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2天,現在不想做了,我可以拿到全部工資嗎

2022-03-22 19:03:57 字數 1833 閱讀 8639

1樓:巖姐說

根據這種情況,一般是需要扣除一部分工資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做了,工資可以拿到

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單位離職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工作22天制,工作了23天,工資怎麼計算?

3樓:之何勿思

工資計算,法定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用22天計算,不合法。勞動者如果出勤23天,當月工資=月薪÷21.75×23。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

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4樓:創作者

工作日加班工資是如何計算的

請問只上班了乙個星期現在我不想做了有工資拿的嗎?老闆有沒有這個權利不給我結工資?

5樓:簡簡單單

1、只上班了乙個星期現在我不想做了有工資拿的,不過試用期辭職,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的,如果老闆不給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6樓:無雨

老闆沒有權利不給你工資,如果你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申請辭職,並且做完了在後的三天,那麼工資一分都不能少,如果沒有提前,那麼就要被扣掉三天的工資。(勞動法有規定的)

7樓:

如果先前沒有與老闆有過口頭和書面協議,做一天也是可以拿到工資的。老闆沒理由拒絕,但雙方先前已經達成協議了,比如規定試用期三天內離職就得不到工資,那就只能按照協議上的規定執行。

8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們 簽合同沒有,一般是有的 。

第一天上班不想做了,可以拿回體檢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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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益性崗位做了幾給月,不想做了,可以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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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鞋廠做事現在不想做了,辭職信交了月了,老闆只給結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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