農民階級的土地兼併就如同春秋戰國之大國吞併小國,這說明了什么

2022-10-03 05:30:04 字數 3759 閱讀 8696

1樓:功曼雁

歷史總是不變,利益,本質是相同的,為了自己的利益 不顧一切。

2樓:吳勝旗

這說明在封建社會,農民是處在被剝削的地位,無論是政治上,經濟上,都處在被壓迫的境地

3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還是看書少,推薦《范進中舉》或者《小鎮喧囂》,你可以看看實際是怎麼運作的,。

封建社會中的"土地兼併"是什麼意義?

4樓:莽應龍

地兼併,是指土地愈來愈集中到少數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農民越來越多地喪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沒有土地。這種現象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經濟史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在學習過程中必須向學生講清楚。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土地兼併現象的呢?

首先,封建社會中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造成土地兼併的根本原因。

我們知道,封建社會的經濟形態是自然經濟。這種經濟形態的特點是以一家一戶為單位、分散的個體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它是封建地主階級統治的經濟基礎。

這種經濟基礎的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是土地的私有和允許自由買賣。由於自然經濟的實質就是農業經濟,封建統治階級出於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統治的需要,必然維護其統治的經濟基礎,必然維護農業經濟,因而提出了「以農業為根本」的思想,作為主要的經濟指導思想,這種經濟指導思想表現為經濟政策上的「重農抑商」行為。重視農業的發展,本身無可厚非,相反,它有利於農民的生產、生活的安定,有利於封建國家經濟的發展,但是,抑制商業卻嚴重阻礙了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阻礙了社會的進步。

在這種經濟政策下,原本成為社會經濟乙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的商業成為「末業」、成為被人瞧不起的下等職業,經營商業都被認為是「操手遊食之徒」,封建統治者向其徵收重稅,迫使他們從事「本業」。在這種情況下,土地就理所當然地成為封建社會個人財富的象徵,官僚、地主甚至包括經營有方、略有盈餘而致富的個別農民,都把土地作為唯一的投資物件,紛紛買田置地。於是乎,越有錢者,土地占有量就越大;土地占有量越大,收取的地租就越多;收取的地租越多,個人的財富就越多。

所有獲得的財富除一部分用於消費外,其餘部分就再用來買田置地,以維持擴大再生產的需要。如此迴圈,造成了土地兼併現象愈演愈烈,最終是大地主、大官僚廣置美宅良田,而佔人口絕對多數的農民卻無「立錐之地」,社會財富愈來愈集中到少數大地主、大官僚手中。

第二、封建**政權的軟弱是造成中國封建社會王朝末期土地兼併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在分析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必須先弄清楚封建國家、地主、農民這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只有弄清了這三者之間的關係,才可以分析為什麼「封建**政權的軟弱是造成中國封建社會王朝末期土地兼併愈演愈烈的直接原因」。

封建國家、地主、農民三者之間是一種三角關係。在這種三角關係中,他們相互之間既存在著統一性,也存在著對抗性。

封建國家與農民之間:封建國家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農民的賦稅,因而國家掌握的土地越多,分配給農民的土地就有保障,那麼國家所能控制的戶口就越多,**的賦稅就越高。所以,正如馬克思所言:

皇權「具有保護小農不受其它階級侵犯」的作用,封建國家成為農民的保護者。這是它們之間統一性的一面。

國家與地主之間:作為封建剝削者,他們的階級利益是一致的,而統治集團本身就是由地主階級組成的,這是它們之間的統一性一面。

地主與農民之間:也存在著統一性的一面。因為農民少地或無地,不得不租種地主的土地,因而地主和農民之間是相互依存的。

由於剝削階級的本性,封建國家和地主對農民的剝削日趨加重,農民和封建國家、農民和地主之間必然存在著對抗性的一面。這種對抗性的一面表現在形式上是地主大量兼併農民的土地、國家對農民徵收過重的賦稅,引起農民的強烈反抗。而隨著地主土地的日益增多,其勢力日益增強,必然形成地方割據勢力,直接威脅到**政權的穩定。

另外,大量的農民失去土地,必然影響封建國家的財政收入。因而封建國家總是通過國家機器力圖限制地主的土地兼併,以限制地方割據勢力的發展和保證國家機關的財政收入。這是地主和封建國家之間相對抗的一面。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封建國家、地主、農民,決定這三者之間關係的核心問題是土地問題。封建國家力圖掌握更多的土地分配給農民使用以獲取財政收入,而地主總是想盡辦法盡可能多的佔有大量土地以聚斂財富,農民則依靠租種國家和地主的土地以維持生存。

