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怎麼離婚,可以和精神病人離婚嗎?

2022-03-25 07:52:50 字數 4969 閱讀 6444

1樓:上海笙銘律師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樓:超級

我是精神病殺人不償命

可以和精神病人離婚嗎?

3樓:

可以離婚,但是必須經過法院訴訟程式,由法院依法判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人代為訴訟。

1.《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所以朋友的父母親離婚是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簽字辦理的,姨媽簽字是無效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指出「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所以如果與精神病人離婚,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認定屬於夫妻感情破裂情況的,可以判決離婚。

3.《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人代為訴訟。法定**人之間互相推諉**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法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此訴訟**人可以為你的朋友或者其母親的兄弟姐妹。

擴充套件資料:

一、《婚姻登記條例》 第三章 離婚登記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准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人民網-丈夫帶患精神病妻子協議離婚 簽名異常致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婚姻登記條例

4樓:

最好是協議離婚這樣方便些,跟其本人或者家長一起協商!實在不行起訴離婚!法院應該會受理,但是犯病期間她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指定監護人。

精神病人辦理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法律對精神病人離婚的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在精神病人辦理離婚方面,具體要考慮到以下幾種情況:

1. 精神病人離婚中精神病人如何認定?

精神病人要區分情況,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離婚應同正常健康人離婚一樣。在此方面人民法院一般會委託司法精神病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2. 精神病人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在精神病人辦理離婚的時候,可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調解或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在起訴離婚情況下,通常需要到被提出離婚當事人(即被告)所在地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在一般的離婚案件中,離婚訴訟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在審理精神病人離婚案件應當區別對待,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精神病人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同時,我國法律規定,精神病人辦理離婚的時候,如果不能證明婚前隱瞞病情,而是婚後發病的話,或者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當事人患病的,在對方有可能會要求支付扶養費或一定經濟補償。

間歇性精神病人如何離婚

屬於身份關係的訴訟,必須由離婚當事人表明是否願意離婚,訴訟**人無權表示離與不離這種意見,而患精神病的離婚當事人又無訴訟行為能力,因此,這類案件應由人民法院以判決的形式結案。對於訴訟**人與對方協商,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審查協議的內容是否最大限度保護了精神病人的利益,防止精神病人的利益受到侵犯,並根據他們協議的內容製作判決書,以判決的形式結案。

精神病人如何離婚

5樓:愛吃番茄炒蛋呀

回答親親,您好協議離婚的子女撫養問題

對於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我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雙方是協議離婚,對子女問題的具體處理一般是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子女願意隨哪方生活

怎樣與精神病人離婚

6樓:深圳游濤律師

1、最好爭取協議離婚;

2、無法達成協議時,可起訴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7樓:斯飛虎

起訴離婚,這屬於騙婚,不用給他錢,能勝訴。

精神病人能離婚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雙方有一方得了精神病,另一方能否要求離婚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於對患者的**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經治不癒的,應做好工作,准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有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

以不離為宜.如確係久治不癒,事實證明夫妻關係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等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根據上述規定,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無論是在婚前或婚後患病,經須久治不癒,如果患病時間短或者說能治好的情況下是不符合的。 2、必須對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問題做出安排,不能讓其自生自滅,如精神病患者在離婚後,由其父母或有監護人照料或者在離婚後,仍有另一方給予照料,這樣就可以離婚。 在實際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後,給雙方婚姻造成客觀上的障礙,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實現或功能喪失,如不允許另一方離婚則對另一方來說是個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後,另一方在對其生活有所安排後完全是可以要求離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壓力,也不會揹負不忠不義之名。

9樓:愛吃番茄炒蛋呀

回答親親,您好協議離婚的子女撫養問題

對於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我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雙方是協議離婚,對子女問題的具體處理一般是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子女願意隨哪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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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和精神病人相處,怎麼和精神病患者相處

首先,精神病人有人權。精神病人是受疾病侵害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加以欺辱 歧視或虐待。對精神病人的工作和生活應予以妥善的照顧。當疾病得到控制時應對之採取過渡性 措施,以利逐步恢復原有工作。對精神病患者的婚姻問題應區別情況,分別對待 對現症患者不能婚配 已經 者則應准予登記,但須進行婚前的例行檢查 對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