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存在哪些漏洞

2021-08-08 07:12:09 字數 952 閱讀 6342

1樓:北京智雲達科技股份****

(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的缺失和滯後。一是《食品安全法》實際適用性不強,且對違法處置力度不夠。如,《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處罰金額要根據有無「非法所得」來確定,給執法部門執法帶來困難,造成違法者沒有真正承擔相應的違法成本,很難起到警示作用。

二是由於法律制定主體的多樣性,規制客體的特定性,規範內容的側重點不同,導致諸多法律規範相互交錯,相互衝突。如《產品質量法》和《食品安全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而《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則是質檢總局釋出的,對同一的執法事件,可以適用不同的法律規範。同時還有數以百計的地方規章制度,致使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管理出現盲點和空白。

如對於注水牛肉這一普遍問題,具體要追究是哪個環節和哪個部門的責任,處罰的標準和法規卻很難找到依據。三是與《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規、規章仍比較滯後,使基層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無所適從。如保健食品監管、食品生產許可等方面的配套法規至今沒有出台,造成無法可依。

(二)多部門分段監管執法導致執法效率低。《食品安全法》只籠統地授予各部門執行的權利,對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管理許可權劃分不明確,不統一,導致各部門在各自不同的環節內行使權利,看似分工明確,其實執行難上加難。因為分段監管的最大弊端是權利的分散和責權脫節,造成監管真空、重複監管和越權監管現象時有發生,無法做到無縫監管。

(三)地方食安辦設定模式導致協作困境。當前各地紛紛成立了食安委,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有的設在食藥局、有的設在衛生局,但從性質上來說都是非實體機構,並未建立起強而有力的工作機制。

(四)基層執法隊伍力量不足,合力不夠。同時,這些直接從事監管執法的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個別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業務能力不高,不能適應崗位職責的需要,沒有能力及時糾正監管執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食品安全法為什麼要修訂,之前的食品安全法都有什麼漏洞

2樓:茶哥顏國添

食品安全法修訂是為了人民吃的安心和放心,以前存在監管漏洞。

請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中的「食品安全監管」職位的主要職責是什麼?求具體詳細一些!跪謝謝了

1 與農業部的有關職責分工。農業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 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 飼料 飼料新增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 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2 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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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餓時,莫嘴饞,洗淨手臉再用餐。細咀嚼,慢下嚥,這樣身體才康健。吃零食,在家裡,不要帶到學校去。吃瓜果,先洗淨,預防農藥傳染病。小攤床,要遠離,三無 食品不乾淨。講衛生,好習慣,健健康康保平安 藏頭詩 食品安全 食為百姓父母天 品質優良世人贊 安全衛生體康健 全面嚴檢細把關 食品安全 宣傳歌 食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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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沒聽說過食物安全,是不是食品安全的民間叫發啊。關於食品安全的知識 1 無證無照經營bai的食du品不能買。在您選購食zhi品時,盡可dao能選擇在大中型商場 超市 糧油回專賣店 食答品安全示範店和證照齊全的食品店等正規店鋪購買。2 有包裝的食品標籤內容不全的不能買。標識內容不全 不清楚的包裝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