在這三者之間,唯一能調節其關係的因素就是**政權。在乙個新王朝建立之初,政治清明,封建國家掌握的土地較多,控制的戶口多,封建國家對農民的剝削相對較輕。而懾於國家政權的強大,地主兼併土地有所收斂,即便有,也是悄悄地、小規模地進行,廣大的農民也相對的可以安居樂業。

強大的**政權對小農的保護作用得以有效體現。但是,到了王朝的中後期,隨著政治腐敗的日益加劇,**政權日益遭到削弱,再加上封建國家對小農的保護畢竟是有一定限度的,地主、官僚便紛紛公開地、大規模的進行土地兼併,致使大量的農民失去土地。另一方面,失地農民的增多,導致國家所控農民數量的減少,國家賦稅也就相應減少;那麼為了維持龐大的財政支出,封建國家必然加重對所控制的有限農戶的剝削,甚至超過了地主對農民的剝削程度,使這些農戶不堪重負,最終將自己的土地出讓給地主而去租種地主的土地以躲避封建國家的苛重賦稅,這樣更加劇了土地的高度集中,土地兼併愈發熾烈。

隨著農民與國家、地主之間矛盾的日趨加劇,導致農民起義,最終腐朽的舊王朝滅亡,同時沉重的打擊了地主階級及土地兼併現象;隨著新王朝的建立,農民、地主、國家之間又在演繹著上述現象。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問「什麼意思」吧?

由於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買賣,農民常常為生活出賣手頭上的少量土地(如均田制**授的永業田),因此越來越多的土地集中到地主手裡,地主擁有大量土地,就是「土地兼併」。

農民失去土地,面臨沉重的地租和稅收負擔,因而導致農民起義,改朝換代。土地兼併是土地私有制下不可避免的。

論述春秋戰國時期社會階級結構的變化

6樓:小兔子的文集

材料一 到戰國末土地買賣的頻繁,促進了新興地主的形成和發展。當然,當時地主土地**並不僅限於購買,更多的還是來自於封建國家的賞賜。……貧富迅速分化使新興的地主階級取得了大量的土地,同時也獲得了政治上的統治權。

春秋戰國時期,領主的封邑大都被國君收去,封邑中的農奴,有的轉化為地主的佃農,其餘的則成為國君的佃農,這類農民在當時數量是較多的。《孟子》中載,小農一般都有「五畝之宅」「百畝之田」「養八口之家」。

地主經濟在戰國時已有了很大發展,但領主經濟仍未絕跡,《呂氏春秋》說:「今以眾地者,公作則遲……分地則速。」「公作」是指農奴共耕公田。

由於領主經濟已成為一種落後的生產關係,領主也感到農奴「公作」不如把田地分散給農民去耕作有利。

——摘編自翦伯贊《中國史綱要》

(1)變化:新興地主正在形成和發展,貧富分化加速;傳統的分封制和井田制崩潰,農奴成為佃農;領主經濟向地主經濟過渡。(3分)

影響:新興地主階級掌握了統治權,加速了封建國家的形成;土地兼併之風出現;促進了小農經濟的形成和地主經濟的發展。(3分)

縱觀我國春秋戰國時期,才是國家逐步強大的棟樑,改革成為人類進步的強大動力

春秋戰國時期,為什麼管仲改革和魯國初稅畝等稅制改革都促使由國有轉向私有?

7樓:左岸天地

管仲的改革以「相地而徵衰」為主要措施,就是一律按土地好壞收稅,打破了井田制中"公田「與」私田」的界限。因為在之前井田制分公田與私田,井田制的土地名義上還是屬於國家所有。

魯國的初稅畝,規定不分公田私田都按照實際上擁有的田畝數量來收稅,從而增加了國家收入。由此晉國,楚國等國都開始相似的稅制改革。這些改革實際上使土地私有制變得合法起來。

由此,原本屬於國有的井田制開始瓦解,使土地變為私有。

見你急要,匆匆回答,希望滿意。

春秋往戰國過渡期間 出現了那些國家 有哪些國家被吞併 分別被那些國家消滅 。還發生了那些標誌性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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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孟子的儒家思想 道家因崇尚自然高遠,鄙棄狹隘功利主義,而常常走向極端,主張絕對虛無,反對一切作為,甚至進而反對一切人類文化 知識和技術的進步 否定文明的價值。其實道家代表沒落的奴隸主階級出於階級性質考慮自然不利於新興地主階級發展。而法家主張類似於現代的依法治國,並且使用嚴刑峻法來對國家進行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