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哪些疾病不能結婚,法律規定患有哪些疾病不可以結婚

2022-02-06 09:03:04 字數 1021 閱讀 8662

1樓:手機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第6條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麻風病是一種惡性傳染病,患有這種病的人結婚,會危害對方的健康,也會使自己的子孫後代受其影響。對患者本人的健康也不利。因此,應當禁止結婚。

但對已經**的,應當允許結婚。如果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過程中發現可疑情形時,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有關專案的檢查,進行醫學上的鑑定。這樣規定是國家對要求結婚的當事人負責,當事人也應對自己的對方負責。

至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我國現行《婚姻法》沒有明確規定。2023年頒布的《婚姻法》曾經規定: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經**者,禁止結婚。

而現在同樣患花柳病或精神病未經**者、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者、先天性痴呆等均屬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可以理解為不能結婚。但具體問題又要具體分析,如有生理缺陷或其他疾病的,雙方都了解,又都願意的,一般也禁止。只是要給雙方講明利害關係,讓雙方都有心理準備,慎重對待。

《婚姻法》規定不能結婚的疾病,是從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出發考慮的,這對於婚姻當事人的家庭幸福、子孫後代以至民族的健康,都是十分有利的。

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哪些疾病禁止結婚

2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母嬰保健法》第八條規定 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一)嚴重遺傳性疾病;(二)指定傳染病;(三)有關精神病。

第九條規定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

第十條規定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診斷患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禁止結婚的除外。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婚姻法規定近親結婚條款,婚姻法規定近親結婚條款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 的 四 未到法定婚齡的。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的...

婚姻法關於結婚的條件有哪些,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有哪些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結婚的必備條件為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禁止結婚的條件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

婚姻法規定男女結婚年齡

男的22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生應該是20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按照現行的 婚姻法 規定,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的,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未到結婚年齡無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21年即將實施的 民法典 也是如此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23周歲,女21周歲。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