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的供房有什麼規定

2022-09-09 07:15:02 字數 706 閱讀 1005

1樓:中國秦皇島律師

一、婚前房子,房產證是誰的名房屋就是誰的,只不過你幫他一起還債。如果房貸沒還清前,你們登記結婚,那麼離婚的話要分段計算房屋。婚前你還的貸款如數退還你,婚後你們夫妻共同還的貸款的比例的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

比如房子原價40萬,婚後共同還貸20萬,佔房子原價的一半。現在房子價值100萬,那麼你們婚後還貸佔一半,50萬,你可以要求分25萬。

如果最終沒結婚,那麼你可以主張返還你還的貸款。

但是房子是婚前男方取得所有權,你最終都是不能要求分割房產,只能要求返還貸款補償。也就是說房子沒你的份,只能看還貸多少男方給你錢。

二、婚後加名是一種贈與,只要男方同意就可以。

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是按登記來判斷所有權的。

你供房只能形成債權關係,不能形成物權關係。即,你可享有對供款部分的請求權,而不能享有房產份額。

結婚後可以加名,可以通過贈予實現,但會徵部分稅收,如契稅、印花稅及過戶費用。

3樓:

如果你們最終沒有結婚,你無權要求分割房產。從法律上說,那是男方和家人的財產。但是你有權要求償還你參與供樓所付出的錢款。

結婚後,能否加名,取決於原產權人(男友和家人)是否同意。

4樓:

沒你的份。結婚後可以加名,但你有沒有考慮過為什麼一起供房,房產證卻沒你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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