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幾人沒去上班然後公司說我們已經自動離職了然後不給工資我要怎麼才能拿

2021-05-13 02:00:21 字數 3478 閱讀 4800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是不是幾人串通「作案」,曠工幾天;第二,是不是不抗拒因素使幾個人同時不能上班;第三,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有沒有約定無故曠工如何處理,責任如何分擔;第四,公司有沒有關於遲到、早退、曠工等管理方面的規定或章程約束;第五,在幾個人沒上班之前公司有沒有欠發工資現象,現在欠了你們多少錢。

好了,把以上幾個問題弄明白了以後,如果對你們幾個人有不利因素,那你們得證明為什麼沒去上班,也就是想方設法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否則就要承擔過錯責任。這是其一。其二,公司欠了你們多少錢,如果所欠工資正好可以抵補曠工帶來的處罰,那也就要不會來了。

其三,公司有沒有長期拖欠你們或者工人工資行為,那可以以此為由反訴公司侵害員工利益,你們以不上班的方式**公司。其四,如果你們沒過錯或者有過錯,但過錯還不至於扣發你們的工資,而公司又拒絕發給你們工資,那你們可以到勞動部門提起訴訟,請求行政和司法援助。

2樓:士洛

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一下

我曠工三天,然後我公司就說我自動離職,不給我發工資了,怎麼辦?

3樓:ofweek人才網

公司的規章制度是怎麼規定的,如果規章制度規定曠工三天算自動離職,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工資和檔案;如果沒有這樣的規章制度,則可以主張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工資和檔案

4樓:初心情感老師

你曠工三天,確實是你自己的問題,公司說你自動離職了,不給你發工資,那要分兩種情況。

如果你是故意曠工三天的話,那沒有什麼好說的,你的工資很有可能就是要不回來了,因為你是自己的原因,曠工了,有可能你們進廠的時候簽了合同,上面也有寫的。

如果你是有什麼突發的意外原因的話,你可以去廠裡面找財務部,或者說找廠裡的領導說一下,說不定可以討回一點工資,但是這個也是說不准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一、自動離職是口語化用詞,法律上已經沒有自動離職的說法。勞動者曠工三天的,若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用人單位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二、但解除勞動合同時,對於勞動者應得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局諮詢一下,更好些,如有不妥的地方,直接投訴了。

8樓:楊石頭

可以勞動仲裁。。。。。。。

在一家公司上班兩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說我自動離職,不給工資怎麼辦? 20

9樓:韓全啟律師

1、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

2、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3、僅供參考。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權申請勞動仲裁,還要求第2個月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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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沒有簽合同辭職不批我就沒去上班,公司算我自動離職,我能拿回上個月工資嗎公司最嚴重扣員工多少錢

1.你能拿到上月的工資。2.公司沒有與你簽合同,屬違法在先,你可以要求2倍支付你半年多得工資。如果不給,你可以保留工作證據,如工牌,考勤等,向當地勞動機關申請仲裁。回去和領導商量一下,給你工資應該沒問題。誰也不願意把事情鬧大,對吧?你可以打復12333上海市勞動服務保障制的 諮詢一下,bai像你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