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非拘禁罪。被公安局刑拘。20天后。犯罪情節較輕。檢察院不予批捕。被公安局取保候審。然後移送

2021-09-13 23:10:16 字數 3803 閱讀 6364

1樓:泉冰昳

非法拘禁罪的刑罰是達不到死刑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2樓:鍾闊

傳銷按非法經營罪論處只有累犯或者主犯才會判刑般傳銷人員多行政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人或者其方法非法剝奪人人身自由處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從重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拘禁罪從重處罰

要看犯罪情節和而定沒有從重情節會判脹時間

刑事拘留公安機關會下達拘留通知書改日家人通過拘留通知書知道哪兒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案情不清楚,但是根據你的描述顯然情節不屬於從重處罰的情況。按照刑法第238條的規定,應該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4樓:小生愛吃醋

不會。非法拘禁只要不致人重傷,死亡都不會判死刑的

檢察院不予批捕然後被公安局辦了取保,請問取保候審期間公安局還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做起訴嗎?

5樓:qq的勾k先生

如果查明案件事實還是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公安機關採取的取保候審(直訴)的期限最長是一年,一年內公安必須將案子起訴到法院。

2.取保候審交納保證金,只要你遵守取保候審期間的各項規定,保證金是會退還給的,一般在法院判決下來之後會退給你。

3.一般取保候審就是可能達相關證據條件還需要補充,而抵押期限內又不能批捕,只有取保候審,但是等到,取保候審期限滿,檢察院仍然不批捕的話那一般就沒事了,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限內違反相關規定,那麼不但退不了保證金,還有可能被直接收押。

4. 如果取保候審期限內滿,因檢察院認為沒有必要批捕的,但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批捕的,那麼公安機關會再次呈請檢察機關批捕,那麼檢察機關沒有足夠不批捕的理由的,那麼會批捕。

5. 對你說這種情況,你要把他在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和發案後認罪的態度,如果不是主犯,在案件中起的作用也不大,案後認罪態度較好,那麼公安機關可能會認為,嫌疑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大,有改過的決心,此是檢察院也不批捕,可能就會不被判刑,其實取保候審只是一個變更強制措施。

6 在取保候審期間最好配合公安機關,要按時到公安機關找辦安民警反映相關的生活和其它情況,這樣可能就算以後被批捕判刑,也有可能因為態度好,對社會不再夠成危害,那麼就算被告判刑,也有可能監處執行,但具體的還是要看嫌疑人所犯的罪輕重。你如果相信稱的話,你可以把他作案的經過或和發案後的態度傳送一個到[email protected]我可以幫你問問朋友。

7樓:鬆君飛翔

檢察院不予批捕然後被公安局辦了取保,請問取保候審期間公安局,如果查明案件事實還是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1、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2、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調查的結果,如果嚴重的話還是會轉移到檢察院的。

9樓:駭客基地

這個取保候審應該就是補充偵查階段,時間一般為1~2個月,如果這段期間辦案單位找不到你涉案的相關有力證據,那麼理論上應該解除取保候審。(實際上為12個月) 反之,公安局還會將你再次扔到看守所等待檢察院的批捕——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1,按照你說的情況只是說明你沒有逮捕必要。

2,也說明你被刑事拘留過。

3,取保候審只是因為檢察院不批捕,所以變更了強制措施。

4,等這個案子公安局移交公訴機關時,照樣要把你拉進去。

5,判不判實體刑說不清楚,要看具體情況。

6,本人瞎猜,估計是緩刑。你也算是個有前科的人了。

11樓:老大咩咩嘟

嗯,不批捕不等於不能等於不被起訴,也不等於不會被判實刑。在取保候審期間要老實點,對自己犯過的罪行要有個清醒的認識,和公安積極配合,找個好律師聽取一下意見,看看律師怎麼說。一定和**好好配合,否則即使不被判刑也很可能被**,有時候檢方不追究但是**認為有必要懲罰你還是麻煩,有時候判刑一年不成可以**三年:)

如果公安將公民作為犯罪嫌疑人刑拘但檢察院作出不予以批捕決定書後被釋放,公民是否有權要求國家賠償?

12樓:逍遙

你好這個時候還不能確定,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如果是取保候審,那案件還沒有完,不能申請賠償,如果是撤銷案件,那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了。

涉嫌合同詐騙被刑事拘留後因檢察院不予批捕轉為取保候審,現在已經一年多了,應該怎麼辦? 10

13樓:緋色天空的葉子

開玩笑吧,你去檢察院問問看,補充偵查結束沒有,如果結束了沒你什麼事就申請撤銷取保候審;還有當初你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時間過了沒有,過了的話也就去申請撤銷吧。 取保候審最長一年是沒問題的,時至今日仍然沒有對你進行傳喚配合案件偵查的話,理論上是沒事了的。

14樓:

才10分啊!正解在這裡!

取保候審已經一年多了,就算檢察院不批捕,公安機關也可以直接起訴啊,如果你現在還沒收到法院任何通知,那麼你可以到公安機關去讓他們把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書給你弄出來,把保證金什麼的退了。

只要公安機關不起訴,後面不會再有其他強制措施了!你安全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對取保候審最多是12個月 12個月以後自動解除 也就是說你現在沒有強制措施了。但是根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案件程式規定》 解除強制措施12個月以後 可以撤銷案件 你涉嫌的合同詐騙案件還沒有撤銷。要在等12個月 沒有新的證據證實你犯罪 案件就會被撤銷,但撤銷案件後隨時有新的證據 隨時可以重新立案

你可以上網搜一下《公安機關辦理經濟案件程式規定》仔細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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