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和原始憑證問題,單位原始憑證外借的問題

2021-06-01 20:57:01 字數 2952 閱讀 9726

1樓:快樂酷寶在路上

原始憑證不是屬於會計檔案嗎 為什麼需要批准的人不一樣?

因為原始憑證是屬於會計檔案的,但是原始憑證不包含會計檔案。

也就是說,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的範圍大於「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

原始憑證就是「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可以單獨授權批准。

會計檔案分類: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賬,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樓:匿名使用者

這裡需要區分的是歸檔前和歸檔後的問題,在未歸檔時,屬於會計部門使用的單據,故會計部門負責人批准即可,如歸檔後,屬於各單位的檔案,故需單位負責人批准。

希望可以幫到你。多謝。

3樓:蕭蕭

因為原始憑證是屬於會計檔案的,但是原始憑證不包含會計檔案。 也就是說,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的範圍大於「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原始憑證就是「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可以單獨授權批准。

歸檔前和歸檔後的問題,在未歸檔時,屬於會計部門使用的單據,故會計部門負責人批准即可,如歸檔後,屬於各單位的檔案,故需單位負責人批准。

單位原始憑證外借的問題

4樓:墨汁諾

原始憑證不得外錯。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要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複製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任何單的原始憑證是不能外借的,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後,可以複製。遇特殊情況,原始憑證經上級主管機關或母公司呼叫,或者由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則不屬於外借性質。

單位負責人批准後可以複製的是會計檔案。原始憑證比較特殊,需要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才可以複製。

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釋出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單位儲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閱或者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

5樓:匿名使用者

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複製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

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釋出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單位儲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閱或者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

個人認為,兩者並不矛盾。乙個是僅針對原始憑證,而另乙個則是針對所有的會計檔案。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作為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無論是複製原始憑證,還是複製其他的會計檔案,我個人認為都應當取得單位負責人的批准。

求兩道關於會計檔案章節裡的兩道問題

6樓:

疑問一.

其他單位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檔案時,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閱及複製,這是正解.

而據樓主所提供的條文最後一句「查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查閱、複製登記簿,查閱人姓名、單位、查閱內容、數量和 借閱 及 歸還 日期等情況都必須填寫清楚」與正解並沒有衝突,因最後一句所描述的是包含"外部人員"與"內部人員"的查借手續,因本單位內部人員是允許借出會計檔案的,所以最後的"借閱"與"歸還"是爭對內部人員而言,只是為了簡化書面內容,最後一句有關查借手續的規定是作出了統一的描述.您可以分開去理解.

疑問二.

判斷題沒有錯,只是表述上比您書中的條文有失嚴謹.在很多教義或其他教材中,也有簡明地表述成"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再者,在很多時候會計檔案的管理機構一般就是會計機構,因此上述判斷題並不能說它是錯的,只能講未夠嚴謹.

7樓:飛二二

查閱和借閱是不一樣的 不能借出原本 這是原則

至於銷毀我也不太記得了 有個資料你看一下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式銷毀: 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8樓:巨蟹座小女人

你有點專牛角尖了。

問題一,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閱或者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題目突顯的是『其他單位』和『特殊情況』應怎麼做。

問題二,是兩個機構共同鑑定。檔案機構進行審查和提出意見。

9樓:我非常道

一、查閱和借閱是有區別的,查閱時有本單位會計人員在一旁監督的,是不能帶走的,借閱是和借書一樣的是可以拿走的,檔案就不在本單位掌控之下了。因此,不能借閱。

二、「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共同鑑定,嚴格審查,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本單位檔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這兩名話都沒錯。乙個講得比較具體,乙個比較簡單。

檔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時按檔案管理制度,會和會計機構商議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借閱與查閱是有區別,查查字典。自己單位的會計檔案其他單位不能借出(有時稅務局借出都應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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