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被偷找回來後派出所不給我,丟失了自行車,找到後已經報案,說證據不足不給我車

2021-06-05 04:54:47 字數 4412 閱讀 9051

1樓:東北王二牛

我的自行車沒你的貴,幾百塊,也是被偷後,我自己在地鐵口發現了,報警後拉到派出所後院,我有**,有發票,耽誤半天工作沒上,做了筆錄,讓我回家等,說時間可能很長,我之後打過幾次**催問,開始說沒訊息,繼續等,後來說如果我再打**就算我妨礙公務,跟流氓一樣,現在兩年多了,我都快忘了,我上網搜過,不是個例,你這還是自行車,有的電單車,機動車,扣著好幾年都沒訊息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對收繳和追繳的財物,屬於被侵害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但應當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當事人可向其上級機關投訴。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 對於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樣取證、追繳、收繳的財物以及由公安機關負責保管的先行登記儲存的財物,公安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調換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涉案財物的保管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承擔。

第一百七十條 對收繳和追繳的財物,經原決定機關負責人批准,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屬於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

(二)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變賣、拍賣後,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三)違禁品、沒有價值的物品,或者價值輕微,無法變賣、拍賣的物品,統一登記造冊後銷毀;

(四)對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危險物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組織銷毀或者交有關廠家**。

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應當退還原主或者當事人的財物,通知原主或者當事人在六個月內來領取;原主不明確的,應當採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認領。在通知原主、當事人或者公告後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按無主財物處理,登記後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變賣或者拍賣後,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遇有特殊情況的,可酌情延期處理,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3樓:尚起順

好像是3個月內沒有解決的話你就可以告警察了,而且這些也不是他們審的,是檢查院和法院的事,就怕是車被黑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新自行車怎麼有較好的防盜放法

如果你當公安局長,有何辦法對付偷自行車成風?

誰知道一把鎖配乙個鑰匙的原理嗎?

防盜該用什麼裝置?

有沒有哪種護欄即能起到防護防盜作用物業又允許安裝的?

請問國產的,家用防盜門上用的,不帶機械鑰匙孔的,最好的智慧型防盜鎖是那種?

車子放在樓下沒有鎖防盜誰有高招?

鎖芯**

請問電動車什麼鎖最安全,如....

5樓:河北律師趙穎鋒

這樣做當然不合理,對於受害人的財產經過查證後應當予以返還。當然案件太小不值得找律師,否則一般情況下律師前去交涉很有效果。

6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嗎,過一段心情會好些。

法律,不管擦屁股沒帶紙 o(∩_∩)o

7樓:覺醒_楓

首先!你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行車是你的。

另外,如果自行車現在的主人是通過合法向他人購買取得的,也許他會認為是屬於善意取得,認為與你的權利不相抵抗。但是,在3月16日公布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出台實施後,贓物是不適用善意取得的。所以只要你有證據證明自行車的權屬人是你的話,你是可以拿回你的自行車。

8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警察就那樣 哎 沒辦法,要是咱爹是個大官 嘛都解決了

9樓:吳川

投訴警察!!我電車被偷,他們也就來看看在哪被盜就走了,筆錄也沒做,3500塊錢啊!!

10樓:

警察都是流氓~~~見到好東西能不給你就不給~拖到最後 他們就拿回家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每輛車都有車架號碼。你可以確定一下,實在不行只有投訴了

12樓:知道你知

樓主,識相點,請請客,送送禮吧。八成是等你的貢品的吧。。。

我的電單車被偷了,已經報警乙個多星期了,派出所沒給處理怎麼辦?

13樓:楊喬平

我的電單車被偷了,在本地派出所報案快來了一月,不知道工作人員有沒有幫忙追蹤,如今沒有結果,希望在這平台有所幫助。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今天被偷了bai

,而且監控看du到了,但是民警只確zhi定你的車被dao盜了,備案,然後就版

說要交其他部權門追蹤查詢,還說如果沒去郊區鄉里就有希望,如果去了就沒希望,很多人都說警察不會有專人處理這樣的案件,除非偷盜人栽了被抓才可能,一旦轉移出市就更不會管了

15樓:聯想勁旅

電單車被盜案件報警未破案是正常的事。好多人**成為懸案。車被盜案件無法破案只能靜等,唯一的辦法自己查。

16樓:q蘭

看你電單車的價copy

值是否達到你們當地盜竊罪的標準。如果達到了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可以要求立案並且給你立案回執單。如果不立案可以到檢察院立案監督庭,監督立案。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17樓:別廢話講重點

我的被偷了3個多月了,告訴你沒用。當天凌晨被偷,早上發現了就去報警,回

因為車停在天眼下,派出所當時答就調了監控,發現是兩個未成年,直接對我說的很麻煩。兩天後在車被盜的地方發現了監控上偷車的人,立馬去了派出所,你猜他當時怎麼回答我?他說我們現在去他們肯定走了,一大堆,反正就是不去。

派出所比較偏,我出來打車等了半小時,回去的時候那偷車的還在那裡。當時我就覺得除非重大案件,其他的真不能相信他們了,他們其實也是拿錢上班而已。什麼職責不職業的都是空話,哪個公司還沒有偷懶取巧的人呢,有正真辦事的,只是太少了。

你想,未成年抓到有什麼用,教育一晚上他自己不累嗎?他會管你車不車的?出發點是他自己,不是你。

這不是他自私。而且就算給你找到了,對他有什麼好處?他能立功還是有獎金?

就你乙個電單車對他的比例沒有根本上的影響。反正一句話,沒戲。下次自己注意。

只能怪自己沒鎖好。

丟失了自行車,找到後已經報案,說證據不足不給我車

18樓:正氣長春

丟失自行車後,可以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立案查處。

如果當事人已經報案,公安機關破案後追回自行車,在價值認定後,應退還失主。

如果公安機關辦案單位不退,其行為違法。

證據不足的,當事人可以找相關證據證實。

19樓:

把你說的證據,如**、發票,還有認識車的同學叫上二個,一起到派出所要求歸還。

你可以建議公安將賣車的人退的錢給買車的人,然後車還給你。

20樓:匿名使用者

向**提供能證明自行車是你所有的證據即可.如購車票據,或者購車付錢的條據也行,但必須真實.

21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不行,必須要有確定的證據證明車子是你的才行,很久沒接觸自行車的案子了,以前的車子是根據車架編號確定所有人的,那時候自行車也和電單車汽車一樣需要登記管理,所以以前的車子要拿回比較簡單。但是現在的自行車基本都不登記,哪怕發票上有車的型號也無法拿回,必須有車架編號才行。所以你的這個案子假如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堅持不給的話那你沒辦法。

你看看以前買車,除了發票外,車子是否有說明書保修卡一類的東西,有些後面就貼有車架編號,有的話可以依據這個拿回。

22樓:江夏人渣

你有發票啥的沒?有發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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