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月提交辭職報告但是公司不給批,月後走了還能拿到工資麼

2021-04-26 03:42:43 字數 5745 閱讀 3542

1樓:諾言

1、書面遞交抄辭職申請,3天後襲留書面離職信或工作交接表;

2、遞交材料後,帶錄音筆和公司人事部門交涉,如公司不予結算工資及押金,馬上到勞動局監察支隊投訴;

3、如監察支隊不能給出滿意答覆,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但不如先監察,一般監察也能解決問題),費用很低的;

4、如果仲裁不理會,直接到法院起訴好了,贏的機率很大。

5、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離職提前30日申請,30日到期後,就可以離職了,單位不得阻攔。如果單位再不同意,或者以扣工資等,可以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

《勞動法》是偏向於保護勞動者,只要沒有違法、違規的,單位無理由扣工資、壓錢,仲裁會要求企業按正常辭職程式,即所有工資和押金都會給你。

2樓:晨光

需要提醒的是,這個事也要考慮後果,畢竟以後的解除合同資料需要企業提供,甚至將來退休你可能還會找到這家企業,盡量和諧解決。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只需要提前專30個工作日提

屬交書面離職申請,到期之日自動生效。不用誰批准,並且也沒有附加條件。

至於你擔心用人單位不給工資,那麼先把你的合同、工資條、工作證,等等能夠證明你為這家公司服務的所有證據收集齊全。如果他敢拖欠,那就勞動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用人單位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到期不給,那麼公司違法,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告他去。

4樓:笑的那麼那麼甜

沒批准辭職自己不去了肯定是算自動離職的,後面的工資就不會發了,說什麼公司不批准其實就是你的頂頭上司不批准而已,平時同事之間關係搞好還是很有必要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交辭職報告需要公司批准才行。不然小心公司打曠工,把錢扣完了

6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的做法是合法合規的,如果單位還要刁難,就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要求立刻結清工資。

7樓:當hr遇見家庭教育

首先,你爸爸的工資肯定可以

拿到。只要付出實際勞動

,工資是一定能拿到的。然後,內你爸爸沒有容勞動合同,這個問題不大,法律是認可事實勞動關係的。只要你們有證據證明自己每月在那邊上班,在那邊有收入就可以。

至於他們沒有給合同你們還可以反向要求!

8樓:哎喲小q喲

可以的,按正常流程走,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公司不發工資就是違法了

9樓:富者康

能,只要提交了離職報告,無論是否批准。

按照常規,辦理離職手續,需要至少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這權樣企業才會有時間重新招聘雇員來頂替你現在的工作,以保障企業各部門各業務的正常進行和企業運作,如果你因為個人的一些特殊原因不能提前30天進行書面的辭職申請,企業可以根據勞動法律法規,扣除你30天的基本薪資作為代通知金作為補償,請採納,謝謝

10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通知單位,

copy不是單位批准

到離職時間單位應該結算工資

如果不發放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1樓:小豬小豬豬啊

按正常你有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那麼不管單位批不批,你都可以走

12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bai的關鍵在於,你需要舉du證你爸書面形式zhi提出離職申請,書面dao提出三十天後,不回管企業單位是

答否同意批覆,你都可以選擇離開,且單位必須要全額支付工資,所以,問題在於你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已經履行了這個先決條件,例如郵政快遞迴執單證明你某年某月某日快遞出去,單位什麼時候簽收的這份檔案等途徑,這要證明了,你就有機會全額拿到工資,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則無法裁決你已經履行了三十天書面通知的行為

13樓:匿名使用者

提出辭copy職,公司

未批准,你父親bai直接離職。公司可du以以曠工為由,將你父zhi親開除。這樣你父親dao的工資基本上是很難拿到了。

一般標準的離職程式是,提前30天申請,然後你才可以自動離職。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關鍵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14樓:帥氣的小宇宙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版形式通知用人權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批人又走了,可能沒好好溝通,沒批准辭職自己不去了肯定是算自動離職的,後面的工資就不會發了,說什麼公司不批准其實就是你的頂頭上司不批准而已,平時同事之間關係搞好還是很有必要的,找他們批。

16樓:澳洋蕾蕾

您好,法律規定copy提前30天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bai同就可以離職。建du

議以特快zhi專遞的形式,將dao辭職信郵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門,在郵單上寫明所郵寄的物品是辭職信。然後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的人事部門要求辦理辭職手續,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結算工資等。如果不同意,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17樓:心語超級

提前三十天提出

bai書面申請,不

du需要單位同意,結清工zhi資。

勞動合同

dao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回與勞動者協商一

答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我物件離職了但是辭職報告沒滿乙個月就走了,公司會不會不發工資,如果不發怎麼辦呢?

18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報告遞上去了就等著批覆就行了,為什麼一定要買乙個月呢?他走了就走了,又不需要他再辦什麼手續,等著辭職批下來就好了。公司肯定會發他在公司工作那乙個月的工資。

19樓:悟穎穎

你的物件離職,打了辭職報告但是沒有到乙個月就走了,這個情況一般公司還是會給你發工資的,不會惹不必要的麻煩的

20樓:為貓魚奮鬥的閒人

公司可能會不答工資的,你物件沒有按照程式來,你只能去協商

21樓:大姐姐

這個你要跟公司負責人溝通,因為他還沒滿乙個月就自己走了,公司可以給他發工資,也可以不給他。

22樓:未來欣晴

老公是規定乙個月之前就要打辭職報告的話,如果說那在吃包括未滿乙個月期間離職的話,應該不會按乙個月給補發工資。

23樓:

正常這種情況單位是不會扣員工工資的。但如果公司就是扣發工資也是正常的,畢竟有合同在呢。

24樓:受爾竹

你可以問一下他們公司的人事部門,看看像他這種情況需要怎麼處理?

25樓:東方清雲

即使沒滿乙個月公司也無權不發工資,最多的扣些違約金

26樓:0蘇堤春曉

這個看公司了,有的公司會給,有的公司不會給,如果不給你們就通過法律途徑要回。

我已經遞交辭職報告乙個月了,公司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也不給我發工資了,我該怎麼處理?

27樓:獨愛悔亭

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公司拒絕協商,可以相勞動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因為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還遲遲不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勞動爭議解決方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 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 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5月底遞交的辭職報告,但是要求月後才能離職,馬上就端午節了,單位會發過節費,但是像我這樣已經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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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遞交辭職報告月了,公司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也不給我發工資了,我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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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月交了辭職報告,到期領導不讓走怎麼辦

1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提前30天,也不...